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青灯不归客,
却因浊酒留风尘。
星光不问赶路人,
岁月偏负有心人。
曾经的我们,每个人都向往光芒万丈、惊心动魄。怀揣的都是一呼百应的英雄梦,有的人想成为侠客豪杰、将军帝王、超能力者、豪门贵族,有的人想成为贡献卓著的科学家、军人、运动员,再不济,也要做个正直优秀、有能力掌控人生的人。最厌恶的就是鲁迅笔下那些琐碎悲戚、麻木冷清、可憎可鄙、可有可无的小人物。
待少年被光阴推着长大,才发现成年人的世界没有水晶宫和英雄剑,只有满地狼藉,而我们,不偏不倚刚好成了自己曾经最讨厌的样子。
有多少人成了买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推销人血馒头的康大叔?
鲁迅先生说过: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我的老家就在陈忠实笔下的白鹿原,老家的村庄叫吴村庙,其实原来只是一个庙,叫无村庙,慢慢有人居住,改为吴村庙。
老家在民国以前非常有名,是原滋水县城所在地,曾经非常繁华,后来落寞,但解放以后一直都是塬上最大的农村集市。
我在吴村庙生活过几年,小学基本在这里,初中开始,随父阜外求学,直到现在,四十多年,到是很少回老家。
在老家印象最深刻、对我影响最大的一件事,便是邻村鹿走沟的王大可灭门事件。
王大可大我十几岁不到二十,我读初中时,他在已经高中毕业在家务农。那个年代高中毕业就是有知识的人。办事说话都是文质彬彬,细声细气。
大可是独生子,这在那个年代就是稀有动物,可惜,那时候的农村环境遵循的基本都是丛林法则,弟兄一个毕竟会被弟兄多的欺负、侮辱。
他家邻居,弟兄七人,就是最能欺负大可。无意中的一声咳嗽、不经意说的话、从邻居家门前经过都能成为挨打的原因。回到老家的大可越来越沉默,越来越不善言辞,直到有一天大可的妈妈被骂被打。
当决定灭掉邻居全家时,大可变的异常冷静,他一直在等机会,等一个七兄弟聚齐的机会,直到春节,一把砍刀,一切灰飞烟灭,七兄弟齐齐去给阎王报道。
两个月后,大可被判立决,公审公判大会就在滋水老街道打麦场。那是七十年代的一个冬天,星期天,我正好回家,百草枯萎,百花凋零,树上的叶子一扫而光。唯有枝上那坚硬的槐角在寒风中哗啦啦作响,象风铃在空中荡漾。那一棵棵、一排排傲然挺立的槐树,似一个个顽强的战士,排好对整整齐齐站在那里等待着严冬残酷的考验。树枝上洁白的积雪,象挂满枝头的花絮,那花絮在阳光下似珠宝般熠熠发光,异常夺目,格外壮观。
人聚集的越来越多,解放卡车拉着大可和陪邢犯人出村,人们像是赶集一路尾行,有好事者早已打听到行刑地点,提前等候,我们这些小孩跑步跟随。在一个沟坎下,大可走完了二十七岁的人生。一个穿着大棉袄脏脏的老妇女拿着早已准备好的馒头,夹着带血的脑浆现场吃了下去。旁边有人呕吐,我觉得很震撼、很恶心,据说吃人脑可以治一种病……
鲁迅先生在《药》中写到:“老栓一手提了茶壶,一手恭恭敬敬的垂着;笑嘻嘻的听。满座的人,也都恭恭敬敬的听。华大妈也黑着眼眶,笑嘻嘻的送出茶碗茶叶来,加上一个橄榄,老栓便去冲了水。
“这是包好!这是与众不同的。你想,趁热的拿来,趁热的吃下。”横肉的人只是嚷。
“真的呢,要没有康大叔照顾,怎么会这样……”华大妈也很感激的谢他。
“包好,包好!这样的趁热吃下。这样的人血馒头,什么痨病①都包好!”
华大妈听到“痨病”这两个字,变了一点脸色,似乎有些不高兴;但又立刻堆上笑,搭讪着走开了。
这康大叔却没有觉察,仍然提高了喉咙只是嚷,嚷得里面睡着的小栓也合伙咳嗽起来。
“疯了”驼背五少爷点着头说。”
确实疯了,我估计沉默中的大可先是的了抑郁症,后来又得了狂躁症,从想自杀变成了杀人……
四十年过去了,每每也不能眠时,就会想起大可灭门惨案,老妇人拿着馒头夹着带血的脑浆,好像一直在我面前大口咀嚼……
当年不见大可被执行的场景,我的人生也许会和现在不一样,我不知道从新投胎的大可会不会有平安的一生,会不会变成一个现世的恶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