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书堆中翻出来《芳华》书的时候,不知为何特别想把它读完,为了避免观看书籍后对电影的观感有所影响,拖延症晚期的我硬是在前几日把这部看了很久的电影观后感敲出来。
同一个故事用不同的载体和表现形式呈现出的故事是不一样的。一千个人有一千个哈姆莱特,这一千个人接触这个故事的载体也有一千种,书籍、电影、话剧、漫画甚至更多。但毕竟是讲述一个故事,通感还是存在的,因为电影在前,在读书的时候不可避免的会被影响,我已经极力避免受到影响,可还是难以控制的会把书中刘峰的形象往黄轩身上靠拢,读书到一半的时候,还在试图将字里行间提及到的何小曼的时候,和电影中的情节一一对应。
这或许是徒劳,却并非不重要。在书籍和电影相互比照的过程中,促使我对于这个故事有了更深的思考。
由于时间的限制,电影采用的是高度凝练的语言,每一个镜头都有着他背后的语言,主线是为男女主角服务的,尽可能的做到情节丰富的同时清晰明朗,副线则是将配角塑造的更加丰满。书籍则不然,语言的魅力不仅仅拘泥于工整划一。倒叙插叙,以及悬念的设计,在没有看到故事的最后,我未必会知道真正的结局是什么。
看完书,我觉得电影中的刘峰有些过于俊朗,黄轩是不可能属于5分那种“普通青年”的。哪怕他的扮相和演技已经让他极尽靠近书中的形象,我仍然觉得应该给他7分。我脑海中呈现出的刘峰模样,应该像我在更早的电影中看到的雷锋和张思德那样,其貌不扬,有些“正”的意味在里面。
朋友C问我,关于《芳华》是不是书写的更好。我倒觉得不能一概而论,本身便是两种不同的艺术表现形式,虽然他们讲述的是同一故事,但是不能在一个维度内进行比对。更喜欢哪一个,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选择。
于是被朋友笑骂说说是我用圆滑的方式逃避发表意见。硬要选择的结果就是我更喜欢书。说来奇怪,对于电影,我总是带着一种娱乐与消遣的态度,哪怕观看后会让人觉得有些叹息和惆怅,我也只是会觉得是度过了一个严肃,或者不那么轻松的消遣时光,包括对《芳华》电影。
看书则不尽然,对于读书,我的眉头总是会不自觉地皱起来,在最天真的童话书中间,我也会因作者塑造出来“恶人”的形象而感到一丝莫名的痛苦。似乎读书是一个让人寻找痛苦的过程,但这种痛苦让人冷静、使人沉思从而欲罢不能。
《芳华》,原来是一个关于刘峰的故事,原来是那些姑娘们的故事,原来是一个时代的故事。它不仅仅是写刘峰,也不仅仅是写何小曼,更不仅仅是写林丁丁,谁都不是主角,谁都不是配角,他们曾是整整齐齐一个横排,然后在某个分叉路口,被时光的洪流和复杂的人心与人性冲散,各自天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