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醒了,背起行囊要回家,车上人多,不过不是今日如此,早前更多。左挨一女,对面一女,左挨此女,黑衣黑裙,红指红鞋,嘴唇微粉,略有几分姿色,颇有些红尘气息,我酷爱她的红鞋,还真是鲜艳。女人生来便是天敌,二女并未有任何交流,小小桌上摆满了红鞋女的物品,百岁山的水,爱国者的充电宝,一个iPhone 7,一个iPhone X,还有那不起眼的包,高高挂在玻璃的锁钩上,仿佛本该如此,如果我的也算,就应该再加一部魅族的手机。对面的女生,安静的蜷成一团,应该是在听歌,我不想显得佻脱,便微眯眼静神。红鞋女却难得安稳的坐住,隔一会便要去吸烟区活动活动。我想,她若有一双白手套和一个打火机,便是活脱脱我想要的样子。她每次出去,手机就这样摆在桌子上,水却一定要带在身边,无论喝不喝。有一次她回来,让我想起了久囚监狱偶有放风机会的样子,是整个的,发自内心的欢呼雀跃。她来了,我便要走,可她挡住了我的去路,终究是她退让了,在谢谢和不客气之中,后来她下车,也没有说再见。
红鞋女走了,对面的女生却不再安静,她着一白色衬衫,白色鞋子,倒也显得文雅,可一只脚撑在暖气片上,一只手撑在小小桌上,略显霸气,嘴里喊着失恋,满目的调情。我哑然失笑,既惊诧于前后的差异,也感叹女人的多变。我微眯双眼,恰与她四目相对,她在笑,略显挑衅的笑。我感到荒谬,无法言说的荒谬。她问我答,却知道到了彼此的学校,家乡。她碰我的头,让我帮她看管包。没来由的记起一句话,包是女人的第二生命。她回来,仿佛来了兴致一般,拿起我放在桌子上的表,一边掂量一边询问,戴在胳膊上沉不沉。我说,习惯了就好。继而,她问,有没有女朋友了。我摇摇头不再言语,心里却在想,我的样子有那么像好人吗。后来,她急着回来,车要停了,她要下车,我帮她拿着行李,看她走了,后面的路,依旧要独自。
进入家乡境内,天变的有些阴,空中飘起了小雨,呵,还真是每次回家都有雨的迎接,这阴雨连绵也算是不可或缺的记忆了。火车到了站,慢腾腾的下了车,雨打在身上,有点凉,却也清爽。于人潮中拥挤,于人潮中向前,于人潮中寻觅,那撑伞,茕茕孑立的野雏菊。看见了,都微微一笑,既不夸张也不隐晦,恰到好处,我走向前,接过伞,她轻轻的说,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