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意见》,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提高监督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政治责任感,坚持严的基调、采取严的措施大力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提供坚强保障。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基层“微腐败”离群众最近,对群众危害也最深,严重损害乡村振兴成色。推动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落实,就需要突出监督震慑点,拉直制度规范线,形成思想自觉面,“点线面”结合,实现他律与自律、法治与德治、外压与自省的良性互动,根除“微腐败”,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政贵有恒,治须有常。党的十八大以来的高压反腐,使“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关键就在于驰而不息地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苍蝇”虽小,但损害的是群众切身利益、挥霍的是群众对党的信任、抹黑的是乡村振兴靓丽底色。重点整治基层干部损公肥私、贪污挥霍、执法不公、与民争利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要坚持挺纪在前、高压严治,确保反腐的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不断加大惩治力度,提高腐败成本,形成震慑作用,进一步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强化震慑和完善制度虽能有效铲除腐败,却难以根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必须始终坚持把廉洁自律作为一种思想境界来提升,加强党性教育、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深入挖掘廉洁因素,涵养政治气节和政治风骨,补精神之“钙”;严格贯彻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用组织的“三昧真火”淬炼坚强党性,铸思想之“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首先要建好笼子。扎紧扎实制度的笼子,关键在于做到制约与监督齐抓共管。强化制约,保证权力规范运行。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摸清权力运行底数,形成“依法必为,无法不为”的约束规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人民来监督权力,更好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制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