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形形色色的虐童类影片中,《素媛》可以说是更接近现实的一部,它的现实之处在于,它没有将大量的镜头聚焦于犯罪者施害的过程,而是更多地为我们呈现了受害者命运的转变,与其在整个事件中所承担的社会角色与压力。它是一部比揭露残忍之态更压抑,更能唤醒人们反思与同情的片子,在每一个温情的细节背后,都是对于灵魂一次深沉的拷问。
1.一部分观者认为,这部片子更多地展示了人性的温暖,在小素媛受害以后,身边的亲人、朋友、乃至老师,都给予了她莫大的同情与理解,都小心翼翼地帮助她走出阴影,重新建立生活的自信,这些也是促使小素媛能够活下去的动力。然而在我看来,这恰恰是将小素媛推向死亡的原因之一。
小素媛是不怕死的,或者可以说,她是更愿意选择死亡的,并且做好了对于死亡的准备。片中结尾,小素媛为弟弟做了一屋子的玩具,躺在弟弟身边说,“有你在真好”,这一切都像是一个死亡遗言。她虽不能看着弟弟长大,但仍不愿缺席他的成长,她做了一屋子的玩具,代替她陪着弟弟,有了弟弟,她终于可以不用担心自己的父母无人陪伴,而她也清楚,弟弟的新生定会减轻她离去的伤痛。
影片看似祥和的结尾,其实蕴藏着受害者更深的悲哀,仅仅八岁的孩童,努力为家庭和身边的人营造出一种“我已经痊愈了”的假象,但在她所展示的笑容背后,却是沉重的伤痛。小素媛太懂事了,她知道身边的人都在为她的痊愈努力,为了接近她而整日扮成香肠猴的爸爸,用尽心力开导她的老师,日复一日照顾她的妈妈,还有那个在上下学路上整天跟着她的小男孩……她懂得他们每一个人的善意,所以她努力隐藏起自己的不适,去扮演一个和谐的角色,扮演那个阳光开朗的从前的自己。但她知道,一切都回不去了,她不可能永远如此“安全”地活着,她总有被“拆穿”的那天,到那时,全世界的人都会嘲笑她。“我每天睡前都认真的祈祷,可醒来却发现并没有什么变化,我并没有一下子回到过去。”温情没能改变她,即使那些温暖让她变得明媚起来,但所遭受的伤害,却非任何外力能够抹平。
2.“‘要死了,要死了’你对这话是怎么理解的?”“人活在这个世上的理由。”许多人把这一句话当做是一句正能量的台词,似乎从中感受到了小素媛活下去的勇气与坚定的信念,包括心理医生与素媛的妈妈也是这样认为,而这恰恰让他们忽视了小素媛内心里并没有愈合的伤口。当我们把这两句话连起来读就会发现,小素媛其实是在说,“死亡才是活着的理由”,如果没有死亡,那么将不知该如何生存。而这,正是她内心破裂的证明。如果家人、心理老师能及时发现,也许小素媛还有救,但我们都被这个姑娘坚强开朗的外表骗了。
没有人能做到真正的坚强,至少在这件事情上。一次虐童事件对于被害者来说是终身的阴影,无论如何强大的心理治愈机制,也不可能足以抹去那段残忍的经历,但留在心理上的悲哀尚可以隐藏,终身以“外接肠”排便的事实,却成为了那一经历无法掩盖的标志,这样的标志会反复折磨她,提醒她,她曾经遭遇了什么,告诉她,她永远也无法像常人一样过平淡的生活。“周一该怎么办,到时大家就会都知道了”。她无从逃避,纵使所有人都能以悲悯代替嘲笑,在受害者心里,那目光仍让人无处遁形。心理上的创伤,已经成为残疾人的事实,这些都已剥夺了她的生命。
3.性本不是什么稀罕事,往小了说不过是片刻欢愉,往大了说不过是繁衍之道,往深了说,不过是爱的另一种诠释。何以,人类文明却使它成为了禁忌话题?人类如此努力地鄙视肉欲,强调克制,似乎就能得到精神的升华,似乎就能配得上文明的定义,似乎就能将动物踩在脚下。这种抹杀动物本性,以区别于动物本身的行为,无异于自我践踏与自欺欺人,却使我们活在一个假想的“性闭塞”的空间里,不了解性,不敢接触性,以性为耻。
