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再奢望你来保护我,你有你的生活,我们都没在等对方,我们在等自己。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认识你,离开你,喜欢你,埋怨你,都是好多年的事情,好像和你一起之后我们就经过了好多年。我只希望,转过镜头,多年以后,你是更好的你,我还是喜欢你的我。
——唐果
认识一个人需要多久呢?
一天?一个钟头?一秒?一个自我介绍?
甚至可能只需要一个礼貌性的微笑。
认识陈最时我已经27岁了。那时我刚刚离婚,一个人经营着一家便利店。请了一个白班的收银,夜班通常是我自己来,理账,理货,都是自己。一般情况下夜班都不那么忙,跟白班的收银交接完之后就我的大脑就进入了放空模式,任何工作当然都不会像想像中那么好糊弄,偶尔也会有一些喝醉的青年或中年人来店里买烟买酒,被调侃几句事常有的事,我已经不是刚毕业的小姑娘了,对于一个失婚妇女来说,这样的调侃时而让人窃喜,时而让人厌烦,但那都是无关紧要的生活花边,无所谓了,对于那样只会在酒后耍嘴皮子的男人,我早就应对自如,他们不是什么真正意义上的坏人,尽管醉态永远是那么不堪,可看得出来,那都是被生活磨烂了性格的人。
陈最就是其中一个。
他还年轻,醉是装的,是刻意的,他还能喝,每次来店里都会买两瓶矿泉水,然后蹲在门口一口气喝完,看样子他是用水催吐。吐完了之后会再进来买一个杯面,一个人对着饮水机接水泡面,大口地吃起来。
“你老板对你不好!”他双眼周围,泛红,笑起来时酒窝不明显。
“为什么这么说?”我放下正在播放日剧的手机。
“你总是夜班,夜班不好,熬人。”他说话的声音很大,大概是喝了酒的缘故,他自己并没察觉到。
“可夜班清闲,是个美差。”我顺着他的话往下说。
“清闲什么时候都可以,可身体熬坏了,就回不来了,你是女人,还是个漂亮女人,你要珍惜,可不是每个女人都有你这么好命的,要知道,美是有代价的!”他在冰柜里拿了两瓶矿泉水,一边走过来,就一边打开了一瓶对嘴喝了起来。
“美的代价?”
“是啊,美的代价。”
“你指的是什么?”
“美的代价是衰老,普通长相的女人,老了就是老了,差别不大,长相难看的女人,反而越老越好看,可漂亮女人的美是经不起衰老的,也许靠着化妆品的遮掩,还能在人前傲视群雄,可一个人回到家,对着镜子,一点点地卸掉那些伪装时,内心是空洞的,是凄凉的,你会想起年轻时的自己,你会比较,会惋惜,会自哀自怜,会后悔莫及,一个人年轻时越美,衰老就越伤人。”
“谢谢,你夸人还挺有技巧的。”
“实话实说嘛。”
“六块,两瓶。”
“喏,全给你了。”
“还差一块。”
“要不我刷卡吧。”
“算了,一块算了。”
“什么?”
“我说,就一块算了。”
“好,那就在一块吧。”
他开始在语言上抖机灵。
“你酒醒了再说。”
“你等着。”
他当着我的面一口气喝完了两瓶矿泉水。
然后推门而出,好像要把整个胃全都吐出来才甘心。
我没有追出去给他拍背顺气,我觉得那样的举动太可笑了,是伪善的,是孩子气的,是假仁义的表现,呕吐的痛苦并不会因为有人拍背而缓解。
“喏,现在啊,我酒醒了。姐姐刚刚说话可要算数喔。”
“鬼机灵,你是怎么办到的?”
“喝水催吐,瞬间醒酒。”
“不是,我是说,你是怎么办到一口气喝掉两瓶矿泉水的。”
“我办不到啊,就是办不到,硬喝,才容易吐嘛。”
“以后别干这种傻事了好么?”
“不好。”
“随你。”
“那咱俩在一块儿的事儿咋说?”
“下回再说。”
“下回见。”
他走出门口,又转身走了进来。
“你好啊,我要个杯面。”
“自己去货架上拿。”
“姐姐,这已经是下回了,咋说?”
“你都叫我姐姐了,你看咱俩在一块儿还合适吗?”
