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张无病
图片/拍于十月一
今天考研,而我大三。昨晚浑浑噩噩的睡着,似醒非醒,整夜梦见自己在考场,而我分明是不考研的。早上看朋友圈,看见他发动态了。我忽然意识到,我似乎好久没有记起他,竟然连他考研这么重要的日子都忘记了。
没有记起他,却也忘记了忘记他。
你肯定猜到了,我是单恋。
我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喜欢他的,或者准确来说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对他有好感的。这只是我一个人的故事,很俗套。
高二暑假,我妈妈把我送到她同学开办的培训班去补课,而负责带我的老师是同年刚刚高考完的他。我拒绝补课,抵不过我妈妈的坚持,无奈才同意。以至于我并不喜欢他。得知他比我小一岁,我甚至大言不惭的说:“那你要跟我叫姐姐!”
我妈妈在旁边笑着骂我说没礼貌。
察觉到我对他有好感却是在大一的暑假,时隔两年。两年间基本上没什么交流。或许印证了“情不知所起”这句话,只是我没想到会“一往而深”。
对待爱情,我从来都不是一个长情的人。
在初中或者刚读高中的两个阶段,都是青春在经历着感情的懵懂。初中暗恋过一个男孩子,高中暗恋过一个男孩子,两三个月之后,所有有关爱情的情愫烟消云散。
我深知暗恋是甜蜜的,戳破了那一张纸,要么恋人要么路人。我还是选择了告白,意料之中的被拒绝。第一次的告白。我终于为自己勇敢了一次。结果却是相交之后的两条直线。曾经还能厚脸皮的缠着他聊一些鸡毛蒜皮的事儿,我一般说很多他很久才回复一句。而我会因为他的一句简短的回复,继而啰嗦好多。告白之后,无论我说什么,等到的永远是无尽的沉默。
我害怕失望,便会选择杜绝这种可能性。我删了他的扣扣。几天后看微信,突然记起来了,我有他的微信。犹豫再三,我没舍得删。
喜欢一个不喜欢自己的人,我的喜欢或许会成为他的负担。不打扰,是我给他最后的喜欢,也是为自己留下的尊严。
没有他的消息,我清净不少。偶尔不经意间我会想起他,心如止水。我时常会想,我为什么会喜欢他。我喜欢白净,不戴眼镜,成熟的男生。而他一切相反。略黑,眼镜厚度可与酒瓶底部媲美,还比我小……
百思不得其解。
我告诉自己终究会忘记。不知道这句话是在提醒自己还是在告诫自己。
可是我掰着手指,细细的算起来,从与他告白开始到如今,已经有十七个月了。是谁说对一个人是好感能够维持四个月就是爱了。“爱”这个字太过沉重,我从未说出口。我与他的路只会相隔越来越远。
我很惭愧,我没有为他做过什么,所以不奢求能对他有所期许,后来也不怪他的沉默。连今日他考研我也能忘记,我果然还是不合格。
尽管来迟的加油,我还是想告诉他:我相信你可以。加油!
我以你的姓氏,开始一本小说,纪念我的流年。
乱七八糟说了一堆,不知道在自言自语些什么。好吧,我就是想补一句:考研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