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财富避免纠纷 身后事早做主

明天和意外,哪个会先来,没有人知道。对于遗嘱,人们应该转变观念,提早规划。

专家建议,年满45岁的中年人士,可以做好人生的第一份遗嘱,此时他们上有老下有小,应该做好个人及家庭的财富管理与传承安排。

立遗嘱,不光是为了财富的传承,它也可传业,可传爱。今天,信哥就给大家分享一下民法典继承编的内容。


如果不立遗嘱,遗产将被如何处理?

有人说,有钱人才要立遗嘱,没钱人立什么遗嘱?很多人会认为,这是有钱人才需要做的。

如果没有遗嘱,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遗产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与现行《继承法》相比,在保持原规定的法定继承人范围和顺序的基础上,民法典继承编草案第907条增加了代位继承的适用范围,具体修改为:“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如果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也就是将被继承人的侄、甥也纳入了代位继承人的范围。实际上是解决了家族财富的传承的问题。

如果没有遗嘱,遗产一般由配偶、子女自行分配。如果是较为和睦的家庭还好,但如果关系较为紧张,就会出现很多纠纷。出现矛盾的时候,越不要脸的人越能占便宜,最后出现的结果就有可能违背本人的意愿。

所以,身后事早做主,可以减少因为物质利益而伤害血肉亲情的情况发生。

如何立遗嘱?

民法典未通过前,继承法规定,遗嘱的形式有公证遗嘱、代书遗嘱、自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而民法典继承篇增加了两种形式,打印遗嘱与录像遗嘱。

现行法律规定了公证遗嘱的优先效力,即如果存在两份或两份以上的遗嘱,只要有一份遗嘱为公证遗嘱,不管公证遗嘱的时间先后,均以公证遗嘱为准。这条规定,给一些年事已高、行动不便的老年人造成了更改遗嘱的不便。

为切实尊重遗嘱人的真实意愿,民法典继承编草案不再规定公证遗嘱效力优先;草案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一般来说,我们普通老百姓的遗嘱只要自己规划就可以了。但是,如果财产比较多,就一定要请专业人士来规划遗嘱内容。另外,哪怕没有公证,最好需要有见证人。

专业人士会从中深入挖掘出立遗嘱人的真实需求,全方位细化每一条遗嘱内容,以真正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


碰上不孝子孙怎么办?

在电影、电视剧里,我们经常看到,儿女不孝敬老人。这种情况下,老人是有权通过遗嘱将遗产赠给其它赡养自己的人,取消法定继承人的继承资格。

此次民法典草案继承编对继承权丧失的几种情形也做出了修改。什么叫继承权丧失呢?就是除了老人可以取消法定继承人的继承资格之外,为了维护老人的意愿,法律也对继承人的资格做了限制。


01 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如果说,老人立了遗嘱,但是遗嘱可能不太符合某个子女的个人利益,就可能被藏起来。

但是法律规定了,隐匿遗嘱,严重的也会导致继承权的丧失。这就避免遗嘱被人刻意隐藏。


02 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

举例说明,王阿姨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女儿对王阿姨很孝顺,但儿子则相反。有一天,王阿姨的儿子希望能得到她的财产,在家里用打骂、威胁、恐吓等这些方式,逼迫王阿姨写出一份遗嘱,把所有的财产最后就让他来继承。

由于民法典继承编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说明,在此种情况下,不仅遗嘱无效,并且威胁人将会失去继承人资格。

人是感情与利益的动物。在利益面前,有时感情会失去作用。这个规定的存在,也就避免了利益熏心的不孝子女。


03 “宽恕制度”——浪子回头金不换

对继承人的“宽恕制度”也是民法典继承编草案的一大特色。

继承人如果有遗弃被继承人、伪造或者篡改遗嘱等行为情节严重的,但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明确将其列为继承人,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也就是说,如果因为他人唆使,或者一时糊涂发生了伪造或者篡改遗嘱的错误行为,只要是真心悔过,老人也表示了宽恕,还是可以继承老人的遗产,这实际上是对亲情的一种维护。


有钱但没孩子的老人如何养老?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一些空巢、孤寡老人的养老问题日益凸显,“以房养老”等新型养老模式应运而生。遗赠扶养协议制度让这类老人有了“老有所依”的法律保障。

