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重声明:文章系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文/有殷天乙汤孙师虎父
近日有幸拜读猫伯乐新作《短篇|唯一破案人》,文中两位主人公王天佑和许子详都在不同程度上遭遇了家庭的破碎,导致各自罹患不同程度的精神类疾病,并由此引发他们行为上的种种失常现象。本文将运用拉康精神分析框架,试图从此二人的病因、主要症状、产生的一系列后果和补偿等话题切入,以帮助广大读者更加深入地理解小说中人物潜意识层面的心理活动以及作者在创作中无意识中表达出来的思想。
不过必须事先强调,笔者文中使用的许多概念都非指其字面或者生理解剖学上的意义,而是强调其在哲学和心理学领域的作用。譬如我会谈到性别差异,但这里并非指法律上或者生理上的男或女,而是指无意识下的心理现实,是指主题在语言结构中的位置与关系。主体定位在“男”或“女”将取决于性别经验在主体间的关系中的流转方向,也就是说不具备某个性别主体的规定性,而是完全流动的。
无论是王天佑还是许子详,在其幼年时期都曾经拥有过完整的家庭。尽管文中没有这个阶段的描写,但他们都必然经历过各自的主体将母亲放置在想象域的“小他者”作为欲望对象、在“俄狄浦斯期”被父亲介入并对婴儿朝向母亲的欲望发出禁令的过程,而这种被父亲施加的禁令即castration,从而使得“父之名”以对欲望之否定的方式进入了孩子所生活着的秩序世界之中。
这里提到的“castration”,非指字面或外科意义上的“阉割”,而是说“大他者”以“父之名”的形式试图对占据“子位”的主体发布禁忌,从而意味着主体要拒绝拥有原乐,作为补偿将会使自己的“Phallus”欲望得到满足。
此处提到的“Phallus”,主要并非指字面意义上的“阳具”,而是指代哲学意义上一种被符号化的“能指”,象征和隐喻着父权,或者“大他者”赋予主体必须遵循的伦理和规则。由于这种权力、伦理的所有者或主导者通常占据“父位”,而在“子位”者认为自己并不拥有,于是渴望自己也能够获得以填补匮乏,从而达到真正的jouissance(一般译为“原乐”)。
“父之名”总体来说为这两个孩子进入社会以及与“他者”建立联系提供了语言功能,并进一步确立了各自主体对自身身份的认同。王天佑和许子详二人虽非学霸,但仍然具备了在学校、邻里、公共环境中建立正常认知体系的能力,这正是此二人早年在“父之名”的监护下一度健康成长带来的遗产。
不过随着王天佑父母感情破裂,以及许子详父母意外因车祸遇难,两人的少年生活开始笼罩在原本指涉法则的“父之名”这一特殊“能指”缺失的阴影之下,他们各自已经开始构建成型的符号界渐渐松动并濒临瓦解。在拉康精神分析语境中,这种缺失被称作“父之名”的“除权”。“除权”的后果是王天佑和许子详二人逐渐丧失社会秩序、习俗和伦理的指引,且二人作为主体的欲望无法得到符号的命名,也最终被排除在符号法则之外。用通俗的理解就是,这两人从此都属于广义的精神病患者的范畴。
进一步的,从心理学角度出发,“父之名”的缺失意味着二人无法在与母亲的欲望关系中得到命名,于是各自的无意识层面中都将提出一系列包括如何处理爱与性、构建与亲属和邻居的代际关系甚至生命的意义等等问题。这些问题无法通过“Phallus”式的“能指”得到解说,也即无法令主体在与“他者”之间维系一种欲望关系,当然也无法赋予任何“他者”的意图以意义、凭心智阅读他人的思想、处理他人的欲望。
从文章中我们也发现王天佑和许子详在遭遇他人或者试图建立亲密关系的过程中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障碍,那些寻常的人际化要求往往使得他们陷入困惑,更谈不上在与他人的关系中寻找一个安全的位置,反而感觉自己被排除在群体之外、找不到归属感。这种局面的结果进而导致两人在无意识层面不断对主体发问:我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