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鸣鹿又问:“那你为什么又这样?”说着指了指他身上的绳子。
“不知道,我刚进来,突然眼前一黑,就感觉有人拿着绳子把我捆了起来,没动我,还贴了胶布。”男人扬了扬眉,示意额上的胶带。
“什么人?”
“不知道,我没感觉到那人的脚步声,也没见到人,难道不是你么?”
“不是!”周鸣鹿很明确地回答,“这个屋子只有我自己!”
小偷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声音艰涩地说道:“绝对有一个人,还练过,捆我像捆小鸡一样。”
练家子?刘子弗倒是练了一段时间跆拳道,但绝不可能使一个轻松爬上六楼的人毫无招架之力!何况刘子弗又不在这里。到底是谁呢?周鸣鹿在脑中飞快检索自己所认识的人,突然想到一个人——苗墨!对!就是他,当时在公交车上也是轻易制服扒手,而且他就住在对面。
可是,门还是反锁着的,他是怎样进来的?又是怎样出去的?难道他也是顺着水管爬上来的?可为什么没有一点蛛丝马迹?
“你被困了多长时间?”
“刚刚,我能看见东西的时候你刚从卧室出来。”
苗墨即便很灵敏,也不可能这么快消失吧,不是他又是谁呢?
“你看到一只黑猫了吗?”
“看到了。刚从窗子跳出去了。”
“你刚进来时看到没?”
“没注意,它跳出去时我才知道有一只猫,不是你养的么?”
“我第一次见!”
那小偷轻轻咒骂道:“真他妈邪门!”
保安来得很快,周鸣鹿打开门将三个保安迎进来,又重复一边电话里的内容。
保安队长一直道歉:“对不起,周先生,这是我们工作的失误,实在是对不起,回去我们一定认真检查工作中的问题,真是对不起。”
另两个保安从地上拉起小偷,浑身一顿乱搜,搜出一小把尖刀、几把万能钥匙、小电筒、布袋、钢锯条,甚至还有听诊器。
保安队长上前,还没说话,直接一拳打在小偷的肚子上。看样子是用了全力,小偷闷哼一声,若不是两个保安架着,早就站不住了。
周鸣鹿见保安队长还有动手的打算,急忙制止,说:“别打,我已经报警了,等会警察来了不好说!”
队长听周鸣鹿这样说,放下了已经蓄力的拳头。男人向周鸣鹿投来一个感谢的眼神,咬着牙忍痛。
“周先生,今天的事实在是对不起,我们保证不会再出现这样的事,但是……”保安队长顿了一下,继续说:“请周先生不要刻意宣传此事,以免引起恐慌!”
云上小区住的人非官即富!
官者若只分好坏,可能各占一半;若论贪廉,可能万中有一廉者。贪,贪权、贪利、贪名。自古以来反贪多是反贪权,贪利者如聚蜜之蜂巢,国需则捣毁之,不需则留存之,不计较是否会伤民害生。贪名者,多是自诩清高之辈,有美名无实行,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爱惜羽毛,不肯做些许百利而有一害的事。
富者,其财十分,七分来之不义,二分取之有道,一分乃是意外之财。
所以,这个消息若是放出去,那些富贵一定会恐慌,小则保安队长位置不保,大则可能会波及整个物业公司。
警察来的也快,事情很明了,小偷也对所犯下的罪行供认不讳。警察做了笔录便将小偷带走了,走之前留了周鸣鹿的电话。
周鸣鹿把警察和保安送到门口,保安队长又一次道歉:
“对不起,惊扰你休息了。”
“没关系,事情已经过去了。”周鸣鹿说,忽然想到了什么,又问:“你知道谁家养了一只黑猫吗?就那种全黑的。”
保安队长认真思索了一下,说:“这个不太清楚,养猫不像养狗,每天都出来溜溜。要不然我会去查查住户登记的情况?”
“好!谢谢,再见!”
周鸣鹿一直想着小偷、神秘人和黑猫,辗转反侧,难以入睡,等再睡着时,天已经快亮了。
这一夜周鸣鹿睡得极不安稳,稀里糊涂睡了两个小时便起了。周鸣鹿一醒便打电话给刘子弗,说了昨夜的情况。刘子弗没起,但听了后首先问周鸣鹿有事没。这一点让周鸣鹿还是感觉挺温暖的。得知周鸣鹿无碍后,刘子弗又恢复了懒洋洋的语气。
“不知道,我也不知道谁家养了一只黑猫,那里我不常回去至于那个捉住小偷的人我更不知道了。管他呢,你没事就好。哈——我困,睡了!”
早上的空气很凉,虽然太阳早已升起,但这里还是蒙着一层薄薄的雾。晨练的人挺多,大多数是老年人,练剑的、耍拳的,还有跳广场舞的。中国逐渐步入老年社会,由此可窥一斑。周鸣鹿换了衣服,绕着小区跑了几圈。
周鸣鹿晨练结束后回家,站在门口依然有种压迫感,不知这感觉由何而来。周鸣鹿刚掏出钥匙,听到背后有声音,忙回头看,只见苗墨穿着普通的家居服,推开门。
“苗哥早!”
