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旁边饭店老板的车子夜里被人点火烧了。烧得面目全非,没有维修价值了。
前不久就被人砸过车玻璃,报警后,因附近没有监控,找不到嫌疑人。后来老板提供线索,说跟某某有恩怨,因他来店里吃饭时,酒后买单发生过争执。
警察叫来某某一审讯,他供认不讳,承认就是自己砸的。
饭店老板要求赔偿两万,某某没有异议,算是调解成功。但他因故意毁坏他人财物,被拘留15天。
出来后,某某心气难平,趁着月黑风高,一壶汽油一把火,索性把饭店老板的车子毁个彻底。
这次警察没费吹灰之力,就找到了某某,想来不单是赔偿损失的问题了,也不是拘留15天就能了结的事情了。
法律从来阻止不了冲动的人做出冲动的事,但可以在你做出冲动的事情之后,进行相应的惩罚。
2
工厂里的老徐得病了,听说是肾脏方面的病,反正全身浮肿,过一段就得住院一次,出院后药物也不能断。
积蓄很快花光,药物有时还供给不上。
生病的人最需要安慰,于是工作间隙就去跟他相好的女人旁边坐会儿,想聊聊天。两人同一个车间。
“不要坐我旁边!坐这么近,别人看到了要说闲话的!”女人躲避瘟疫一般,不许老徐靠近。
两人相好几年了,谁人不知!以往一起吃饭,一起逛街,以往老徐帮她干活儿,还给她买东西……那时她怎么不怕人家说闲话?
人啊,太现实了,一旦失去利用价值,就可以翻脸无情。
3
骑着电动车送小丫去图书馆,桥上遇见洒水车迎面而来。
躲也躲不过,藏也无处藏,因为桥面实在不够宽。
我倒无所谓,被打湿了大不了等会儿回来换鞋子换裤子,就算不换,这天气,要不多久就干了。
可是小姑娘爱美啊,出门前特意穿的白裙子白鞋子,她可不想被打湿。
小丫上小学的时候,这条路天天走,也经常碰见洒水车,经常被喷得半身水。
“完了,完了,我的裙子,我的鞋子!”小丫忍不住喊出口。
我尽量加快速度冲了过去。
咦?可是我们并没有被打湿啊!
“妈妈,她关了水!我看到了,是个女司机!”小丫高兴又激动地说。
桥上并没有别的行人,看来开洒水车的女司机,是专门为我们关了水。
等我停下来回头看时,那水继续向道路两旁喷洒着,车子稳重又欢快地朝前驶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