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再次见到她,是在七年之后,一家恬静淡雅的咖啡馆,四周弥漫着浓郁的咖啡的馨香。
李明皓独自坐在玻璃窗前的卡位上,十分专注地写着元旦促销方案。他刚注册了自己的墙纸品牌,新品牌没有知名度,全靠老客户支持。而老客户最在乎的,是利润空间。所以,促销政策做得好,有吸引力,就能赢得大量市场份额。
李明皓经常提着笔记本到这家咖啡馆办公。不为别的,只因为亲切。这里曾是一家火锅店,名十里香。因地段好,生意异常火爆。上学那会,他和同学经常来。还有她,以前也最喜欢来这里。后来不知为何,十里香生意逐渐萧条。两年前,十里香换了老板,重新装修,变成了风格独特,文化气息浓厚的咖啡馆,名尚品。顾名思义,是时尚有品位的意思。不过,李明皓喜欢这里可不是为了证明自己时尚有品位,他是单纯的喜欢、眷恋。因为,这里有他纯净的美好的青春的记忆。
他从来不曾奢望,还能再见到她。然而,命运有时就像一个调皮的孩子,让人捉摸不定,啼笑皆非。
尽管隔了七年时光,他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
她穿着件鲜红色的呢绒大衣,看上去犹如一朵娇艳似火的玫瑰,静静地绽放着。她的桌前摆放着一台笔记本电脑,她正噼里啪啦的写着什么,神情十分专注,完全注意不到周围投来的轻佻目光。她看上去总是那么清冷那么孤傲。当然,这只是看上去而已。就像第一次见到她时,他主动与她说话,她连眼皮子都不屑抬一下,弄得他十分尴尬。后来他帮了她,她一下子就变得热情起来,反弄得他不好意思了。
李明皓静静地望着对面的她,脑海里浮现出初见她时的情景。
那是一年一度开学季,车站里到处挤满了学生模样的人潮。前往B市的班车刚一检票,他就立即上了车。他的座位在第二排靠窗的位置,空气好、视线好,十分称心如意。距离发车时间还有将近半个小时,百无聊赖的他翘着二郎腿,听着MP3,目光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无意识地流转,时而也抬头看看美丽的秋阳。
天,湛蓝湛蓝的,如洗过一般。正空,金色的太阳如明镜高悬,发出耀眼的光芒,刺得人眼睛都睁不开。
“咦,这是十二点半的那班车吗?”一个清脆悦耳的女声传来,他下意识地收回目光定睛一看,啊,好漂亮的女孩!
那天,她身穿一件纯白色的中长薄款风衣,没有扣纽扣,里面衬着件橙色T恤,图案简约而别致;飘染成酒红色的发丝随意地搭在肩上,显现出一种凌乱的美感;近乎完美的五官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非常精致漂亮;尤其那对秀眉下的那双大眼睛,如一汪清泉,清澈见底而又特别有神采。
“是十二点半的车。你也是宏远的学生吧?”他友好地笑着。
“嗯。”她对陌生人的莫名友好似乎有着本能的敌意,竟然眼皮子都不屑抬一下,只自顾自地找位置,放背包。
也真巧,她的位置就挨着他。但她从头至尾没看他一眼,他不想再自讨没趣,也就故意不去搭理她,只是仍旧忍不住悄悄关注她。只见她抬手看了看表,然后犹豫了一下后,起身,下车,往车站外的超市去了。
她刚下去没两分钟,司机上来挪动了车位,另一辆同是开往B市的客车占用了原来的位置。远远地,他看见她提着一袋水果零食上了那辆客车。透过车窗,隐约可以看见她正在焦急地与人说着什么,最后无奈地下了车。她站在原地四处张望,一脸惊愕茫然。
傻丫头!他立即跳下车,朝她跑过去,“别找了,车子在这边!”
她定定地望着他,一脸错愕,像是在努力回想这陌生男孩是谁。
他无奈地苦笑了一下,“傻愣着干嘛,车马上就开了,走啊!”
“哦!”她的脸“唰”地一下就红了,很不好意思地连连感激,“谢谢你啊。”
他耸耸肩,笑了笑,然后先行上了车。
她坐下后从袋子里拿出一个又红又大的苹果,笑盈盈地递给他,“给你。”
“谢谢,我不吃。”他本能地客气道。
“拿着吧。”她满脸真诚的笑。
刚才那么高傲地漠视他的存在,现在又来讨好?他忽然也想装一下清高,于是说,“真的不要。”
“哦。”她的脸又微微泛红,很尴尬,却故作无所谓的笑笑,将苹果放回袋子,便不再说话了。
两个半小时的车程他们没说一句话,途中各自靠在座位上睡觉也是秋毫不犯。尤其是她,似乎总刻意将脑袋往外偏,生怕一不小心碰到他。其实,他当时一直是假寐,她这下意识的小动作,他看得分明。后来每次回想起她当时那微蹙的眉头,他都情不自禁地想笑。
二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相遇的美丽只能定格在回忆中,现实的疏离往往非人力可以改变。
李明皓轻声叹了口气,终于起身向她走去,并用他那浑厚而富有磁性的嗓音低声喊道,“逸尘。”
沈逸尘正专注地写着新构思的小说,整个人都沉浸在故事情节里。此时忽听有人如此亲切地叫自己的名字,着实吃了一惊。她回到B市才两个多月,虽然知道有几个同学在B市,但都多年没有来往了。她在B市除了老公,没有一个熟识的人。
是谁呢?她抬起头一看,娇美的脸顿时僵住,“明皓!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李明皓轻佻地笑了笑,然后在她对面坐了下来,“这话应该我问你才对,你们不是在广东那边买了房,再也不会回来了吗?”
“你怎么知道?!”沈逸尘诧异地望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