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中那人还在,却不再

我的记忆力很好,我自认为。每每说这种话,总是会被老公奚落一番,因为他总是说出很多番名,告诉我这是曾经一起看过的电影,而我,却没有丝毫印象。

可是,尽管如此,我还是认为我记忆力很好。我记得很多小时候的事情,别人不在意的点滴我都记得,也或许不是因为记忆力好,只是那些人和事给我的印象太过深刻罢了,仅此而已。就比如,我的脑海里还清晰地保留小学时那几个经常逗我的小男生的脸庞,还记得那把新雨伞把被我摔坏后胆战心惊半夜最后灵机一动掩饰得毫无痕迹的那一晚,我还记得刚上小学时第一个六一儿童节,穿上的那条舅婆婆买的漂亮的黄裙子,记得为了和一个小伙伴交好而“恶言诅咒”另外一个小伙伴的幼稚举动。

这些片段说不清会在某个时候由于现实中的线索诱导就从我的脑海里显现出来,似乎就为了证明它是真的存在过的,而我偶尔把其中某个影像说给故事中的小伙伴,或者当年朴实的见证者—妈妈,他们唯一的反应就是,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我一点都不记得了。最后,我只得在一个人的回味中流连一番,然后又再次将记忆碎片封存藏匿到脑海的某个角落,等待它下一次的不经意闪现。

这次的记忆线索源于一位作者名叫王威廉的中篇小说《第二人》,开头作者用蒙太奇的手法介绍了“我”被“绑架”去见了小学时候的一个同学,回到几十年前的小镇,来到当年的快乐场所—电影院,当然,最重要的是见了当年的一位旧人。看到这里,小说才刚刚开头,而我的脑海就又同以往一样,瞬间迸发了“小学、旧人”的影像和记忆,以至于我的记忆和作者的描述交织重合在一起,让我再无法专注小说里的情节,索性放上书签,来专注我自己的记忆了。

小学时的同学,而今仍有记忆的不多,还有联系的基本没有。大多数的同学由于升学便走上了不同的人生路,以至于后来QQ群、校友录风靡流行的当口,我还有心去网上搜索过,比如某某小学**级班级群之类,也进入过其中的几个,里面的名字却大多让我陌生,最后不得不惶恐地退出,此后便彻底遗失了当年的遗迹。

记得大学期间有次回老家,我和爸爸走在了我上小学常走的那条河堤上,路过堤边两栋房屋的时候,依稀记得其中一栋是我当年小学同学的家,她的名字已然想不起来。“她现在在干什么呢?”我有点好奇地问爸爸。“能干什么呢?总不是在田里收稻谷、回家带孩子。”爸爸轻描淡写地回答。我竟一时震惊地说不出话,内心却泛起了极大的波澜。印象中那个同学当年成绩不太好,似乎家境也一般,下面还有好几个弟弟妹妹,那样的条件,她大概念完小学就没有再继续升学了,尽管当时已经开始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但由于各种因由没能念完9年的不在少数。

他们后来有着怎样的人生路我一无所知也从来没有想过,因为自己的读书、升学之路太过平顺,也因为自幼便被灌输一定要靠读书走出这里的认知,至于走出去后要做什么还是未知数,但自我潜意识里也仿佛只有读书-升学才是理所当然的正途,也就无暇顾及还有更大概率的那群人,还是要回到这里,男的早早出来社会打工挣钱帮衬家里,女的帮扶几年家里后嫁做人妇,重复着上一辈的田间地头、灶台炕头。因为那时的村小、初中能往上继续升学的毕竟少得可怜,要不是我始终被家庭所激励持续保持着前3名的成绩,最终的结局也可能随之大概率了吧。

扯远了,我想说的是,很多当年一起的小学同学走了和我截然不同的人生路,是那次父亲的话语让我觉悟到这一点,当我还在大学校园风花雪月、憧憬新奇人生的时候,我的很多甚至是大部分小学同学已经走上了那条祖辈既定的人生轨道,无所谓梦想、也没有希冀。

更让我明白这种差异的是有一年春节,我们合家去了另外一个村子的远亲家里拜年。那时的我大学毕业已经走上工作岗位,风华正茂之际,长辈们惯常地聚在一起玩扑克,我则无所事事的双手插兜,四处闲散地赏风景、看行人。亲戚家靠近马路边,春节期间,人来人往走亲戚的很是热闹。我饶有兴味地看着一对对、一家家,拖儿带女、大包小包,穿着农村人眼里时髦的服饰,小小孩儿总是大红的棉袄,头上扎着红头绳,这股子农村新年里特有的热闹和喜庆让我乐此不疲。

