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遇到她之前,我一直觉得喜欢一个人就要在一起,我愿意给她我所有的好东西,即使我全身只有10元钱,那我也会全给她。曾一度无法理解柯景腾可以笑着祝福沈佳宜嫁给他人这种事,当然,我说了,这是在没有遇到她之前。
跟她的相识没有任何戏剧化可言,甚至可以算的上称得上平淡二字。
一场饭局,一次赴约,坐在对面的她就这样笑着进入了我的生活。
说是相识,就字面意思而言,算是勉强了。其实之前通过朋友,我和她就已经认识了,即使偶尔的见面都是开会之类的公事,即使私下见面的次数用几根手指都可以数完。
在那次饭局上,我与她有了些许简短的对话,她说她叫喵咪,我说我叫富贵。
不知道你有没有过这样一种体验,当你不想找某一件东西的时,它会时时刻刻出现在你的面前,刷着各种存在感。
当我还不是那么想她的时候,我和她聊天的时间可以达到每周5天或者更多,在那两个月里,我们就像认识了许多年的老友一样,无话不说,知无不谈。
她喜欢吃火锅,虽然她总抱怨身为重庆人,她居然吃不得辣。
她喜欢上高数课,她说数学是一门特别神奇的学科,因为这我吐槽了她好些日子。
我知道她跟我一样,喜欢去旅行,喜欢听民谣,喜欢那个敢于承认自己出柜的陈粒。
她说音乐可以治愈她那颗脆弱的心,我笑着说真是个大傻瓜。
我也知道了她会在某些的时候会想起我。
她会在第一次上台演讲后,冲到后台,一把抱住站在拐角的我,耳边是她的气息,至于她说些什么,我已不记得了,我猜她可能说了一些很紧张之类的话。
后来我才明白,其实在她于众人面前抱我的那一刻,对于我而言,她的温度已是0.2℃。
她会一个人半夜站在天台给我打来电话,哭诉着她因时常跟我们在一起而莫名其妙被寝室排挤。电话那头,她在天台哭个不停。电话这头,我在她们寝室楼下站了许久。
她对我说:“富贵,你真是个中央空调。”
没错,“中央空调”这个称号是她送给我的标签,她说我对谁都好,好到巴不得把心掏给别人。我不认为这个词属于一个贬义词,我觉得一旦认定一个朋友便要用心去对待。
这时候,猫咪对我而言,便是众多朋友中的一员。我喜欢去说出我的感受,我想告诉身边每一个人说我喜欢你。朋友听后,往往都会说我也喜欢你,唯独她,在听后,一脸正经,严肃说:“喜欢这种事,要认真对待,尤其是男女之间。”我哼了一声,头也不回地潇洒离开了。
走在回寝室的路上,看着手机里跳动的时间,三步两回头,见她怎么还没出来找我,遂在心里把她骂了千万遍,可骂完后,又自个安慰道大丈夫能屈能伸,于是便没骨气地折回去了。
后来,再跟她讲起这件事,她说她根本不记得了这回事了,我微笑看着她,什么也没说。
两个人没心没肺在一起的日子过了好久,久到猫咪的头发都达到了肩膀长度。
日子若是这样过下去,我大概也不会明白,我那颗少男之树其实早已生根发芽。
周末,与朋友打球时,他咕噜咕噜喝着矿泉水问我:“富贵,你是不是喜欢猫咪呀。”
我抱着篮球,偏过头:“你信不信,其实我喜欢你。”
他听后呛个正着,嚷嚷着他是个直男。
说来也奇怪,从那以后,不断有朋友说我喜欢她。
说得人多了,我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喜欢她,为了给自己一个答案,我特地花了一晚上的时候去想,后来在我苦思冥想之后,我得出一个结论:她的眼睛真好看。
在了解到自己心意后,我屁颠屁颠跑去跟她讲了,她忙着做文档,甩给了我一个白眼说道:“我给你三分钟,消失在我的视野内”。
她也太低估我的能力了,2分钟后我已经成功消失在她的视野范围内。
当我那么想她的时候,与她见面的次数比以前少了许多,可我们仍会一起去吃饭,一起走路回寝室,一起谈天说地,说着各自的理想与未来。
可我知道,有些东西不一样了。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与她渐渐少了些联系,她也逐渐淡出了我的生活,可我知道,喜欢这种事,是不会随距离而变浅,反之愈演愈烈。
她还是会时常地出现,出现在朋友口中,出现在被她攻占了的领地,原本属于我的心。
这个世界最不公平的事情就是无论怎样努力都有回不去的从前,最公平的事情就是有些美好与从前一起留在时光里。
目光所及之处再也没有你,可你分明就绽放在这世上,盛开在心尖上。
在遇到她之后,我觉得喜欢一个人没必要在一起,我觉得柯景腾他的做法真对,嗯,最后,送给她一段话吧。
“嘿,我喜欢你很久了,即便不能够在一起。爱而不得,你也觉得残酷。希望以后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我藏着许多让我不得不去承认的事,比如,你的眼睛真的好看。比如,我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