根据现行继承法,老人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老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注意了,这里说的不是继承权,而是受遗赠的权利。

老人也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老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民法典继承编草案在此基础上扩大了扶养人的范围,明确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继承编的内容还有很多,今天信哥就给分享了几个大家可能比较关注的点,如果要立遗嘱,大家可以在网上搜索完整版的内容来看。也可以向律师咨询,当然也可以给信哥留言了解哦。

民法典出台之日临近,许多现行法律将被修改,法律将更加完善,关注转发,让大家一起见证法治的不断进步!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 序言:七十年代末,一起剥皮案震惊了整个滨河市,随后出现的几起案子,更是在滨河造成了极大的恐慌,老刑警刘岩,带你破解...
    沈念sama阅读 194,524评论 5 460
  • 序言:滨河连续发生了三起死亡事件,死亡现场离奇诡异,居然都是意外死亡,警方通过查阅死者的电脑和手机,发现死者居然都...
    沈念sama阅读 81,869评论 2 371
  • 文/潘晓璐 我一进店门,熙熙楼的掌柜王于贵愁眉苦脸地迎上来,“玉大人,你说我怎么就摊上这事。” “怎么了?”我有些...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141,813评论 0 320
  • 文/不坏的土叔 我叫张陵,是天一观的道长。 经常有香客问我,道长,这世上最难降的妖魔是什么? 我笑而不...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52,210评论 1 263
  • 正文 为了忘掉前任,我火速办了婚礼,结果婚礼上,老公的妹妹穿的比我还像新娘。我一直安慰自己,他们只是感情好,可当我...
    茶点故事阅读 61,085评论 4 355
  • 文/花漫 我一把揭开白布。 她就那样静静地躺着,像睡着了一般。 火红的嫁衣衬着肌肤如雪。 梳的纹丝不乱的头发上,一...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46,117评论 1 272
  • 那天,我揣着相机与录音,去河边找鬼。 笑死,一个胖子当着我的面吹牛,可吹牛的内容都是我干的。 我是一名探鬼主播,决...
    沈念sama阅读 36,533评论 3 381
  • 文/苍兰香墨 我猛地睁开眼,长吁一口气:“原来是场噩梦啊……” “哼!你这毒妇竟也来了?” 一声冷哼从身侧响起,我...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35,219评论 0 253
  • 序言:老挝万荣一对情侣失踪,失踪者是张志新(化名)和其女友刘颖,没想到半个月后,有当地人在树林里发现了一具尸体,经...
    沈念sama阅读 39,487评论 1 290
  • 正文 独居荒郊野岭守林人离奇死亡,尸身上长有42处带血的脓包…… 初始之章·张勋 以下内容为张勋视角 年9月15日...
    茶点故事阅读 34,582评论 2 309
  • 正文 我和宋清朗相恋三年,在试婚纱的时候发现自己被绿了。 大学时的朋友给我发了我未婚夫和他白月光在一起吃饭的照片。...
    茶点故事阅读 36,362评论 1 326
  • 序言:一个原本活蹦乱跳的男人离奇死亡,死状恐怖,灵堂内的尸体忽然破棺而出,到底是诈尸还是另有隐情,我是刑警宁泽,带...
    沈念sama阅读 32,218评论 3 312
  • 正文 年R本政府宣布,位于F岛的核电站,受9级特大地震影响,放射性物质发生泄漏。R本人自食恶果不足惜,却给世界环境...
    茶点故事阅读 37,589评论 3 299
  • 文/蒙蒙 一、第九天 我趴在偏房一处隐蔽的房顶上张望。 院中可真热闹,春花似锦、人声如沸。这庄子的主人今日做“春日...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28,899评论 0 17
  • 文/苍兰香墨 我抬头看了看天上的太阳。三九已至,却和暖如春,着一层夹袄步出监牢的瞬间,已是汗流浃背。 一阵脚步声响...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30,176评论 1 250
  • 我被黑心中介骗来泰国打工, 没想到刚下飞机就差点儿被人妖公主榨干…… 1. 我叫王不留,地道东北人。 一个月前我还...
    沈念sama阅读 41,503评论 2 341
  • 正文 我出身青楼,却偏偏与公主长得像,于是被迫代替她去往敌国和亲。 传闻我的和亲对象是个残疾皇子,可洞房花烛夜当晚...
    茶点故事阅读 40,707评论 2 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