直到有一个中年男子没入里我的眼帘,我带着先前的笑容看似漫不经心地扫视着这个人,实则心里已经掀起了巨大的涟漪。因为这个人我铁定认识。不光认识,还印象颇深。他是我小学5、6年级的同学,也是6年级最后一任同桌。

尽管大多数小学同学的姓名我早已遗忘,但是仍然有几个还是耳熟能详的,他,当然在列。他叫严寒,名字在那个年月算作很酷的了,而更酷的是,他长得,怎么说呢?而今年轻人中有一个流行的词特别能形容他——漫撕男,意思是撕开漫画走出来的男人。他就长成那样。一张脸苍白瘦削,小小年纪已经棱角分明,一双清澈无辜的桃花眼,加上无从修饰却天然的碎发,当他盯着某个女生,那个女生会自惭形秽得羞红脸,转而把视线移开,不敢与之对视。

当年的我转学到了这个班上,成绩还不显山露水的时候,曾经有几个月被他“纠缠”。当时我被安排坐到教室的倒数第二排,而他是班里公认的差生,长年累月霸占着最后一排的位置。或许是对新鲜事物的好奇,或许是我自小就显露的文艺范儿惹到了他哪根神经。我那本充满诗情画意的摘抄本在某个下午从他那里开始,在班里男生中几乎传阅了个遍(话说,当年每个班里都有他这样的人物,成绩不太好,却能和谁都称兄道弟,无论好生差生都心甘情愿“臣”服于他)。无论是明星的贴纸、还是誊写的歌词,他都能评头论足一番,然后怂恿着两三个死党到我面前和我对峙,“金铭——你咋知道她的座右铭的?”“你抄的这首歌会唱吗?”……少时的内敛沉稳估计比我长大后更胜一筹,面对一帮男生的嬉闹挑衅,我可算是伶牙俐齿、巧言善辩,终于在几个回合后,他们心悦诚服地把抄写本归还给我,除此之外,还有他眼里闪亮着略带点敬佩的光芒,现在的话说,当年的他眼里有星星。

后来我的成绩稳步上升到班里前三,座位也理所当然地被安排到了前面第三排,而他作为“以优带差”的典型阴差阳错地成为了我的同桌。越来越熟悉之后,我也慢慢知道了他是怎样一个人,并不是那种特别调皮捣蛋的类型,只是喜欢恶作剧而已,是那种年少的男孩子想引人注意又不知道采取何种正式途径的恣意和调侃。很多时候,在被不经意戳中痛处时,他还会露出一副不知所措的害羞表情,眼底怯怯地望着你,耷住眉毛的几丝头发永远是被汗浸湿的几缕,这模样就更像漫画中的人物了。

当时由于成绩的缘故,我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他巴结的对象,以便在背诵抽查、小组作业过关检查求得放过。他巴结的方式也很特别,那就是他对班里其他女生都是出言奚落或是不屑一顾(当年男女生奇特又正常的相处模式),而唯独对我,却是一反常态的听话甚至称得上尊重。虚心求教之时,态度甚至算得上虔诚。

他的家境之差,也是后来慢慢感觉到的。冬天他常年一件宽大的墨蓝色制服,仿佛偷穿了大人的衣裳,但好在他身体虽瘦,肩宽比例却很好,于是整体呈现了一种略带飘逸的美感。更甚的是他的课桌,当年的学生全是自带课桌,而他的课桌称得上一绝,为什么这么说?因为无论大家的课桌做工如何,功能都大同小异,细节在于师傅的手艺;而他的课桌,可以说是“变形金刚”般的存在,因为它可以顷刻间从一张书桌变换成烂木板一堆。只要轻轻地用手指推上一推,支棱起的一角便会立马垮塌,所以无数个自习的安宁时刻,由于他的不安稳,教室里便会响起砰啪的巨响,毫无疑问,是他的课桌塌了。

每每此时,他便会有一种恶作剧的兴奋,慢条斯理又有些得意洋洋地开始他的拼装,以至于后来,他的手法越来越熟练,这张桌子在他手中堪比乐高,瞬间崩塌,也能瞬间复原。到了后来快毕业的时候,由于我实在无法忍受这突如其来的崩塌惊吓,主动让他将课桌和我的课桌靠拢,这样有个支撑,不至于崩塌太过于频繁。对于此,他尤为感激,这在他对我的坦诚说话里可以感受得到。有时,他的那些个死党好友借此调侃他,说最近手工活儿练得少了啊,他便会略带羞怯又有点得意地看上我一眼,说,那是,我有依靠了。于是,一群男生便在讳莫如深的哄笑声里打闹成一团。

