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庙港,烧野火饭不仅仅是孩童玩乐的事,还是这个地方的民风民俗。
四五月间,蚕豆结果正酣,便到了野火饭的最佳时间。野火饭的书面语就是"野炊”,自然是在家外面野地里烧饭吃。我家院子外面就是桑林,蚕事盛时,桑叶茂密,桑枝旁逸斜出,人要钻进桑林也是很困难的。村里每家的桑地四周都种上蚕豆,也是地界的标记,以免误釆了人家的桑叶。
我们小时候还是物质匮乏的年代。至今印象深刻的是晚饭经常是葱油汤泡饭,没有什么小菜。最早的野火饭就是蚕豆饭,春蚕时,母亲总是在采完桑叶后,随手摘些蚕豆回家做菜吃,但每年总有一次是特意为我烧野米饭而准备的。
有了豆还需要米,但不能用自家的米,这里的风俗讲吃百家饭的小孩会很健康。于是我便约上同村的小伙伴,拿着米筐推开一家一家的门,逢人叫一声好听的称呼,于是主人便从家里的米缸里抓上一把,拳头一舒,把米放入我的米筐。这时我会很留意那把米的多少。若干年后,我对村里人的印象喜恶,多少和他(她)给的那把米有关。
那时,每家的日子都紧,但没有人家不给的。据说,有小孩子来家里要米,也是讨吉利的事。即便这样,我们得走上小半天才能凑上做一锅饭的米。
烧野米饭的绝佳之地是太湖边。春季的太湖水位不高,滩涂上都是隆起的土坝,只要在坝上面挖个坑,底下侧面刨出囗子连通后,上面放上锅,侧面洞里添柴火,一个简单又精巧的土灶片刻竣工。不远处,成片的芦苇婆娑摇曳,退潮后留下的枯叶残枝俯首即拾,随便扯几下就有了一堆的好柴火。再远一点就是轻轻拍打芦苇荡的太湖水,一涌一退间,有着母亲轻推摇篮的温柔,舀上几瓢,清清然看着也甘甜。
大伙分头做事,舀水、拾柴、洗米、剥豆、烧火,安静的湖边顷刻沸腾起来了。捡柴滑一跤的,被烟熏哭的,手指戴满豆壳的,笑声一片赶走了栖息在芦苇深处的水鸟……饭煮到快熟时,揭开锅盖把剥好的蚕豆倒入,几分钟后一锅香气四溢的野火饭就大功告成了。
湖水拍打芦苇荡的节奏在每个人的耳边掠过,夹杂着芦花的风在每个人的脸上拂过。女孩子们围在一起,轻轻说笑着品尝着喷香的蚕豆饭。男孩子们则端着饭碗四散寻觅最舒服的地方享用美食,土坝上、灶台边、芦苇丛、树杈上.......
我每次想起儿时的野火饭,就会跳出鲁迅先生《社戏》里小伙伴们偷六一公公的蚕豆的情境,也会记起文章最后的那句: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
真的,就像苦的东西总比甜的更加让人记忆深刻。日子也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