苗墨回道:“早!”
“苗哥,昨夜我家遭贼了,不过还好,东西没丢,你平时也要注意关好门窗!”
“哦?”
这是一个疑问句,但语气里没有多少惊奇,接着又发出一个音节表示自己已经知道。
“哦!”
周鸣鹿还想说些什么,但看苗墨似乎没什么兴趣听,便不再说,道了声:“再见。”便推门而入。
苗墨扔了垃圾回来,在门口咕噜咕噜说了一句什么话,像是训斥,也像是命令,说完后也推门而入。楼道里悄无声息,像没有人一样。
周鸣鹿现在无所事事,生活节奏放慢了许多。他有时间煮东西吃,冰箱里那些速冻的食物几乎没有,家里只存了一些曲奇,喝下午茶时捏一两块吃。小说写的很慢,周鸣鹿没有当职业作家的潜力,文字的驾驭的能力并不纯熟,他只是喜欢写点东西,把自己的思想记下来,说一说自己想说的话。
生活节奏虽然慢,但安排的很紧凑。周鸣鹿正尝试着放下手机,每天看书、写字、喝茶、睡觉,过一种很平静很平淡的生活。
人嘛,就应该为了生活而努力,而不是为了那些高大上的目标。
第七章
周鸣鹿和黄茉聊了几次,黄茉挺善谈,提起一个话题,她总能聊几句,并且而给出一个相当有深度的观点,每一个问题她都有自己的角度,思想很独立,周鸣鹿很喜欢这样的女生。
周鸣鹿又去过一次万卷书屋,黄茉很热情。但只是热情而已,像普通的店员和普通的顾客之间的流于形式的交流。周鸣鹿感觉不太好,只略微坐了会儿,喝了杯东西便去了。走的时候黄茉说:“欢迎下次光临。”不是周鸣鹿想象中的“再见!”
二十一天可以养成一个好习惯,也能养成一个不好的习惯。习惯,只是一种生活和学习中固定模式。周鸣鹿完全适应了现在的生活方式,心也不再像刚离职那样急切地想要回到职场,反而对苗墨说的书店的工作起了兴趣。若是在书店,看书是不会再花钱了!若是像万卷书屋那样,每天的咖啡钱也是可以省的。
周鸣鹿去过苗墨家几次,都是送吃的。每次都是在客厅里坐会儿,说几句无关痛痒的话。苗墨没再说去书店工作的事,周鸣鹿也不好意思再提起,这件事就这样不了了之。
五点的时候,刘子弗来了一个电话,说是前几天老家里来了亲戚,带了正宗的金华火腿,还有一些其它的土特产,刘妈妈请周鸣鹿来家里吃饭。临了还特意强调一定要来,言语间似乎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刘子弗吃晚饭一般都是在晚8点,比平常人家略晚些,因为刘青山经常要加班,8点之前很少能回来,八点若是不回来,大多是这一天都不会回来了。
接了刘子弗的电话周鸣鹿便开始收拾东西,换了身干净的衣服,提前出门。与西方风俗不同,在中国,上门拜访总要提前些好。周鸣鹿喜欢和程岚说话,她家的保姆也是个健谈的人。周鸣鹿喜欢和她们一起做饭,听她们讲一些年轻时候的事。
周鸣鹿收拾好,拉开门发现门口背对着站了一个女人。女人一手抱着一个四岁左右的孩子,一手拿着一串钥匙开门,肩上挎着一只很大的帆布包。苗墨曾经说他不是一个人住!
女人怀里抱着的孩子特别可爱,应该是个男孩子,眉目、轮廓与苗墨如出一辙,如果不是年龄悬殊,周鸣鹿更愿意相这是苗墨的孪生弟弟。孩子肉肉的,可爱得很,嘟着小嘴,一手抓着女人的后领,愣愣地盯着周鸣鹿。
周鸣鹿感觉这人很眼熟,从背影来看很年轻。可能是带孩子的缘故,没带任何首饰,长发扎成马尾,很干练。
小孩子一直盯着周鸣鹿,嘴里吐着泡泡,在女人推门进屋的时候突然喊了一声:“爸爸!”
周鸣鹿一脸惊愕,但是,意想不到的事情还在后面!
女人听到小孩子喊“爸爸”,以为苗墨在后面,转身来看。
此时周鸣鹿才看到女人的正脸!女人就是黄茉!怀里抱着的孩子和一身清纯的打扮格格不入。
黄茉也是一脸震惊,“你好,没……没想到在这里见到你!”
“是啊!”周鸣鹿转身将自己家的门锁上,“孩子真可爱!”
谢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