电子竞技的商品属性是与生俱来无法克服的“原罪”,没有哪个体育项目是像电子竞技一项必须与其商家捆绑在一起的,如何保证在举行电子竞技比赛是不被该项目的厂商“绑架”,不解决这个问题,电子竞技又怎么入奥?
电竞选手完全无法通过项目本身的训练实现体育运动应有的对身体的塑造和锻炼,国际奥委会之所以承认电竞为体育,也不过是向资本和商业低头的无奈之举。
体育项目虽然都有相应的单项体联管理,但这些机构的性质都是非营利组织。而电子竞技产品的所有权则归游戏出品商,也就是营利组织,电竞产品的生产本质都是为了赚钱,跟大众健康完全没关系。不管选哪个项目做奥运会的比赛项目,都是需要跟游戏出品方购买版权的,而且很容易被对方“绑架”。所以我一直都觉得游戏是游戏,跟体育没关系。而且电竞选手根本无法通过项目本身的训练体现体育运动最本质的属性,就是对身体的塑造和锻炼。国际奥委会承认电竞,恐怕是向资本低头的无奈之举。
这篇文章的后面指责体育组织没有投入就想要产出,问游戏开发商要开源IP,是空手套白狼。我想说如果你的产品无法适应体育管理的规则,就不要来趟体育的水,因为你根本就不是体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