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善良,真可怜

图来自王硕零分作品

轩是我发小,每年我回到老家,都会和他约在正月十六那天在一家常年客流量不多的小饭店叫上两个菜,喝点小酒。

轩是典型的北方汉子,身子天生生的糙。这些年闯荡江湖,风吹日晒,尽管我俩相差一岁,但觥筹交错时也不免从他的黝黑的手掌细纹中看出已经洗不净的风霜痕迹。

每次我劝他少喝点,他都喊不碍事。反正回去就是睡,没人管,自在。

小时候家里看的严不让喝酒,轩来我家找我,我就把老爸私藏的酒拿出来,倒出一小酒杯,两个人学着大人的样子把酒喝光。日子久了,白酒越来越少,我怕东窗事发,轩说不碍事,他想办法。第二天他提来了瓶和老爸那个一模一样的酒。后来我才得知轩偷家里小卖部的钱被他老爸发现了。那天我去找他,他爸专门当着我的面给了他一顿痛扁,问钱怎么花了。轩硬是熬过了三尺大棒的威力,什么也没说。再后来我就拿出老妈送我的护身符,我俩一个头磕在了地上,发誓有福同享有难同当。那一天我突然发现,观音菩萨所有的庄严的表情其实都是微笑。

现在轩也算是成过家的男人了,但我知道他每次喝多回去都是一个人在床上翻来覆去,体会酒精灼烧胃和头,直到肚子里的一切苦水从嘴里喷泄而出,一切不舒服的感觉到最后麻痹自己才一个人沉沉睡去。

我曾经有过一个轩嫂,那年我还在高中,轩就结婚了。月休回家后我去了轩家为他贺喜。嫂子不高,模样生的还算可以,但却是镇子里出了名的母老虎,所以一般人家的男孩子都不敢去她家提亲。轩老实,镇子里的媒人说正好两个人脾气互补,就把他俩撮合在了一起。

轩带我看了他俩的新房,嫂子那时候正在上网,电脑不时的发出QQ滴滴滴的提示音。那时候这个女人甚是热情,热情到她一边打字,还一口气吐出了她俩昨晚翻云覆雨的过程,回头时眼里都是红晕的味道。我被这渲染,通红的脸上写满了无尽的尴尬。轩才说,我还上学呢。嫂子这才止住了滔滔不绝的嘴,于是伸手抓了把瓜子,用刚才咧嘴笑时还没有闭上的两个月白的门牙在空气中嗑出清脆的声响。轩只是站在一旁看着她傻笑。在几十年电视剧的教育下我知道,轩真的爱这个女人。和轩这种人相处就像是在摸昂贵的一种动物毛皮,总是对你百依百顺,他会把自己都裹在你身上,用你的温暖来满足自己对幸福的定义,所以在你大部分开心的时间里他都是丰足的,而他这辈子所有的目标就是为了应付掉你剩余不开心的部分。这样他的丰足就是永恒了。但是直到有一天你再也不需要这样一张动物皮毛了,你厌倦了他厚重的温暖,那看起来更像是一种闷热浮躁,那摸起来光滑滑的感觉似乎是你对这个世界失去触感的罪魁祸首,是啊衣服合不合适永远只是穿衣服的人有主动权。而轩就这样被脱掉了。

我得知轩被踢掉的时候,是他结婚第二年后的正月十六。我和轩来到那家小酒馆,和往常一样,大厅里三三两两的人漫不经心的说着自己的故事。我俩找了个四周都没人的位置坐下,菜和酒都上好后,轩点燃一支烟,问我要不。我说,不要。他说真羡慕你还上学。我说,我还羡慕你有了自己的家,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温暖日子,爽死你。轩,用力吸了一口烟,烟头瞬间塌陷去一大块灰烬,轩用力弹了下,闪着赤红火焰的烟丝像天空中闪着红光的流星,在落地的最后片刻在空中画出一道道悲伤的弧线。

“她走了。”

“走了?去哪了?回娘家?你俩吵架了?”我一边茫然一边追问。

“没吵架,估计她不回来了。”

我心中一阵酸楚,多年的电视剧教育我,两口子吵架,女人回娘家,男人追回来,很正常。像《裸婚时代》中每次吵架,童佳倩都回娘家,刘易阳都要追回来一样。而等到他俩坐下平静讲道理时,那么一切就都预示着俩人要分开了。爱情本来就是上帝赐给人们的一场从头到尾的没道理的玩笑,一旦你开始追究对错,那也就离这个玩笑结束不远了。那个女人说轩太老实,不适合她,就走了。临走时依旧像往日出门那样,仅带走了一张银行卡,卡里有轩从学校到江湖后攒下的所有积蓄。轩流着眼泪喝下了一大口酒然后说,她说我是个好人。

