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皆苦短,岁月亦悠悠。时间对于我们每一个人的来说,始终如行云流水,一去便不再复返。
2015年,我当时在位于北京西城区的一家律师事务所上班。按照所里的安排,律所定期都会安排律师去律所所在辖区的街道办事处当值,主要是提供一些法律援助咨询服务。
某一天周一,按照当值时间,我准点来到了办事处,一进门,办事处负责对口工作的大姐就热情的告诉我:“孙律师,今天预约来的人应该挺多,你注意把握好咨询时间。”
“好的,大姐,我会注意时间的。”我答到。
关门前,我向走廊里探头望了望,座椅上已经开始集聚好些人,每人手中都拿着一小纸片,纸片上写着自己排队的序号,他们在静静的等。
也许现在人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好了,来办事处咨询法律问题的人越来越多。
法律咨询的问题类型也多种多样,有闹离婚的,有房屋租赁纠纷的,有被敲诈勒索的,有同居分手索要青春损失的,更有甚者,竟然还有人来咨询如何逃避债务的。
时间久了,深有感触,世界之大,真乃无奇不有。
这天伊始,很顺利的接待了几个当事人,待我喊出下一位的时候,时间过了良久,一直没有人再进来,我心里暗自想到:“难道没有人了吗,不该呀,明明今天人不少”。
当我还在犹疑时,门嘎吱一声,轻轻的打开了,迎面走来的是一位手拄拐杖的老太太,看样子年近九十的样子,走路很慢,步态不稳。这也许就是这么久她才进来的原因吧。
我起身,迎上前去,一边手扶着老太太坐在桌子旁边的椅子上,一边说到:“老太太您呐,这么大年纪,怎么亲自跑来了,有啥事咋不让儿女、孙子啥的替你跑一趟不就得嘞。”
老太太摇了摇头,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也许是老太太听力不好,没有听到我说什么。
于是,我提了提嗓门,大声问老太太道:“您今儿个来这里,是有什么问题咨询吗,或者,还是有什么需要帮助的?”
“我不需要啥帮助,我老伴早年就去世了,现在还剩我一个人,我就想问问遗嘱的事情。”老太太虽然年龄大了,但说话还算条理清楚,思维清晰。
经过后续我和老太太之间的一番详细对话沟通,我才了解到,原来老太太退休之前是一位国有工厂的职工,当年为了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号召,和老伴只生了一个孩子,但不幸早期夭折,后来经上级允许,她又和老伴生了一个女儿。
老两口毕竟只有这一个女儿,自然极其疼爱的,他们俩含辛茹苦,用完一生的积蓄供女儿到美国读书深造。
后来女儿大学毕业,留在美国嫁了人,现在也有自己的家室和孩子,但不知为何,最近好几年都不回来探望老人一次,电话也少联系,具体原因我也不便多问。
老伴去世后,老太太一直独居,唯一在身边陪着她打发夕阳时光的,还有只小犬。现在随着她年龄越来越大,手脚都不灵便,身子也弱,日常起居、生火做饭都是问题。
好在远亲不如近邻,她的邻居,一个带着三岁孩子的热心单身妈妈,一直关照着老太太的日常生活,买菜、洗衣、做饭、看病、拿药,都由热心的单亲妈妈充当儿女照顾着。
老太太对此十分感动,就想自己死后,把她唯一的一套房子留给这个照顾她的单身妈妈,但不知如何处理才好。
这便是她只身一人来到办事处缘由。
在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后,说真心话,我为老太太多年的独居生活,感到忧伤,她有自己的孩子,她本不该如此孤独。
谁还在说养儿为防老呢,到头来,活人不相见,却成了孤寡老人最大的忧伤,成了永远抹不去的痛。
怎奈何,这样的例子,在北京这座城市里,到处应该都有吧。
听完老太太的讲述,我们明白,她有自己亲生的女儿,而且在法律层面上,这个女儿是老太太唯一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
可想而知,如果老太太没有考虑过立遗嘱的事情,即使她死后的遗愿是希望把北京这套房子留给这位单亲妈妈,法律上还是很难将这个房子过户给单亲妈妈的。
作为为老太太无偿服务的律师,我自然想给她提一个中肯稳妥的建议。
所以最后,我建议她找一家北京的公证处做一个遗赠抚养的公证,大致内容是,老太太的余生将由这位热心的单亲妈妈照顾,承担生养死葬义务,待老太太去世后,这套房子归单亲妈妈所有。
公证如山,法力无边,你情我愿,相安余生,这套程序走下来,即使老太太去世后,她的女儿准备要回房产,也是做不到的。
可怜天下父母心,我们年轻人,还是多陪伴和孝敬父母为好,别子欲养而亲不在时,后悔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