“合适。”
“小子,姐姐已经结婚了。”
“什么?”
他惊愕的表情让我突然想要好好逗逗他。
“怎么,很奇怪吗?我不该结婚吗?”
他把刚刚从货架山取下的杯面又塞了回去,挑了一个最辣的口味撕开了包装。
“你怎么不说话了?”
“我饿了。”
“饿的时候吃辣的伤胃。”
“恩,你什么时候结的婚?”
“三年前,我二十四岁的时候。”
“这么早,你当时很急着嫁人吗?”
“不急啊。”
“不急你那么早结婚?”
“所以,我又离了啊。”
“什么?”
“我去年离的。”
其实我说出自己离婚的事实,本质上并不是想要给他希望,而是想要击退他。一个离过婚的女人,在这个社会并不讨喜。但要说一点点期盼没有是假的,任何女人,面对任何男人,只要那男人还不算太差劲,就总是希望自己是被喜欢的,并不是想要证明自己的魅力,美貌之类的,只是单纯的觉得被喜欢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虽然那份幸福有些浅薄与虚无,可一生里究竟能有多少幸福是深厚而踏实的呢?
“那姐姐觉得我怎么样?”
“我还不认识你啊。”
“现在不正在认识嘛!”
“你叫什么?”
“陈最。”
“艺名儿?”
“不是啊,是耳东陈,最好的那个最。”
“看来你爸妈对你寄予的希望可不小。”
他冷笑着,没说话。
很久之后我才知道他没有父母。
一场洪水,他成为家里唯一的幸存者。
那个晚上他一直趴在收银的柜台前,陪我闲聊了一个晚上,那时的他对于那时的我而言,就像是平淡生活里的礼物,疲倦时刻的救世主。可那时的我并不明白,我并不是他的世界。
“你是做什么的啊?每晚喝这么多?”
“我是陪酒的啊。”
“只听说过陪酒公主,没听说过还有陪酒王子啊。”
“我是少爷,少爷是不陪酒的,但是我想赚开瓶费,所以...”
他说这话时停顿了很久,大概是世俗的价值观让他反复斟酌,有些话该不该说。
“我看就是你自己爱喝!”
我试图解围。
“爱喝也是爱喝,只是看人,工作是工作。”
“客人肯定都挺喜欢你的吧。”
“一些吧,除了一些假正经的男人,其他都挺豪爽。”
“别仗着年轻,酒这东西,耗人。”
“攒够钱就不喝了。”
“你要攒多少钱。”
“十万块吧,八万也行。”
“然后呢?用这钱干嘛?”
“用这钱给自己放个假。”
“年轻就是好,还有时间放假。”
“你也可以啊。”
“我不可以,我还要看店。”
“跟你老板辞职!”
“我就是老板怎么辞啊!”
“你是老板?”
“对啊。”
“怪不得。”
“怪不得什么?”
“算了,没什么。”
我猜,他大概是希望我只是单纯的一个夜班收银,他大概希望自己赚的钱比我多,他大概以为可以带着我仗剑天涯吧,年轻的男性总是不喜欢自己喜欢的女人比自己强。这种再正常不过的大男子主义的想法在他的身上反而显得惹人怜爱。
“喂,要不,你来我这儿上班吧。”
“啊?”
“夜班嘛,你也知道,一个女人上夜班不安全,你来保护我呀!”
他的神情有些闪烁,想答应,却又犹豫。
“好不好嘛。”
我凑到他眼前,盯着他的鼻尖。
“恩,好。”
当时的他大概就说了这两个字,可在我的记忆里总记得他还说了一句“我来保护你”虽然之后他从来没有承认过,但我总是觉得他说过,至少他在心里一定这么说过。
那晚到底算不算是认识他了呢?
我始终不确定。
那晚之后我们到底算不算在一起了呢?
