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特意出去买鳕鱼回来做宫保鳕鱼丁吃,路过那家小花店时没忍住进去选了六只玫瑰,三白三红,开的极艳,没问是什么品种,不过也一样,店主每次告诉我的品种,我都觉得不像。
当我捧着玫瑰回家的时候,心情格外的沉醉,对,是沉醉。
不似手捧青梅的欢欣,也不似小雏菊,洋桔梗那般心思纯净,玫瑰独有的模样及香气格外醉人。
红的妖冶,白的也有一股圣洁的性感。
当我还是个小萝莉的时候,就是一个喜欢标新立异的小萝莉。
小学的同学纪念册上,最喜欢的花那一栏,看见许多人填玫瑰,心里会贱兮兮的评上一句,啧啧啧,艳俗。
然后觉得自己格外特立独行的认真写上:
向日葵,附送画上一个明媚笑脸。
简直觉得自己阳光灿烂极了。
现在想想,那时候的我就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小姑凉,见过玫瑰的形态大致就是路边花坛里叶子上满是灰尘的月季,收过一支同桌小男生送的玫瑰,现在想想,应该也是用廉价包装纸包好的月季吧。
略带植物泥土生腥味儿和半开不开的呆板,让我对蔷薇科的花儿印象大打折扣。
远不如只在画报里,动漫里见过的向日葵更得我心。
长大后走近过比人高的向日葵田,确实阳光灿烂,但是确实也晒,巨大的花盘上密密麻麻的小点儿算是让我这个密恐症不敢再多看几眼。
曾经最爱的花,向日葵,大概始于无知无见识。
此刻最爱的花,玫瑰,大概始于一百只试管香水里最钟情的柏林少女;忠于今日得见真颜,一见倾心。
听再多故事,看再多的文案,读过再多的花语,也不比不上她现在就垂在我胸口,比香水的气息更鲜活,比远观时印象更惊艳。
世人常说玫瑰代表爱情,我想是的,最好的爱情大概就是,我爱她,而她刚好也属于我。
挑选三白三红并不是特意为之,下午的小花店,能选择的实在有限,灵机一动,决定试试契合度。
我能说是花瓶选的好吗,契合度完美。
张爱玲说红白玫瑰是男人的世纪难题,看来也不尽然,最爱的人岂会只有一面。
朱砂痣是她,白月光也是她。
只要,你不再拥有。
于曼丽这张照片拍的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