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我活一世,总是该做一件自己喜欢的事,不为名利,只为喜欢。
也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爱上读书的,我想大半还是因为受母亲的影响,那是得到一本好书后便可以熬夜看到天亮的人,在农村这并不多见。于是我也开始读书,再然后在学校的语文课上,多年的读书经验给我带来了现实的利处,比较其他同学,我可以很快地读懂一篇文章的感情,也可以在考试中很快地写出最后的作文题,这确实让我有些沾沾自喜。
再然后,我长大了,有了隐秘的少女心事,读书便成了我收拢照看这些小秘密的方式,下学之后,搬一个小板凳,抱一本书,一张纸,一支笔,在房顶上,透蓝的天,悠悠的云,飞掠而过得不知名的鸟,那样舒缓又羞涩的中学时光至今让我心生眷恋。也是在那时,我得了人生中的第一笔稿费,那篇文章写的是三个女孩子的友情,而我用它买了一本当时觉得豪气万丈又悲壮异常的《悟空传》。
念了高中,我不再努力念书,不再争当先进,突然觉得我要活在我的世界里,我的叛逆姗姗来迟,我最喜欢学校里沿路的桃树,总是看着粉嫩的桃花天马行空,可是我依然爱看书,爱写字,高一整年不记得读了多少本书,不记得写了多少字,日记,周记从未间断,有时文字气人,语文老师的批语都是无可奈何,奇怪的是成绩却一直不错,我想大概是这许多年阅读的习惯,所以我是一个特别会考试的人,成绩也便错不到哪里去。高二,我想,要念书了,于是狠狠念了一年书,成绩总是会对得起自己的付出的。高三,我想,要高考了,该放松一下了,于是又开始阅读,它使我没有压力轻松度过了高三时光。
大学时候,我不想说,人都说大学时光是最难忘的,可是对我来说中学时光是最令我至今念念不忘的。而大学最感恩的事便是遇到我那群哥们姐们儿。再有便是大学时候我才开始读李凉,并且珍藏下他的《天才混混》全部。
毕业至今,工作多年,也是因为这阅读习惯,让我依旧还保留些赤子之心,让我能在任何境遇下笑着站立。
可是,也是因为阅读,让我在纷杂的生活中总保有一些清醒和期许,不愿随波逐流,愿多多少少可以做一些让自己没有遗憾的事情。于是,我对沈说,这一年,我要做一件事情,我要细细地再读三毛,我要一本一本拆读她的书,然后将所有感悟记录下来,我要为这个我从年少时候便爱的写书人做件事情。
我想,我活一世,总是该做一件自己喜欢的事,不为名利,只为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