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十月催眠課第一天。
老師問學員們:「在我們之內,唯一不會改變的是什麼?」
窗邊一位學員大聲回答:
「愛!」
突然意識到,在老師的教導中,很少把「愛」標舉出來討論。
老師只反復談論覺知。
這是為什麼呢?
在問題之後,答案便自行浮現了。
「因為覺知即是愛。覺知是愛的本體,愛是覺知的作用。以覺知為原點,向外輻射出的七彩光譜,就是愛。」
在覺知之中,愛就如呼吸一般自然,像飲食坐臥一樣輕鬆。
但人們總是不斷尋找,向外追尋。
「什麼是真愛?我的真愛在哪裡?」
嬰兒一生下來就是充滿了愛的,他們對父母有無條件的信賴。
但在孩子長大的過程中,他們漸漸會發現,父母有許多要求:
「乖乖吃飯,安靜不打擾父母是好的,搗蛋吵鬧父母會生氣;認真寫功課努力學習是好的,貪玩亂跑爸媽就會罵人……」
「父母是真的愛我嗎?還是只愛我的某些行為?他們真的是我的父母嗎?」
於是,有一部份孩子,就離家出走尋找自己「真正的親生父母」。(就像老師,噓……)
另一部份的孩子,學會了交易,學會了討價還價:
「如果我乖乖聽話,父母就會愛我,對我和顏悅色。」
再長大一點,更如法炮製,對父母要求:「爸媽要如何如何,才是愛我的表現……」
真正的愛,就在「上下交相賊」中,不斷被稀釋,被遺忘。以致於當人們長大、進入關係,只記得訂條件、提要求,而誤以為能滿足自己所有要求條件的,才是真愛。
這是何其荒謬的事~~
而同樣的模式,在沒有真愛的婚姻裡,又進入下一代的孩子。
時時覺察自己接收到的外來限制性信念。把覺知逐漸加深到每一個起心動念、每一分情緒的來龍去脈。情緒起起落落、念頭來來回回,在這一切表相的背後,有一份恆常不變的,覺知的原點。
覺知,即是愛。
累積了足夠的覺知,才能擁有愛的能力,展現真正的慈悲。這時,也才能真正放下所有批判、要求、怨懟,回頭理解父母親所處的生命情境,與之和解,讓真愛的聯結重新顯現,再度放光⋯⋯
紀伯倫談愛。似乎,把「愛」這個字置換成覺知,也是一般無二的⋯⋯
愛,除了自身別無所欲,也別無所求;
Love gives naught but itself and takes naught but from itself.
愛,不佔有也不被佔有。因為,在愛理一切都足夠了。
Love possesses not nor would it be possessed; For love is sufficient unto love.
當你愛時,你不該說:『神在我心中』,而是要說:『我在神的心中』。
When you love you should not say, "God is in my heart," but rather, "I am in the heart of God."
而且,不要以為你可以為愛指引方向,因為,愛若認為你夠資格,它自會為你指引方向。
And think not you can direct the course of love, for love, if it finds you worthy, directs your cour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