我们从未真正隔离“动物的性”,走上人类的文明。在人类的性观念中,女性仍然同动物一样,处于被动的地位。因此,在这样一个所谓“文明”的标准之下,女性的贞洁成为了最重要的价值,而被迫失去贞洁,遭遇侵犯,则成了为人世所唾弃的“罪恶”。影片中有这样一幕,令人揪心不已:素媛的爸爸抱着小素媛飞快地向单人病房跑去,以躲避记者的追赶,成群的记者拥搡着拍照、叫嚷,小素媛不知所措地看着他们。小素媛问,“我错了吗?”想必这是每一个受害者的心声,为什么明明她们受到了伤害,还要被给予“关注”的暴击,在这个仍对“性”耿耿于怀的社会里,被迫大声宣布,“我遭遇了侵犯。”
对于性侵,我们的社会一直没有达到包容的程度,不是对于施害人的包容,而是对于被害人的包容。在八岁的小素媛心理,尚不懂性的概念,却已经知道了她会被同学老师议论和嘲笑,她会觉得那是一件丢脸的事。在这种精神的屈辱感之下,那些孩子往往难以生存,而我们的关注与议论,却又大大加难了他们的处境。什么时候我们才能够真正从内心深处对她们予以接纳和同情,什么时候我们的社会才能对性予以接纳和包容,如此也许这些被命运刻薄以待的姑娘,才能得以一条活路。
社会对于性的接纳,仍有待时日,而思考我们该如何对待那些被伤害的孩子,却亟不可待。是否不顾及当事人感受地追问与曝光,就是对正义的诉求?现如今许多看客和媒体似乎都处于一种近乎疯狂的状态,他们疯狂地挖掘热点,疯狂地进行追问,力求昭告天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更多时候聚焦的是自己的利益与愤怒,以此作为发泄的途径,却忘了当口水喷出,即使是正义之辞,也可能同时淹没了那些无辜的受害人。聚光灯的暴击不是维护正义的唯一手段,就如同《二十二》这部片子,当我们“自以为是”地去曝光那些受害者,“揭露”她们的处境,口诛笔伐之态不见得能使罪犯绳之于法,却定会使受害者“无地自容”。我们总要求受害者要阐述被害事实,帮助抓捕罪犯,却很少在意她们是否有义务必须这么做,却忽略了她们一生羞愤,成为关注的焦点过后,真正的罪犯,能被判个几年?
4.对于小素媛必死的结局,片中早有铺垫。“如果坏叔叔再出现该怎么办,我简直不敢想。”而司法的漏洞,让这一假设成为了必然。犯罪者是“有前科的手段极为残忍”的罪犯,从其庭上的反应、警察的反应、以及其辩护律师的辩词可知,他已并非首次逃脱正义的制裁,以“酒精精神障碍”为由,获得轻判,并于释放后继续作案,继续以“酒精精神障碍”的名义,逃脱应有的制裁。“我最多判个八九年就会出狱,到时你的孩子好像还不满20岁”,他毫无人性的残暴行径以及对自身量刑的估判,都是对于法律与正义的蔑视。
这部片子被评论为影响了韩国的司法,那么在我国虐童案频发的今天,我们又是否能对此视若无睹?我们的司法又能否对此置身事外?司法极为讲究“证据”,可以说这是能够最大限度保证公正的普适手段,对于精神障碍者量刑的轻判,也是司法展示其人道主义关怀的重要方式,但偏偏有人,恬不知耻,攻击司法的人文软肋,逃避司法的正义制裁。
在案件中,司法与法官手里握着的可能不单单是个案的定夺,而是社会的走向,如何从更全面的角度界定受害者的伤害程度,如何揪住犯罪者的尾巴,让其无法钻进司法的漏洞,这对于维护司法公正至关重要。并非持有重型思想,只是如果在司法的束缚之下,那些危险分子仍没有得到应有的教育与管制,短短几年仍可为所欲为,通过法律的空子大大缩短被管制的年限,甚至对被害人有造成二次伤害的可能,那么我们的司法,又该如何体现权威,如何代表正义,又该如何向被害者交代?司法不能一刀切地以重型惩治犯罪,毕竟犯罪分子的危害程度不同,但也不能为保证罪犯的生存权利,视司法之漏洞于不顾,对于这样惨无人道者,司法的宽容不是在拯救一个人的生命,而是在残害更多人的生命。
我多么希望这可以是一个温暖的结局,罪犯得到应有的制裁,小姑娘可以一路被温暖环抱,幸福而坚强地生活下去。但当得知罪犯只能被判12年,而那时的小素媛可能还不满20岁时,崩溃的不仅仅是她的父母,更是她自己,她知道,她将有可能永远活在这个“坏叔叔”的阴影之下。片中的心理医生说,“我的孩子遭遇了同样的事情,她在16岁那年自杀了。”而这,想必也将是小素媛的最终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