毕业在即,我和他的前桌死党在讨论初中尖子班的时候(他的死党成绩和我不相上下),他在一旁悻悻不语,脸上有些落寞地看着我们。我第一次见他这幅表情,但当时也没有多想。后来才体会到当时自己可能有些残忍,除了学习,作为同桌,我和他还是无话不说的,可是这一次,他可能对于我们即将要走入的不同人生路有些感慨。我和他的死党是冲刺尖子班的保留人选,而他,常年两套换洗衣服的他,烂木课桌如斯的他,学习成绩更是糟如朽木的他是否能顺利走进初中课堂怕都是个未知数吧。

预料之中的,我进入了初中尖子班,而关于他,我甚至都没有留意过,有没有进到初中更是未知。其实,在那个镇上唯一的初中就只有几个完小的生源,要打听一个人很容易的,而我已经进入了我的既定轨道,班干团干、三好生、校园D J、十大歌手……各种身份荣誉让我应接不暇,我成了学校的风云人物。对于他,除了偶尔会浮现出那张冷白的漫画脸,也仅仅只是一瞬,就被淹没在属于我的本分职责之中。

再以后,除了和我一起进了尖子班的他的死党还有零丁消息之外,包括他在内,其他的小学同学几乎都音信全无。只是偶尔回老家的时候,会被妈妈指着路边一个卖豆腐的豪放女或是一个开杂货铺的秃顶男子告诉我,她(他)是你的小学同学。面对被岁月风霜浸润过的一张张面孔,我唯恐避之不及,因为,只有在这时,我才会在久远的记忆里搜寻出一张张模糊不清的可能与之匹配的脸庞,而要让我叫出名字,已是颇有难度了。

可是,这张冷白的漫画脸,我不光记得,名字我也能脱口而出。可是今天,现在,这张脸尽管也有了岁月的痕迹,可是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仍然一眼就能认出来,是他,严寒!但是,但是,我却没有办法将这个名字叫出口,尽管他离我近在咫尺。印象里那头乌黑油亮的汗津津的头发如今已全无光泽,尽管看得出出门修饰过,但还是显得有些颓然地耷拉在前额,那张轮廓分明的脸庞上,星星般的目光已经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木然和转瞬即逝的倦色,惟有冷白的肤色,估计是天生的,尽管多了些纹路,却仍然比他身后的女子白皙几分。

他身穿了一件这边农村中年人常见的灰褐色夹克,九成新;脚步有些温吞,一边时不时扭头看向身后的女子,嘴里嘟囔着几句什么,似是埋怨女子走得太慢。女子身材丰腴,相貌平平,穿着大红的呢子,略有点跟的鞋子让她走起路来颇有些吃力,这是一段小上坡。

经过我的眼前时,女子仍是不紧不慢地跟在他身后,他却低着头有些懊恼般地紧走几步,不再回头看女子。似乎在我这样目光灼灼的看客面前显得有些难为情。于是,我转过身子,看向另一个方向,心里却波涛汹涌。我认识他,叫得出他的名字,可是我却不能。我看看自己身上的浅驼色羊绒大衣、羊毛披肩,头上的贝雷帽和脸上精致的妆容,我知道我即使认出了他,也不可能在这种场合下叫出他的名字,我不想当年的那一幕重演。

他,和他身后的女子,就是农村里千千万万普普通通的中年夫妇,穿着小地方认可的时尚,脸上的表情是所有父辈对妻子的不屑和抱怨。他们提着大小礼盒,却选择步行,可想而知,在汽车普及的农村,家境也是不甚丰盈的那一类。更可悲的是眼神,那种由于眼界和贫穷日渐暗淡的目光,自卑且畏缩。

我不忍再回头看,我把目光投向虚无的远方。起风了,北风吹起我长长的围巾,我知道,我们已是不同世界的人。我的眼前不禁浮现出当年那个穿着墨蓝制服的冷白小生,宽大的衣服在他身上晃荡,显得冷清却飘逸,他的眼神清亮,从不刻意掩饰家境,总在哗啦一声大响后洋洋自得地拼装他的书桌,他最后一次落寞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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