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只是一连串孤立的片刻,靠着回忆和幻想,许多意义浮现了,然后消失,消失之后又浮现。
当岁月流逝,所有的东西都消失殆尽的时,唯有空中飘荡的气味还恋恋不散,让往事历历在目。”
唯一真实的乐园是我们已经失去的乐园,唯一有吸引力的世界是我们尚未踏入的世界。
回忆中的生活比当时当地的现实生活更为现实。
就像人们津津乐道的布拉格之恋或者巴黎之恋一样,多年之后,人们会开始记住奥尔罕·帕慕克笔下的伊斯坦布尔之恋。
伊斯坦布尔并不是一个浪漫的城市,但她有自己独特的气质。处于东西方文明的交界处,这个曾经繁华过几百年的城市,最终成为一个“呼愁”(忧伤)之地。在《伊斯坦布尔》一书里,帕慕克曾写道:“呼愁”不是某个孤独之人的忧伤,而是数百万人共有的阴暗情绪。他想说明的是伊斯坦布尔整座城市的“呼愁”。呼愁同时也是一种自省,面对功名成就与财运亨通的惊恐,呼愁仿佛告诉我们:“你竟敢成功”,“竟敢与你爱的女人结婚”“你永远做不成这些事”“不要去追逐成功”“缩回自己的躯壳内,想办法变得平淡无奇”“变得和他人别无二致”这就是呼愁的哲学。
这是我最柔情的小说,是对众生显示出最大耐心与敬意的一部。——《纯真博物馆》
那是1975年的5月,三十岁的富家公子凯末尔与18岁的姑娘芙颂相爱,在老旧的迈哈迈特公寓里,春天带着海水味和椴树花香的暖风掀起了窗纱,也吹来了他们一生中唯一的一次真爱,“爱情对于她来说,是一种为了一个人可以付出她整个一生、可以付出一切代价的情感。但爱情一生也只会有一次。”
凯末尔已经订婚,像所有上层社会被安排好一生的富家子弟一样,他本可以和伊斯坦布尔的名媛结婚、生子,拥有平淡、安定富足的生活,然后像他父亲一样,有一个年轻的情人,给他平淡生活带去一丝激情,然后老迈、死去。然而凯末尔执著得像一个长不大的孩子一样,在那个春天,他在伊斯坦布尔的香舍丽榭精品店里遇到了芙颂,从此拥有了对一个人一生也挥之不去的爱,并且他将这份爱保存下来,他将芙颂拥有的一切收集起来,保存在他的博物馆里。
那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刻,而我却不知道。如果知道,我能够守护这份幸福吗?一切也会变得完全不同吗?是的,如果知道这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刻,我是决不会错失那份幸福的。在那无与伦比的金色时刻里,我被包围在一种深切的安宁里,也许它仅仅持续了短短的几秒钟,但我却在年复一年中感到了它的幸福。
