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是我第一次住进金陵的夏末,一切陌生且新鲜。我坐在离家的火车上渐渐远去,轰隆隆的,像马休《布列瑟侬》的曲末。
我渴望大学,甚至,渴望有风尘感。我常听人们说这是一个江湖,江湖里最深的是人心,你以为你猜透了,打开了,还是空。 上了大学,同寝室的女孩子们与我小城里的旧友一样,也是小疯子。疯归疯,可完全没有国产影视剧里腐败至极的模样。没办法,我们所受的教育大抵是这样的,要向上,即使累了哭了也要向上。光宗耀祖当然最好,再不济也要独善其身。
我曾以为,在这短暂的学生时期里,我会一直孤独下去。孤独是有分量的,独上高楼是,大漠荒崖是,美人独处是,小桥流水也是。
人就是这样,总以为自己多么欣欣向荣,总以为可以用忙乱抵挡孤独。
迄今到这个陌生的地方已经是第三个月,天气转凉,当孤独随寒风侵略了城池,才终于发现,这种凛冽生冷生冷的。
于是,我们一群人互相取暖,互相暖化,一切如此心生荡漾。 我们相处和睦,但同一屋檐下,我也看见,每个人内心都有小小的兽性。女生本就是感性动物,当遇到感情的时候,有了兽性,觉得活不下去了,那一刻,就什么都不怕。
有几次是令我印象颇深的。一次是老六失恋,陪着去喝酒,要了一打啤酒。后来喝高了,在广场上打给男同学胡言乱语一通,人家把她背回去,还吐了人家一身,算是丢人的一次。
还有一次是我失恋,大学第一次喜欢一个人,远远地隔着手机屏幕。他说,忘了我吧,忘了吧。 一夜芙蕖红泪多,这是我的十九岁,我不觉得现眼。天亮后,脸上眼泪干了,我觉得头疼极了,脑袋也有千斤重。无奈,我稍微眯了一会儿,醒来就去买了最好吃的小笼包,吃了十几个,总还是要过下去的。
一屋女子,我们心里的野兽大多都是沉睡的。丑事做了不少,可是谁也别笑话谁,谁没有失态过?谁没有丢过丑?走麦城的事谁也不愿意提及,可是,陪伴彼此一起走过麦城的,一定是最真心的。
当然,我最喜欢的,还是每个人身上的市井气息,宿舍六人,无一例外,不过这并不意奇怪。一个人,没有烟火的心,不做艳俗的人,怎么可能快乐呢? 说到艳俗,如何艳俗呢?俗到整个寝室的人满街乱逛,已经买了不少的衣服了还是要转着小店问人家,这个多少钱,那个保不保暖?不停地讨价还价,心里觉得如果不还价就少可很多趣味,就算是只还下去一两块,内心也是喜悦的。
另一个俗气表现在吃上面。在吃的方面,寝室的女友们有着一致的想法,如果一个人连吃都可以凑活,那人生还有什么意思呢。至少,温饱才能思其他啊。所以,每到一个地方,我们便会满大街寻找当地的小吃,这种趣味,算是一生的追求了。
我自己都认为这样的生活实在是俗不可耐,可我们就是如此每天活色生香的活着,想着美味章鱼丸和酸辣粉,还想着化妆品店各种色号的口红,涂上自己的嘴唇是什么样子,以及心中喜欢的那个人儿,他会不会也注意的到羞红脸的我。
我们是一群野生的女子,永远在人群之外,如天地间突然冒出的树,或不挺拔,或不成材。可是在旷野之中,我们环抱在一起,骄傲的生长,生命力极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