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下午,正在办公室里翻看月考卷,不时,听到一阵敲门声。进来的,是一位四十岁上下的女人,身后,还有一个背着书包的女孩子。
聊了几句才知道,女人打算把孩子安顿在王老师的班里。站在女人身后的女孩,是女人的孩子。
王老师简单地向女人了解了一下孩子的情况。在这个过程中,只有女人在喋喋不休地说着话,站在旁边的女孩,始终沉默不语。不一会儿,女人就有些急躁道:“王老师,麻烦您赶快把这个接收函签了吧,安顿好她,我还要上班去。”
王老师并没有立即签字,而是和颜悦色地问女孩:“丫头,你怎么不说话?是不是有什么想法?”低着头的女孩,低声地说:“我原来就是这个学校的。一年前我转学到别处,因为不习惯,现在又转回来。我想回到原来的班级去,至少那儿还有几个我认识的朋友……”
女孩还没有说完,女人在一旁就怒气冲冲地打断,厉声地朝女孩说:“这学校是你家开的?谁给你这么大的权力,你有什么资本自作主张?”
女人还在骂骂咧咧,女孩也有些不高兴地说道:“凭什么我就没有选择权?”“这由不得你!”女人又大声道。
见她们母女针锋相对,王老师和解道:“接收函我可以签,孩子我可以收。但是你们母女的意见都不统一,这叫我很为难。还是先回去商量一下,明天再来落实也不晚。”
女人又急得跳脚。斩钉截铁地命令女孩道:“就在王老师的班,你没有选择的余地!”又转身对王老师说:“王老师,您就给她安排座位吧,顺便麻烦您告诉我教材在哪里可以买得到?”
女孩见自己的话语轻若鸿毛,只好缄默不语。沉默了一会儿的女孩忿忿地说:“那就王老师的班,王老师的班!”说罢,头也不回地夺门而出。
女人面无愧色,又和王老师客套了几句,也踩着高跟鞋,噔噔噔地告辞了。
女人把背影留在了办公室,也把思考留在了办公室。
作为父母,就可以这样居高临下,盛气凌人?作为父母,就可以独断专行,一手遮天?作为父母,就可以大包大揽,无所顾忌?
孩子是父母生的,但是孩子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父母常常把孩子当成私有财产,把孩子当成是生命的下一段延续不说,还强制要求甚至威逼利诱地让孩子继承父母的意愿,弥补父母生命中的缺憾。也因此对孩子提出非常多不合理的要求,怀抱非常多不恰当的期望。
孩子是有生命,有思想,有灵魂的,独立的个体,他是他自己的,而不是谁的附属品,也不是谁人实现愿望的手段和工具。
极端地,霸气地,毫无理由地剥夺孩子的自由支配权,自主选择权,其实就是在磨损孩子的个性,挫伤孩子的自主性。而为人父母却往往不自知,反而因为自己付出那么多,到头来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而抱屈不已。
就像张丽钧校长在她的《吃点“抗慈丸”别得“爱之病”》中所说的那样:“因为我们不能陪孩子一辈子,所以我们不能立志为孩子系一辈子鞋带、抢一辈子座位。在这个星球上,没有哪棵参天大树是凭靠人力浇灌才长到梦的高度的。”而作为父母,合格的最好办法,就是给孩子一方自由的晴空,给孩子一点自由的呼吸。“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大抵就是最理想的状态了。
(2017/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