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的耿恭,从小丧父,长到16岁,身体看似瘦弱,但刀法秉承父辈,闪电凌厉。公元73年,有屠户借卖肉之际羞辱其母亲,耿恭得知后,手刃不知趣的屠户。后来他打败匈奴,发出那句“犯我大汉,虽远必诛”。
将近2000年后,有一位青年传承了他的衣钵,同样一把刀,干掉了羞辱自己母亲的恶势力。他叫于欢。
从案情我们看到,本金早已还清,但是贪婪葬送了杜某,为了高额的利息,变本加厉的折磨借款人。高利贷的利滚利把苏银霞逼迫到绝境,她的儿子欢在目睹了一系列的愤慨事件后,孤注一掷的祭出致命一刀,霎那间颐指气使、不可一世的催款黑帮头目鲜血直流。其实,这位最终死去的黑帮头目只是一枚棋子,但是他幻想自己是巨兽,把一个兔子逼到了死胡同。
古人云:做人有底线,日后好相见。但是杜某没有给精神创伤罹难者苏氏母子留有余地,于欢在面对数倍于己的黑帮时,手起刀落,快意恩仇。
对于刑法的结果假定和过程假定,我一直学习的不好。恰逢今天是著名刑法专家陈兴良主持《刑事法辩论》《刑事法辩解》创刊20周年座谈会,朋友开玩笑说要帮我联系陈教授,考取他的刑法研究生,其实我也有点动心,如果我是刑事辩护律师,我会分文不去的替代于欢打这场官司。
温仁谦恭是传统文化的宣传口号,但是人类从来不是理性动物,当理性手段无法保护自己和至亲,当诉诸于法的希望破灭,非理性的人类唯有选择直觉。
马克思说:“资本如果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会铤而走险,如果有百分之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人间一切法律,如果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下任何罪行,甚至冒着被绞死的危险”。
在这场借款合约中,高利贷一方显然有着超过500%的盈利预期,所以把法律视之如粪土。而苏银霞的儿子于欢,则践行着侠客般的快意恩仇,在这个飘零的世界上捍卫着自己的精神尊严。
什么是正当防卫?我查了一下,“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他人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常防卫,不需要负刑事责任”。于欢和母亲苏银霞的其他权利(比如他们的名誉权、尊严权、精神遭受创伤),在我们常人无法体验的现场恶劣环境中,采取的举动,在我看来就是正当防卫。
1895年的今天,日本侵略了澎湖列岛和台湾,台湾高山族群众奋起反抗,最终台湾沦陷。但是不甘的心被压制了几十年后,终于在1932年爆发,史称“雾社事件”,也就是电影《赛德克巴莱》所表现的反抗压迫、反抗侵略精神。在我看来,于欢富有侠客精神的一刀,与台湾人民反抗日本侵略的壮举,同出一脉,那就是忍无可忍,无需再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