1975年5月26日,星期一,3点差一刻左右,就像我们从过失、罪孽、惩罚和后悔中摆脱出来一样,地球也仿佛摆脱了地心引力和时间法则的束缚。当我亲吻着芙颂因为天热和做爱而被汗水浸湿的肩膀,慢慢地从身后抱住她,进入她的身体,轻轻咬了一下她的左耳时,戴在她耳朵上的耳坠,在很长的一瞬间仿佛停留在了空中,然后才慢慢坠落。我们是如此幸福,以至于仿佛我们根本没发现这只那天我压根没去注意它形状的耳坠,我们继续接吻。外面,是伊斯坦布尔春天独有的朗朗晴空。尽管闷热让街上未能摆脱冬天习惯的人们出汗,但房子和商店的里面、椴树和栗子树的下面还是凉爽的。相似的凉爽我们从身下的床垫上也感觉到了,在那张微微散发着霉味的床垫上,我们像幸福的孩子一样忘乎所以地做爱。阳台的窗户敞开着,窗外吹进一阵带着海水味和椴树花香的暖风,风掀起了窗纱,随后又让窗纱慢慢飘落在我们的背上,让我们赤裸的身体为之一颤。从二楼套房的后屋,我们躺着的床上,可以看见在后花园里踢球的孩子们,他们在尽情地互相说着脏话,当发现我们正在逐字逐句地做着脏话里那些放肆的事情时,我们停顿了一下,相视一笑。然而我们的幸福是如此深切和巨大,就像那只耳坠一样,我们立刻忘记了人生从后花园开来的玩笑。
而书中对于爱情之痛解剖的描写也让人印象深刻。在失去芙颂的开始,伊斯坦布尔药店的橱窗里关于止痛片广告展示的图片吸引了凯末尔,帕慕克在书里写道“疼痛最剧烈的起点位于胃的左上方”,疼痛加剧时会蔓延到胸口和胃之间,然后是绞痛,“心里被插进一把螺丝刀或者一根滚烫的铁棍那样。”
芙颂决定在订婚仪式后销声匿迹,不仅因为凯末尔在她与未婚妻之间选择了后者,还因为他在阶级与爱情中选择了前者,更因为芙颂发现凯末尔欺骗了她。本来就有阶级上的差异,再加上对爱情付出的不对等,芙颂无法容忍这种背叛:凯末尔背叛了她对爱情的纯真。
失去芙颂后,凯末尔仿佛失去了一切,生活也变成了“粗俗的消遣”。他发疯似的寻找芙颂的下落,也解除了婚约。一年后他终于找到了芙颂,可她已经成为人妻,嫁给了邻居家一心想拍艺术电影的穷小子。这个时候的芙颂是一心想成为电影明星的少妇,而凯末尔成了能给他们投资的富亲戚。
芙颂带上一种近乎冷漠的冷淡。因为吃了纯真的苦,她不敢再为爱情毫无保留,她几乎把心封闭了起来,以此来惩罚曾经背叛的凯末尔。是啊,有什么比“适当地保持距离”更让爱你的人心如蚁噬呢?
不过撇开爱情的因素,芙颂又离不开凯末尔,单凭丈夫的能力,她是一辈子都当不上电影明星的。
所以芙颂冷淡的外表下,又何尝不是痛苦和挣扎,毕竟在那个年代的土耳其,一个女人只能依靠男人才能生存。对于一个只有美貌的女人,想成为电影明星只有两条路,一是靠着美貌和年轻,接近业内大佬,二是有金主。但是在凯末尔和丈夫的“保护”下,芙颂无法接近圈子的核心,毕竟潜规则在哪里都是存在的。即便她的金主为她开了一家电影公司,也因为无法接受芙颂拍吻戏,把她“隔离”了。
那么其实这两条路都行不通了。
这种纠结而胶着的状态,也是故事开始深入的地方——爱情中出现了利益关系,是否能保持初心?是否能分清自己是还爱着这个人,还是关于爱的回忆,甚至是爱上了爱情本身?
