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老家人来电托办个事,想在某个事情中,免除一些责任追究。但是这类不好的事,非常难办。那两三天的沟通、问询、查找信息,已经一顿折腾,但是对方可能还是不理解,以为不帮。
这类事情可能以后还会遇到很多,这就考验自己的说话之道,或者叫话术。因为人情关系在那,必然要好好沟通。要让人理解,不是不帮忙、不办,而是没法办,虽然已经尽可能地找人了解情况。但自己的能力、关系、资源就那么点,根本无法办。而且就算有这些能力、关系、资源,有些事情也是根本不能办,法纪规矩是底线,不能触碰——无论是谁,我自己也好,对方也好,如果无辜、不是责任人,那么说清楚最好,光明正大地,没必要遮遮掩掩;如果确实有事,那也不要想着能逃避责任追究,如果还想回复往日正常生活,这也是无法逃避的。
但是,话说回来, 如果有冤情,自己没做的事被不公正认为做了,觉得被欺负了,那么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还是可以让社会、让上层关注到,在这个新时代,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决心下,决不可能有人平白无故遭受冤屈,每一个公民都有责任去伸张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