轩的确是个好人,小时候同班的学生,我的年龄最小。所以很长时间我都是大我一岁却高我一头的“孩子王”们的乖小弟,跟屁虫。只有同样大我一岁,高我一头的轩总是听我吆五喝六,我把从别人那里学来的趾高气昂毫无保留地用在了轩的身上。轩每次都会笑呵呵,把最完整的变形金刚给我玩,最大块的“唐僧肉”给我吃,最快的四驱车给我交换。有一次我和轩比“腿力”,我先发制人,第一脚就踹在了轩的肚子上。他的样子立刻变得很难过,我却趁机开始在他身上各个位置进攻。最后是在他屈服的哭声中我结束了战斗。然后我耀武扬地向其他“孩子王”们炫耀。结果却被当做调教对象,所有人都不服气向我开战,我知道打不过,边哭边踢腿。这时候刚刚还在一边被我踢得捂着肚子哭的轩站了出来挡在了我的前面。事后我问他,你是不是傻。他说,反正都哭过一次了,多一次也是一样的。反正被你打过一次了,多一次也就那样。长大后经历过了些人情冷暖,我更加觉得轩是个好人。不过他这样的的好人只适合男人,因为好人好到底,自己的女人会没有安全感。好人好到底,苦的永远是和好人过日子的女人。我相信世间不乏至死不渝的爱情,两个人度过各种悲伤逆流,最终化蝶相守。我更相信所有无疾而终的爱情归根结底都是被各种功利打败的。当那女人无法从轩的身上得到她想要的满足后,也就意味着轩真的失去了价值。从这种角度看那个女人真是个臭婊子,站在轩的兄弟的角度看,那个女人必须是个臭婊子。

我特别想说一句,没事,以后我给你介绍个比那个更好的。但也已经经历了些社会阅历的我没有勇气将这“大言不惭”的话说出口,我怕我自己能力有限,抵挡不住“时过境迁”。我举起酒杯,碰了一下轩停留在唇前的酒杯,和他一饮而尽。

我岔开话题,对轩说,说说工作吧。轩说工作还算凑合吧。和所有离开学校的同龄人一样。轩也是辗转了好多地方,最后终于落在了长城公司。轩说技不压身,学一门手艺起码不至于流浪街头。轩就这样一修车就三年。我说那你为什么离开那呢?轩说,老板太偏心了。同样的每天干活,轩每月的奖金都会比同期工人少上一百块。轩说其实不是少,是老板用自己的钱请了员工们喝饮料抽烟啥的。老板最后倒是也说是轩请客,但是轩总是最后一个才知道自己做了善人。老板说这是为了照顾轩,因为轩不爱和工人们喝酒打浑,怕轩被工人们孤立,这样就可以让轩有个好人缘。毕竟吃人家嘴软。轩这三年的工资总是会被这样的借口随意榨取。轩一直也觉得大家高兴就好了,轩也很乐意做这个好人。但是一切都变在轩结婚,那个女人得知自己男人的辛苦的工资被榨取后,立马责令轩中止这么愚蠢的行为。轩说老板说了算,我又能说什么。女人说,那你辞职。轩开始不乐意,都已经“投资”三年的公司了,说走就走,再说了,离开后谁又能担保下一个老板不会这么做呢。轩是老板眼中弱肉强食的弱者,他是需要放点血,来打点一下工友们的。

我以前在某个动画频道看到过一个动画情节。兄弟两个去一个陌生城市打工,大哥眼高手低,不愿意做粗笨的活,结果一直在陌生的地方徘徊在生存边缘,最终被迫回了农村老家,小弟为人老实肯干,先去了一家小报社,后来报社老板觉得小伙子不错就在自己出国后把报社低价转卖给了他,结果小弟后来做了报社老板。如果所有的人物故事情节都是单镜头的话,轩显然就是后者。轩的机会来自他的一个工友,和轩在一起久了,他明白轩的脾气秉性。他邀请轩和他合伙开一家修车行。轩管技术,他做老板,每年年底给轩结账。工资虽然还不高,但是最起码轩感觉比起以前好多了。香港电影中经常会有的一句台词就是,“人活着,最重要的就是每天开开心心。”轩自从去了那,就几乎不再回家了。每天吃在车行,住在车行。虽然没有媳妇了,虽然工资还是不多,但是日子比以前顺心多了。当然这种顺心是无奈后的畸形。

以前我经常看到某些工厂常会有身穿军大衣的几个老头,大冬天踹着手,几个人蜷缩在一起从隔壁村的李寡妇谈到南海问题。直到为了一个某个问题性争得面红耳赤,这时候里面一个和事佬赶紧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塑料袋小心翼翼的打开,说我儿子给我买的。外国进口烟丝,都来尝两口。特别香。

几个老头这才不急不忙地撕下几片卷烟纸。厂里的工人都“亲切”地叫他们老张头,老李头…他们将自己的大半生都给了这个工厂,最后干不动了就帮帮厂里看看大门。

就在刚才,我给轩打了个电话。他对这个电话很意外,我说,没事就是想你了。他问我在哪上学(尽管我已经给他说过n次)我说,怎么样,混的还行吧。轩说行不行都得挣钱啊。我说是该再找个媳妇了。他说没钱怎么找媳妇。然后两个人陷入沉默。无尽的沉默...

我挂掉电话。看到窗外颇有些情调的银杏叶,想把照片拍下来,给轩从QQ发过去。才想起他的QQ从上次被盗以后,估计就没有再用过。可怜,网络时代不分差别的盗取信息,网络时代从不眷顾好人。

你好,善良。真他妈可怜!

图来自四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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