我不敢确定。
一旦确定了,有些事情就会发生变化。
在心里,在行为上,那种微妙的进退,就会荡然无存。
没错,我说的是暧昧,暧昧被世人判了死罪,可我以为,两个彼此真心喜欢的人啊,在这样的关系里的暧昧状态还是很让人着迷的。该怎么形容呢?那是一种明知故犯的心态,期待获得确定的答案与意料之外的宠溺。
他真的成了我的员工,每晚准时报到。可第一个晚上来临的时候我就后悔了,我担心他会为了我,与那些酒后乱说话的客人发生不必要的冲突。要知道,有些事情是没有对错的,社会就是这样,我不相信有任何一个独立女性没有在工作上吃过男人的亏,至少会有语言上的侵犯,可为了这样的事情较真大可不必,从道德上来看,那确实是骚扰,他们是语言上的强奸犯,在法律上来算,这些人真的能被制裁吗?大概很难吧,为了这样的人,这样的一两句话赔上自己的生意与时间实在是没有必要。从生活的角度上来说,有些忍耐实在是在所难免。
不过就在他来店里工作的第一晚我就发现我的担心是多余的,他远比我想像的更加懂得游刃有余的待人与自处。想要在语言上胜过陈最,还真是有些难。
“美女,今儿穿得有点儿多啊,天热,要解放身体啊,呦,是香水吗?挺香啊”一个身材魁梧的中年人凑近,粗壮的胳膊上有让人难懂的纹身,穿着紧身背心,肚腩不争气地微凸着,身后跟着几个朋友。
“老板娘,你老公就快回来了吧,我一会儿要走了。”陈最悠闲地说。
“你要去哪儿啊?”我一脸茫然。
“去捉奸啊!”他一本正经地说。
“什么?小伙子,你要捉奸?”中年人凑过来。
“哎,丢人的事儿。”他又支支吾吾起来。
“说说,说说?”中年人边问着,边凑到我身边,身后的朋友也聚了过来。
“我让你老公帮我查查我女朋友的开房记录,我怀疑她背着我有男人了”陈最说着转过头对着那几个中年人“他老公也是够义气的,我一说,就答应帮我查,今儿刚好值班,说帮我看看。”
“这东西只有警察能查吧。”中年男人说。
“对啊,所以他老公才能帮我嘛!”陈最越说越严肃。
“嘿嘿,警嫂啊,这些多少钱啊。”中年男人把手上的二锅头跟红牛推到我面前,身体自觉地向后倾。
在那群人走后,陈最冲我得意地一笑。
“鬼机灵。”我说。
“比色鬼还机灵。”他说。
“表现不错,月底发奖金给你。”
“谢老板娘!”
说完他就转身去店内的小隔间里拿出了几瓶二锅头跟红牛,填满了货架上刚刚空出来的位置。
“下班后你住哪儿?”我问。
“住你那儿。”他毫不客气。
“你之前没地方住吗?”
“有啊,那你住我那儿?”
“不要。”
“也是,我租的房子,肯定比你那儿破。”
“我不是那个意思。”
“我开玩笑的。”
虽然他那么玩世不恭地说,可我知道年轻男生的自卑之处是极其敏感与脆弱的。
“陈最,我说正经的,你可以住过来,没事儿,我不介意,我们是成年人,虽然你比我小,可我是把你当男人看的,我不想住你那儿,我认床,不是因为别的原因,你可以搬过来,把那房子退了,我接受你,但距离身体接受你可能还需要时间,我也不是假正经,你可以硬来,我保不齐就服了,可那不是我想要的,你再等等,我们都再等等好吗?”至今我都记得,我在说这段话的时候的那份紧张与胆怯,像是在确认某种幸福,生怕幸福被我弄巧成拙。
“我听你的,我不急,我喜欢你,我喜欢你,恩,就是这样。”他说完就冲我一笑。
早上七点半换班,白班的收银似乎看出来我与陈最的不寻常,不过我并不在意,这样的眼光早在我离婚时就已经见怪不怪了。我只想跟着自己的心意过自己的生活,其他的并不那么重要。我没伤害谁,也没犯法,我想要怎样都是我的权利,我做的每一个决定都是我活下去的意义。
很快我调成了白班,想要用这样的方式进入新的生活。
第一晚,陈最没上床,进屋后在沙发上坐了一会儿就睡着了。可能是刚调班,我们一块儿在店里守了24小时的缘故。
第二晚,陈最把自己的东西都搬了过来,睡在客房。
第三晚,陈最睡在了客房的地上。他说,这是嗜好。我估计是天热,他想省电,于是关了空调。
