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8日,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与相关通信公司合作,由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对“老赖”手机定制彩铃:“你拨打的机主已被登封市人民法院发布为失信被执行人,请督促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该彩铃只有法院出具手续方可移除。上述信息经核实,其已公布于登封市人民法院官方网站。
在登封市因彩铃新招火了一把前,山东省淄博中院同样推出了为失信人定制彩铃这一惩治“老赖”的举措。早在2017年4月20日,淄博中院以张店区人民法院为试点,在全国率先对“老赖”实施通信限制。通信限制不仅限于彩铃,甚至在失信被执行人在拨打电话接通前亦会出现提示语音公布其失信行为。PS:上述信息未核实,法院官方网站无相关文章。
在网络、电话已经和生活密不可分的时代,这“彩铃”新方式无疑是极大推动了执行案件的进展。一码归一码,如何将个例推广开才是更加重要,让法院不在只有“别人家的”法院来的贴心。之前通过淘宝、支付宝、物流、出入境等等协同合作也曾报道过,但在案件执行过程中还是困难重重,希望以后能真正的落到实处,普及开来。不知道为何我再这想到了英美的判例法,想跑题了。
【法律普及】老赖被禁止的8项高消费:(1)乘坐交通工具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高铁、轮船二等以上舱位;(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6)旅游、度假;(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阮道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