凯末尔用他的纯真回答了这个问题:幸福仅仅就是靠近所爱的人。
整整八年,凯末尔到芙颂家拜访了1593次,也是在这段时间里,他顺走了芙颂接触过的物品——发夹,小狗模型,盐瓶,烟头……
后来,因为丈夫和电影女明星的绯闻,芙颂离婚了。
凯末尔终于可以给他的美人戴上订婚戒指,开始期待已久的巴黎之旅。
可是幸福即将开始就戛然而止。
“凯末尔,因为你,我没能过上我想要的生活。”
“你不也一直害怕身边没有一个强大的男人而独自走上那条路吗?芙颂……”
芙颂生气了,因为他没有留意她为他戴上的蝴蝶耳坠。为了和凯末尔在一起,她当不了电影明星了,而且凯末尔一直不懂她有多想成为电影明星,他只是想得到她而已。
就像有一次芙颂给家里的金丝雀柠檬画了画像,凯末尔问怎么没画笼子?芙颂说不,我要它在天空飞翔。
凯末尔的爱何尝不是芙颂的笼子呢。
所以最讽刺的是,在那个和凯末尔吵嘴的早晨,她执意要坐上驾驶座,然后在醉意中以105公里的时速,撞上一棵105年树龄的枫树。
芙颂为什么会自杀?在她为他痛苦了八年半之后,能体面而名正言顺地嫁给他,难道不应该是她最值得幸福的时刻吗?她难道不因为能够摆脱贫困的家庭,步入上流社会而愉快吗?不,芙颂一点也不为此快乐。
她在乎的是在学车的时候,教练不要把她当成一个妇女而贬低她;她在乎的是在办护照的时候,官员不会因为她的“离异”档案而诘问她,怀疑她;她在乎的是当她怀抱着电影演员的梦想的时候,凯末尔能够真正帮助她的梦想成真,而不是用虚与委蛇的方式暗中阻碍着她;她在乎的是凯末尔的母亲能够不把她看做一个“穷亲戚”,一个“离了婚的女人”;她在乎的是凯末尔对她做到真诚不欺骗,而不是用一个个美丽的谎言来安慰她。
可是凯末尔却不是这么做的,他一意孤行地爱着他的美人,甚至为她毁了自己的生活,但却不能滋养芙颂的心!
芙颂不幸福。即使被爱着的时候,她也不幸福。她勇敢地与凯末尔“走到最后”,跨越伊斯兰国度的禁忌,甚至特地等到18岁生日的那天——为了不让凯末尔担负罪名。而凯末尔也似乎对这一点充满了感激和爱慕,他可以在七年半相处的时间里不再对她有任何的肢体接触,他可以让爱情变成纯粹的精神享受,他几乎变成圣徒了!——但这依然没有挽回芙颂渐渐死去的心。她不需要这样被爱着,她不需要像她的金丝雀柠檬那样被观赏、被精心呵护,她需要的——自由、独立和爱情,全都离得很远。
于是悲剧便发生了,而且凯末尔最后对芙颂说的那些话也是不应该的,他如果真的爱芙颂,怎么能说出那样的话呢?一句话也是可以伤透人心的。只要一句就够了。
看后半本书中凯末尔那七年半不断重复着的作客、拜访、对芙颂的眷恋。看作者如何把伊斯坦布尔的零零总总的细节,把那个时代发生的大小事件、把每一个普通土耳其家庭的生活场景铺展在眼前,与其说这是为芙颂建的博物馆,不如说是为伊斯坦布尔,为那个年代所建。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凯末尔爱的不是芙颂,而是他的一些记忆,我觉得他迷恋的是,他在那一段时间的记忆,他爱的是记忆本身,是有爱的那一段时间,不一定是芙颂。大部分的爱情都是自恋,爱我的爱,很深很深的执着。
昆德拉说,隐喻是可怕的,爱由隐喻而来则更是可怕的。他笔下的爱,其实是自我的一种反映,是透过爱解剖自我,揭示自我,而不是揭示爱。
而奥尔罕则不一样,他是在抒写这一命题。
爱作为主体的一种行为,有一系列的动作组合而成。而作为爱的客体,其实并不是必要条件。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爱,这一主动的行为,是能够自我满足自我的。就像书中的主人公,最开始沉迷于爱的行为中,而后沉湎于爱的遗憾中,最后又沉浸于爱的追溯中。
