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世三千,吾爱有三,日月与卿,日为朝,月为暮,卿为朝朝暮暮。”
第888天,她扯证了。
“我要结婚啦!”
她提前一年就邀请我们参加婚礼,幸福得快要溢出来了。
“啧啧,那么恨嫁呀”
诺,和当年的她还真是一样呢。
坐在教室第一排的短发女孩,对着相隔几排走廊的我开心大笑。
可可爱爱的模样,让人一眼就印在心底,从此形影不离。
她大口吃肉,大口喝奶茶,自助餐向来回本,连食堂的铁盘都能清空。竟然和我旗鼓相当。
她开心就笑,难过就哭,遇事低落,解决之后立马又生龙活虎。
生活得简单自然,从不矫揉造作。
我喜欢这样的她,像喜欢牯牛降的那谭清水,不曾污染。
她值得所有美好。
大学就像小社会,五味杂全。
它带给多少欢笑,就给过多少磨练。
她也曾像个孩子般无助,在宿舍楼下的铁栏杆旁崩溃。
我最常做的,是默默等她哭完,拉起她的手:“走,带你去吃米线,免费续粉的那家。”
她坐在我对面,眼角的眼泪和嘴角油渍混为一体。
真是个小孩子呀。
可我又怎么会不依赖这个“小孩子”呢。
我记得情绪崩溃时在路边冲向她怀里的丢脸,害得她连手里的早饭都扔在了一边。
我记得幼稚疯闹时,她总是替我兜着,甚至陪我胡闹,说走就走。
她是个孩子呀,细腻又不惜表达。
你的真心,总会有人翘首以待。
她是泡在蜜罐里长大的,仿佛什么事情都不需要考虑。
她总是抱着个大柚子,上门讨论晚上吃什么。
她总是一边斗地主一边看电视剧,还能陪我们聊着天。
聊天中,她最常说的一句话是“太深奥了,我又要听不懂你们的对话啦!”
我们往往忽略,继续讨论着属于我们的小小烦恼。
她总说自己什么都不懂,其实,是她懂得究竟什么是爱。
她没有性格缺陷,没有成人世界里的如履薄冰,更没有现代关系的遮遮掩掩。
在她的世界里,爱是绝对纯粹,义无反顾。
曾经的我总担心,如此单纯的她,以后得受多少苦啊。
后来,她遇到了那个满眼是她的男孩子。
那个男孩子给她无尽的浪漫,满足她对爱情的所有期待;那个男孩子重视仪式感,陪她折腾七七八八的各种纪念日;那个男孩子懂她的小心思,小心揣起来暗暗呵护。
那个男孩,将陪她走过漫长的岁月。
那个男孩,我想叫他张先生。
我的张小姐,交给你了。
别让她长大,好吗。
——仅以888字的文章,献给我的张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