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主要是导论,主要探讨了包括了公共部门的含义与特点,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含义与特点,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模型,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法治化等重点问题。
首先,公共部门指通过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以服务社会大众、谋求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组织体系,通常也称为公共组织。 还可细分为政府组织,公共事业组织,公共企业组织,非政府组织。其特点在于以追求公共利益为其价值取向,拥有合法的强制力和权威性,受到高度的公共监督,目标多元且不易测量,独占性。
然后,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含义,公共部门人力资源,指一切受雇于公共部门,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管理公共事业、配置公共资源的人力资源,不仅包括政府公务员,还包括不具备公务员身份的非政府公共机构工作人员。 包含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其特点在于,公共性,政治性,政策性,复杂性,稳定性。
再次,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主要内容,我国 《公务员法》内容可归纳为两个方面:
一是关于公务员制度和公务员管理的总括性规定,包括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基本
原则,公务员的范围、条件、义务与权利,公务员的职务、职级与级别,公务员管理
机构以及违反 《公务员法》的法律责任等;
二是关于公务员管理各个环节的基本管理制度的规定,包括公务员的录用、考核、职
务和职级任免、职务和职级升降、奖励、监督与惩戒、培训、交流与回避、工资福利
保险、退休、申诉控告、职位聘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