你一定要告诉读者,我的一生过的非常幸福。
他这句话的意思:有这么一种爱,我错过了,我后来拼命追业没追上,拿不到手了,但是我们世间大部分人没有这样一种意识,或根本不敢有这么一个意识,我即便没追到,但是我有我自己知道的真爱,这就已经非常幸福了,人能够苦恋是一种幸福。
没有抱怨命运,我爱了,这个情感本身就是我所有问题的解决,目的最后是不重要的,过程就是一切。
"他们,芙颂和凯末尔,其实都是非常好、非常单纯的人,他们是天生的一对,但真主没让他们结合在一起。”
芙颂的纯真年代也许在爱上凯末尔后就结束了。美丽的女人,总是会受到得不到她们的男人带来的伤害,她们要用世故和冷漠来保护自己。凯末尔的纯真年代在爱上芙颂后才开始,即使在芙颂离开以后,也一直持续到他离开人世为止。
人间的爱情最让人难过和遗憾的是两人老碰不在一个点上,在我最想娶你的时候,恰好也是你最想嫁我的时候,在我最爱你的时候,也是你最需要我的时候,这是最好,同步高潮。
最初是想娶白玫瑰,过稳定的生活,一切都很幸福,但是,真的红玫瑰走了,他突然知道自己爱谁了,他突然知道没有了芙颂他的生活就什么都没有。
奥尔罕·帕慕克认为有这样两类收藏家:以自己的收藏为荣并希望把它们展出的骄傲者(主要出自西方文明);把收集起来的东西藏在一边的害羞者(一种非现代情况)。如小说中收集情人的小物件的凯末尔。芙颂的妈妈问凯末尔:“我放不下这个家,我的回忆,我们怎么办?”凯末尔告诉她:“那么,内希贝姑妈,我们就把这个家变成一个展示我们回忆的地方。”在土耳其,一些电影海报,老报纸,罐头盒的收藏者因为爱好不被周围人理解,而不自觉地鄙夷自己的痴迷。其中一人解释他为什么愿意把珍爱之物让给帕慕克时说到,“我要让那些说‘你为什么要用这些垃圾来填满你的家’的人看到,像您这样一个出身好,有文化的人对它们的赏识。”对他颇有触动。帕慕克维护他们,透过他对凯末尔的行为的善意,让他们相信在博物馆展出他的收藏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
如帕慕克之前的小说,这部爱情小说仍然有帕慕克小说典型的质地——文笔优雅且随时随地可以把人吸引进他描述的那个世界,在土耳其,一些传统美德在现代化的进程中被扭曲,帕慕克正是通过这本小说告诉世人,什么是真正值得人生骄傲的事。并且他通过这部小说做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尝试,以一部小说带起一个博物馆在现实世界的建设。
小说的构思帕慕克已经想了10年。有两个特别强烈的促使他想去实现的想法:第一,写一部真正的爱情小说。《我的名字是红》是关于艺术的,《雪》是关于政治的,他想讲讲土耳其的爱情。第二,他想写一个和博物馆收藏有关的爱情故事。关于伊斯坦布尔的一户人家,故事在其中慢慢发酵,它会涉及到富有和贫穷,上流社会和底层社会等他想一并叙述的主题。这是他最初对这部小说的定性。然后慢慢发展出其它方面,最后,它不仅是上流社会青年凯末尔的爱情故事,也涉及到土耳其的文化,工艺品以及人文历史。如果说它某种程度上具有自传性质,那就是他描述的是他所看见的那个伊斯坦布尔。
小说中的男主人公上流社会青年凯末尔,为了爱情背叛了自己的阶级,而帕慕克强烈维护着他的行为。资产阶级不审慎的魅力,想起了James Spade年轻的时候演的《情挑六月花》,
二十七岁的事业有成的广告人马克斯,遇见了四十三岁女招待诺拉。命运让这两个身份地位和年龄都悬殊巨大的人相互吸引,诺拉让马克斯暂时淡忘了痛苦,马克斯亦教会了诺拉什么是尊重,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坠入了爱河。然而,这段世人眼中并不匹配的恋情注定要遭到诸多的考验,最终,他们的真爱战胜世俗的非议和彼此之间巨大的鸿沟。