第四晚,陈最跟我睡在一张床上,他开着电视就睡着了,呼吸声很轻,那是年轻男生才有的呼吸,年龄越大,呼吸越重。
第五晚,陈最说,他想抱着我睡。我同意了,他又说抱着睡太热,还是算了吧。我知道他尴尬了,他意识到一旦身体贴近,就会出现男性的生理反应,我相信他能控制住,但我知道他担心被我发现。
第六晚,我在陈最的牛仔裤里发现了避孕套,悄悄放了回去。
第七晚,陈最趁我洗澡的时候在阳台抽了几根烟,我没收了他的打火机。
第八晚,我说“我们在一起吧,今晚。”陈最楞在那里,我抱住他,他心跳很快,我感觉的到,那晚他背过身,让我抱着他睡,我知道他仍旧害怕被我发现那份孩子气的尴尬。
第九晚,陈最半夜去卫生间换了内裤,我知道,但我什么也没说。我趁他离开房间的几分钟,脱掉了睡衣,躺着。等他回来,黎明之前,陈最成为了我的男人。等我醒来之后他给我做了早餐,餐盘下面压着一张纸条。
“我喜欢生命里一切美好而温暖的事。
而且这种美好和温暖是有极强稳定性和持续性的。
具体一点来说 就是我爱你。
这是最最美好最最温暖的事情了。对我来说。”
我承认我有些想笑,可我还是被打动了,那是男孩特有的举动,一种试图通过描述与表达来确认并触摸幸福的方式,此时的他大概正在楼下的某个角落里偷偷地傻笑吧。
第十晚,陈最说想要跟我结婚,我没接话。他说,他是认真的。我说,认真只是爱情的基础,只是婚姻的一部分,婚姻太复杂了。
第十一晚,陈最给了我一个很长很长的吻,他说“我想用无限的爱去爱你,但我想有限的依赖你”说完沉沉睡去。
第十二晚,陈最偷看了我的简讯。简讯里有我前夫发送的内容,他偷偷地走了,他大概已经知道了这房子并不是我的,房产证上写着我前夫的名字,当晚前夫要回来拿些东西。
“陈最,你在哪儿?”我在电话里问。
“我今晚不回来住了。”他说。
“你在哪儿,我去找你。”
“不要了,你还有事吧。”
“我没事,你有事。”
“我没事了。”
“陈最,你现在是我男人,你才是我男人,你能不能拿出点你该有的架势,你看我手机了对吗?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对吗!我不介意,我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今晚我前夫要过来拿些东西,你怎么可以偷跑,你该待在家里,我会好好介绍你,你还以为我想藏着掖着吗?”
“这房子不是我的。”
“也不是我的啊!”
“是你前夫的。”
“有一半的房贷是我还的,只是当时写了他一个人的名字而已。这房子我住着,是离婚时就商量好的,之后谁掏的出剩下一半的钱房子就归谁,没什么大不了的,你跑什么啊。”
“我掏不起这钱。”
“我没让你掏。”
“对不起。”
“你妈的,混球你,你给我回来。”
那晚前夫没来,他说还有其他事儿要忙,让我把楼下车库里的几双限量版的篮球鞋给他快递过去,其中有一款是有球星签名的。他朋友想要入手,他决定卖了。那晚之后陈最就再也没有回来,这么多年来,陈最的出现与消失都像是我失意生活里的一场春梦。
在我们相爱的过程里我问过他,是否害怕他人的眼光,是否会因为我们的各种差距而觉得疲惫。他说,让我相信他,为了这份爱,为了我,他会坚持下去。但当时我的还没意识到,其实有时候 当一个人在说 要‘坚持’ 一件事的时候他的潜意识里就已经想过要放弃了。
很久之后,我常常会在人群里,在晃神间,在大酒后突然看见他,可能是某一个神似他的人,也可能就是他,可总是那么匆匆几秒就又消失在我的视线里。我给他打电话,他始终没有接过,后来索性关了机,再也没开过。我渐渐养成了给他发送简讯的习惯。不定时地写下一些当下的感受与无法消解的无可奈何。
“在阳光背后,在春日午后,在梦见你之后,我才能感受,回忆里的一点温柔。可是为什么在离开你之后,雨水比阳光多。春天没来过,梦里看不清你的轮廓。”
