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清楚中国的房价为什么喜欢“疯涨”,背后的因素和推手是哪些。但恐怕炒房者自己都不会否认,他们也是推动房价上涨的重要力量,而目的只是一个—掠夺。他们赚得的钱,没有一分是干净的,全是通过掏空无数人的口袋,摧毁实体经济,败坏社会道德得来的。
而这些社会的蛀虫,却从来没有被惩罚,社会利益分配机制和法律-道德惩罚机制好像在他们面前失灵,这不公平,没有天理。
美国政治哲学家桑德尔曾经举过一个这样的例子:在2004年夏天,飓风“查理”横扫佛罗里达时,在灾难中,有人趁机抬价,将原本2美元的冰袋卖到了10美元。这是否在道德上是正确的?显然是不对的,一个人不能企图利用别人的痛苦和灾难发财。这个时候,根本不能用“市场行为”来辩护,因为此时适用的不是这个游戏规则,而是“原价不变”的规则及慈善规则。
同样,就像股市不允许坐庄或操纵股价一样,房地产领域也不能允许魏广华这类炒房者来操纵房价进行掠夺。即使没有商业欺诈,道德上,它也是有原罪的。而对这种罪恶,有必要以法律的形式进行惩罚。本来,法律也是把道德上绝不允许的东西,上升成国家意志进行惩罚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