帕慕克凯末尔有一些共通的地方。他出身在和小说里的“奥尔罕·帕慕克”的家庭一样的一个幸福的资产阶级家庭,虽然不像凯末尔家那么富有。和凯末尔住在同一个街区尼相塔什(注:伊斯坦布尔的富人区),包括他和家人之间脆弱的关系,和女佣相处的方式也比较像。像小说里一样,他年轻时经常和家人去参加上流社会的婚礼和订婚仪式,那是大家的社交场,那时的他完全是面带微笑,冷眼旁观,所有一切令他觉得很无聊。但30年后,他写这个上流阶层,写他们的人,写那些优雅的聚会,却多了份柔情和乡愁。他已经不像年轻时那么愤世嫉俗。写这部小说,他并不想带着社会性的批判眼光审视他们。他并不羡慕凯末尔,不。一开始,他只是个非常自我的资产阶级而已,甚至算不上是一个好男人。只是他是个小说家,必须把他写得可爱点儿。但是到了后半部分,他变了。爱情让他痛苦,他的上流生活也基本毁了,但他仍然不是愤世嫉俗的那种人。爱情的苦恼,把他从一个肤浅的布尔乔亚变成了一个深刻的富有智慧的人,他只羡慕他对生活细节的观察能力。从一开始,他就会注意到关于芙颂的很多细节,尽管他还没有意识到那就是爱情。后来,在他能见到芙颂的那些岁月里,他注意的是他们所生活的那个世界的细节,关于文化,电影等等。喜欢他特别是对小物件的观察,通过持有它们,他认为过去像灵魂一样附着在那些物件里面,以他和芙颂的故事把它们连接起来。即使你没有一座博物馆,藏品上的诗意就将是这些物件的家。
凯末尔对芙颂的拜访持续7年多一点。普通事件对小说家来说没有意义。小说的作用就是解释人的行为的,不是所有成年人像凯末尔那样,一个社会意义上的成功男人迷失在对芙颂的迷恋中,不能自拔,这是他不寻常的地方,但要知道,我们只是把这种情感隐藏起来而已!一方面,他本性并不浪漫,所以会以为一个半月的亲密接触,就可以让他永远地得到芙颂。在故事的开始,他完全没有意识到这场爱情会令他如此失态。但另一方面,你也可以说他是个极度浪漫的人,因为后来的8年他为了芙颂所做的那些事情。这是各花入各眼的事儿。
第二天中午n点半左右,当我走进香舍丽榭精品店时,一个挂在门上、里面有两个小球的小铜铃,发出了一种现在仍然让我心跳加速的声音。尽管在中午闷热的时候,店里却还是阴暗和凉爽的。一开始我以为店里没人,后来我看见了芙颂。当眼睛在努力适应店里的阴暗时,我的心,却不知为什么,就像一个即将拍打到岸边的巨浪那样膨胀了起来。“我想要橱窗里那只挂在模特身上的包。”我说。我想,它太漂亮,太迷人了。“是那个奶油色、杰尼•科隆的包吗?”当我们的目光相遇时,我立刻想起了她。“橱窗里模特身上的。”我用一种梦呓般的声音说道。“我明白了。”她走到橱窗前,一下脱掉了左脚上那只黄色的高跟鞋,露出一只脚趾上精心抹了红色指甲油的脚,她用那只脚踩进橱窗的底座并向模特探过身去。我先看了一眼那只鞋,然后是那双修长、非常漂亮的腿。不到5月份,它们已经被太阳晒黑了。她那带花边的黄色碎花连衣裙,因为修长的双腿,显得越发短了。她拿了包,走到柜台后面,用她那纤长的手指拉开拉链(里面冒出一团半透明的纸),打开两个隔层(它们是空的)和一个里面装着一张写有杰尼•科隆字样的纸和一本保养手册的小口袋,她的态度很严肃,好像在向我展示一样神秘的物件。一瞬间,我们的0光相遇了。“你好,芙颂。一下变成大姑娘了。你大概不认识我了。”“不,凯末尔大哥,我一眼就认出您了,但您没认出我来,我也就不打扰您了。”一阵沉默。我又把包里里外外地看了一遍。她的美丽,她那条对于那时来说过分短的裙子,抑或是别的一样东西让我感到了不安,我显得有些不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