“我们总在埋怨离别的无奈和悲伤,但我们都忘了, 在离别之前的总是相遇啊,上帝总把好的事情放在了最前面,其实已经是莫大的恩赐了。”
“我想你陪着我,如果你陪着我的话,一整个千秋,都是温暖的,自在的,短暂的,像是一个来回的秋千。如果你不陪我,那即使你亲手把我抱上秋千,转身离开。一个来回,孤独的,你不在,对我来说,那就是千秋。一千个秋天,悲凉的,无助的,落叶的,一千个这样的秋天。”
“这是你离开后的第一个秋天。我在打瞌睡的午后被冻醒。我惊觉真的入秋了。这一刻不明原由的特别想你。虽然了解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一个人走。或者艰难,甚至凶险。但因为你出现过,让我愿意温顺地对待每一天。”
“站在黑暗的最底端,行走如昆虫般,在潮湿阴暗的土壤里与孤独作伴,早就无所谓温光的彼岸。好似绝望,又似习惯。人生若是修行,你便是我的苦难,虽是苦难,也千金不换。你以为你是我的最光明,其实你也是我的最黑暗。”
“嘿,你还记得你曾说过,对于美丽的女人来说,衰老是最可怕的代价吗?我觉得我是一瞬间失去所有美丽的。像是被时间的脚印踩碎的花朵,被流水淹没的石头,被冰雪覆盖的胸口,瞬间停止了跳动,我失去你的时候就是这种感受。”
“永远也并不是什么伟大到永恒的时间,对我而言,不过是有生之年。有生之年能和你遇见,哪怕擦肩,片刻也算是一种永远。”
“我们的过去,绵长的回忆像是一把巨大的火焰,你永远无法相信这把火怎么可以燃烧这么多年,你一定以为那是你的功劳,但你错了,因为燃料是我啊,而你只是那最开始瞬间的导火索。记住被燃烧的是我,只要我还活着,火光就会一直闪烁,哪怕最后只剩一点微亮。”
“爱情和抽烟一样,千万不要以为你只偷抽了一口就可以安然无恙,尼古丁早就深深植入了你的体内,千万不要以为哭过就能忘记爱,咳出了痰就能当做没有吸过烟,烟瘾会不时的发作,提醒你,没有了他,会很难过。”
“那时候,你温柔了我,我的心突然软了一下。”
很久以后,我在上夜班的时候看见一个年轻人,神情有陈最的样子,一个看样子不到二十岁的女生挽着他的胳膊,他撇开女生的手,拿了六罐啤酒准备结账,女生突然冲过来拿了两瓶矿泉水说“都喝那么多了,还喝,喝水!”
男生说“矿泉水又没味道,怎么喝啊!”
女生说“硬喝,灌下去,醒醒酒!”
男生说“不要!”
女生踮起脚揪住他的耳朵说“要不要!到底要不要!”
男生尴尬地冲我一笑“要,要,就要这两瓶矿泉水。”
“一共六块。”我说。
男生掏了掏口袋搜出五个硬币。
“就五块,要不我刷卡吧。”男生说。
“别,我有零钱”女生从零钱包里找出一块钱“喏,刚好六块”
“好,刚好,谢谢,欢迎下次光临。”我礼貌性地笑。
那男生也露出礼貌性的微笑。
认识一个人需要多久呢?
一天?一个钟头?一秒?一个自我介绍?
甚至可能只需要一个礼貌性的微笑。
也许都不是,认得一个人,只需要很短的时间,短到自己都无法计算,但认识一个人需要很久,甚至需要用回忆与遗忘来反复校准,反复确认,一点点地识别出他与别人的不同,一点点地感受他与自己的相同。
后半夜一个顾客也没有,我不确定我是否打了瞌睡,好像突然天就亮了,太阳升起,淡黄色的光线渐渐浓烈,从玻璃门外洒了进来,我给他发了最后一个简讯。
“我不再奢望你来保护我,你有你的生活,我们都没在等对方,我们在等自己。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认识你,离开你,喜欢你,埋怨你,都是好多年的事情,好像和你一起之后我们就经过了好多年。我只希望,转过镜头,多年以后,你是更好的你,我还是喜欢你的我。
——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