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大学的时候,迷上了欧美电影跟美剧。第一次对纹身有很深刻的印象,是通过越狱。Michael用他的纹身,设计出环环迷宫,让我深陷其中不能自已。
杀手代号47中,用来给杀手编号的条形码纹身,让我感受到纹身更深的含义。
最最让我着迷的,是基努里维斯版本的康斯坦丁。他用他双臂的红国王纹身,召唤出撒旦,拯救了人类。
在我心里,纹身就是一种艺术的表现形式。他只是用深刻的办法记录了你一定时间内的想法、想要纪念的事情。或者说我觉得纹身跟穿一件花衣服没什么区别。当然也有一部分人是为了耍帅。
我有纹身,我也喜欢纹身。但是这很难被我的家人所接受。他们更注重的是外人的眼光跟看法,而不是我真正的想法。
我们的社会发展飞速,当大家可以接受贪污受贿包二奶找小姐的时候,为什么不能给纹身一个机会呢?现在在很多新闻中,依然可以听到主持人说那个有纹身的坏蛋等等等等。仿佛有纹身就等于是把坏人两个字写在了脸上。我承认有一部分坏人是纹了身的,但是并不能说明全部有纹身的就是坏人。这种在大媒体前的“误导”,让我这类有纹身的好人,过的很难受。
当我在小臂上纹了两个大纹身之后,我与家人的战争彻底开始了。我知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可是我真的不觉得纹个身就可以上升到不孝、不正经的高度。
我妈觉得我疯了。她听话了二十几年的好姑娘,怎么就变成了喜欢纹身的坏姑娘。也许是我太听话,一步一步都按照父母的要求再活,当我真的为自己选择一次,做了自己想做的事情之后,这么的不被接受。我一次次的跟妈妈说,这个真的只是一种纪念的方式,我没有变坏。但是每每妈妈刚要接受的时候,就会被邻居的撇嘴以及冷嘲热讽泼上冷水。我妈觉得这件事情丢人丢的可以跟我出门做小姐一个高度,甚至说做小姐别人看不到,而纹身谁都看到……我的家人说我是“女流氓”。
我热爱生活,努力工作,仅仅因为身上有几个纹身,出门的时候就要被指指点点,我想跟我一样的人不在少数。我真的想请那些戴着有色眼镜的人,请擦亮你的眼睛,抛下你的刻板印象,不要在单纯的用你所谓的标准来评定一个人。有多少西服革履的衣冠禽兽,就有多少有着纹身的好人。
我知道,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接受纹身,我也不想让所有的人都接受,只是想请你们给纹身一个机会,让他能真正抬起头来,诉说自己的故事。当你死后,真正可以带走的,只有你的纹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