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精神发展的阶段
上一章介绍了两种人生在世的结构,“人-世界”和“主体-客体”结构。本章将介绍这两种人与世界的关系在个人精神意识发展过程中的三个发展阶段。
值得注意的是,本章所讲的三个阶段 与 第一章所讲的三个阶段有何联系:
(1)第一章的三个阶段指的是两种结构在哲学发展史上的三个发展阶段。而本章值得是在个人精神意识发展过程中的。(2)哲学发展史上的三个阶段是以个人精神意识发展过程中的三个阶段为基础的,前者是后者提升到哲学原则的高度的表现。
一、划分原则
(一)海德格尔
海德格尔认为,主体和客体是从原初的、人与世界打交道的一体中分化和分裂出来的。
人本来纠缠于与世界打交道的“烦”中,世界只是“烦”的世界。突然有一天,人从“烦”之中,从与世界万物打交道的活动中,抽身出来,停下来,通过“寻视”、“考虑”等环节,才开始,把事物看成是现成的东西加以科学的、理论的研究,这时就出现了“客体”或“对象”,出现了主客二分。而“客体”、“对象”这些实则是从“世界”这个整体中抛出来的。
海德格尔的这一观点为我们提供了划分精神发展阶段的理论依据。
(二)克罗齐
克罗齐提出了一个精神发展过程的连续阶段的一览表,分为四个阶段:
具体内涵:
(1)精神发展分为认识和实践,认识先于实践。认识和实践个分为两个阶段。(2)认识始于直觉,然后是概念。(3)实践始于经济活动,然后是道德活动。(4)四个阶段中,较高的包含较低的,较低的不依存于较高的。
不足:他不是从人与世界关系的角度来划分的,没有抓住人与世界关系的根本问题。
批判地看待克罗齐的四阶段:请见书P17-18。
二、发展阶段
(一)原始的“天人合一”阶段
人在这个阶段时,(1)无主客区分,无自我意识。(2)与世界打交道的活动,还是一种低级的活动,是一种本能活动。(3)这里的活动只有行动,没有认识/意识。例如婴儿吮奶。
(二)“主体-客体”关系阶段
这个阶段又可以细分为三个子阶段:意识、认识、实践。
1. 意识
开始有自我意识,能区分自我和对象,意识到在自我之外还有物与我对立。例如,人在吃东西的时候,可以意识到事物在自己之外,并且与自己对立。
2. 认识
认识又分“直觉”与“思维”。
(1)直觉:“直觉”高于“意识”,因为直觉(直观)某物不仅意识到此物存在于自己之外,而且进一步意识到此物在时间与空间之中。
(2)思维:“思维”高于“直觉”,因为直觉具有图像,而思维本身已摆脱、超越了图像的认识活动。人通过思维,把握外物或客体的本质与规律。思维的产物是概念。但,思维只能认识到“是什么”,“怎样是”等问题还不能解答。
3. 实践
有了认识之后,根据认识所采取的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
跟“认识”相对比,实践是一种改变、铸造的活动,可以直接接触世界的整体,带有功利心。
(三)高级的“天人合一”阶段
人的精神意识发展的最高阶段是审美意识。它是高级的“天人合一”境界。
它是原始的天人合一的回复,但又不是简单的重复,而是经历了“主体-客体”关系后的回复。因此,它具有原始的天人合一的某些特征:(1)直接性,或直观性;(2)不是知识;(3)不是功利性;(4)不是道德意识。
但是,经历过“主体-客体”关系后,审美意识的天人合一境界,不是本能欲望的满足,不是知识的充实,不是功利的牵绕,不是善恶的规范,它是对这些的克服和超越。
总而来说,要达到高级的“天人合一”境界,需要超越本能欲望,超越知识,超越功利,超越道德意识,关键在于,要抓住“主体-客体”关系的根子,把“主体-客体”关系所假定的独立外在的客体或对象,放在括号里(胡塞尔),使人的“世界”与“物”的“差异”合而为一(海德格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