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墓犁为田,松柏摧为薪。一言成谶,仿佛薪火相传的唯一标签,便是掘墓——汤翁郑重寄骨的墓田,果然被惦记了,还是以“江西省文化厅和抚州市政府联合”的堂皇名义。
难怪考古界大哗,难怪国家文物要拍案, “擅自进行墓葬发掘、未及时上报重要发现”此风绝对不可长,因为,这是一旦发端、泛滥,便不堪收拾、贻害无穷的恶例。
五千年文明的中国,遍地文化遗存,岂能轻易扰动? 目前,想发掘重要遗址、古墓,依法依规的审批十分严格,除了配合基本建设的抢救性发掘,事出不得已,主动性发掘几乎是绝对禁止的。毕竟,今人保护文物的技术手段和能力还远不够理想,与其挖出来任其朽坏,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不如就地保护,留给聪慧的子孙。
我们不是没有过教训。20世纪50年代,十三陵定陵的贸然发掘,就造成诸多不可弥补的损失,不少出土文物一见天日便颓然失色,如万历帝那件封尘多年的龙袍,与空气接触后迅速氧化,变成碳化的碎片,其昔日的精致华丽荡然无......
糊里糊涂地挖墓,不啻对文物的再一次“掩埋”和无法挽回的破坏,将成千古大憾。
当然,文风昌盛之际,公众对考古的兴趣也会随之空前,不难理解文化官员和文物学者,甚至普通百姓,期盼从考古新发现中解开千古之谜的渴望。然而,这样的好奇,古往今来源源不绝,凭什么你我就有资格被满足? 民间盗墓已然十分猖獗,屡屡令人扼腕,倘若连地方政府也开始罔顾规矩和法律,任由自己的喜好破土开棺,此风若长,必不可收拾。如果神州大地处处古墓大开挖,非但是对先人的不敬,也是对后人的失责,更是对考古学科的亵读没有哪代人拥有“一时兴起”便挖幕的权利,也没有哪一代人拥有随意终结后人文化好奇的权利。
说到底,地方领导还是要增强人文素养,以学益智,以学修身,以学执政。那样,也许就不会一见海昏侯墓火了,就想再来个汤显祖墓一君不见,汤翁的“抗议”还在幽幽传来,“生生死死随人愿,便酸酸楚楚无人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