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7年3月13日,周一,阴历二月十六,天气晴。
春暖花开,正在努力减肥好穿上美丽的薄衫,睡美容觉养皮肤。接到朋友A深夜电话:她有位闺蜜B遇到渣男,不干活还瞎贷款,孩子都快上小学了房子没买就罢了,在B名下贷了几十万,搞到B在银行都是黑户;平时长期在外工作,性功能也不大行,但有了孩子还没法说。这次动手打人B挨打后坚决要离婚,结果朋友A陪着跑了好几天后,B决定给老公一年机会,不改再离。A吐血内伤找我吐槽下。我听了数小时总算在一个情绪激动的女生叙述中抽丝剥茧搞明白了事情始末。B因为自己婚前与老公有了性行为且怀孕,觉得低人一等,万一离婚带孩子更不好找对象了,孩子亲生爸爸都打她们娘俩,再找一个更糟糕呢?
我特别不能理解这种想法“觉得我第一次给你了,我就不值钱了,没法找别人了,所以只能加给你。” 简直无语问苍天,这不是把性当筹码吗?话说你把自己当什么了?你是商品吗,拆封过后就是二手货,只能打折处理? 明明是两情相愿的事,双方都享受到了,哪有谁亏谁赚、谁受益谁奉献之说。要知道:性是爱情里最美好的部分之一,相互爱慕,所以愿意与一起探寻这美好,享受彼此的水乳交融。而不是“女性的第一次给了男性,男性就要娶对方来报答”。 这是对女性的物化和不尊重,也是对男性的强行绑架。
无力吐槽,我就奇怪了,大家都知道,性是婚姻必不可少的部分。婚姻质量大体由三件事决定:感情、物质、性。离婚原因调查显示,“性不和谐”占很大比例,且不包括未说出的和把性问题归结在感情问题里的人。可现实是:我们在选择结婚对象时,会在对方的收入、家境,生活习惯、三观甚至颜值上左右衡量,却很少有人把性纳入标准。
我们的主流观念至今不怎么赞同婚前性,类似“女性婚前性行为的*大危害”这种文章,依然有很多人坚信不疑。问题是,性这件事,不实践没法知道合不合适?作为婚姻的三要素之一,你完全不了解就决定了和这个人结婚,怎么能保证婚后幸福稳定长治久安?完全不行或者极端性冷淡是少数,器小活差,生理疾病的概率可不小,再说了,万一有什么自己接受不了的癖好呢?需求太多或者太少,慕残、虐恋、窒息、角色扮演······到时候你是配合还是离婚?这不跟古代新婚才第一次见面是一样的啊,一辈子的事儿,全凭运气太冒险了吧?运气好了就罢了,运气不好去哪儿哭、谁负责?记得网上有人就这个问题吐槽过,说是可以写本书了,书名就叫《谁让我当初没验货》。
当然,因为世上有群有“处女情结”的直男癌患者,他们以此为准来择偶。其实早就有研究表明,这些男人主要是因为自卑,担心性经历丰富的女友会拿他跟其他男人比较,输了会糟嫌弃、没面子。其实只要你不是太差,不用这么担惊受怕,与其这么为了子虚乌有的事儿殚精竭虑,不如实实在在做点什么让女孩儿离不开你。再就是愚昧,觉得女人都是穿越过来的,会对有过性关系的男人都会铭记于心至死不渝,这可是现代奇冤,忘不了前男友跟身体关系不大,心里不爱了,啪过再多次,也是露水情缘。处女情结这个男权社会遗留的毒瘤早就该发射到外太空。可是毕竟还存在,大街上无数广告“修复处女膜,幸福来敲门”。心里就担心啊,万一自己爱上的,正好有处女情结n?那么此前的性经历会成为关系的阴影,导致矛盾甚至分手。而且,也不能说有处女情结的男人都是渣男,他可能有颜有钱又忠诚体贴,只是观念实在是堪忧,而女生若仅仅是因为没了那层膜导致痛失所爱,也是蛮可惜。这就是女生婚前验货要承担的最大风险。
由此看来,婚前验货有利有弊。利是减少为性所困的风险,明确知道双方是否性匹配。弊是万一未来老公有处女情结,那就很可能呵呵了。个人认为,利是大于弊的。因为“性不和谐”是真实存在的;处女情结是心理障碍。从社会导向的角度说,消灭男人腐朽的处女情结,比让女人忍受性不和谐的婚姻更人性化。让有处女情结的男人都去古代吧。
其实广义说,拥抱、接吻、爱抚都是性的一部分,性交无非是更进一步的美好。如果接吻可接受且很享受,那么发生性关系就不罪恶、不羞耻,当然,安全措施一定要做好。你想啊,现在结婚年龄普遍较晚,如果坚持拒绝婚前性行为,就意味着这么久都放弃了享受性的权利。若是因为不爱也就罢了;但若因为不敢着实可惜。
当然,依然有人说女人婚前跟男人上床就是不检点、不洁身自好、甚至贱、放荡。那么请问:男人有婚前性行为是不是贱、放荡?男人为什么不守贞、不洁身自好? 男女虽身体构造不同,但使用权都在自己。 只要不伤害别人且双方自愿,每个成年人都有享受性福的权利。性道德上的双重标准,是男权社会遗留的一大祸害。当然守贞的姑娘是值得尊重的,但守贞的原因是因为没有遇到心爱的人,就像恋爱不将就一样。而不是因为认为性是丑陋甚至罪过的。
回到B的问题,没结婚就跟男人睡,是不是低人一等?当然不是。一是为自己今后的幸福负责。 二是享受自己身体的福利,既不是钱色交易也没有大庭广众,何错之有? 如果男人说女人婚前性是不要脸,是直男癌该抨击唾弃。 若女人也深深认同并以此压制其他女性,企图让大家都很自己一样,就很可悲了。想想宋明理学下女性的极端物化,还有“媳妇熬成婆”的千年之谜,都是源于此心理。
可喜的是,越来越多人思维在进步。知乎上有个关于“婚前可不可以啪”的提问,高票居顶的答案是:女生不愿意婚前性行为,是她的选择,我尊重她。女生有过性行为,证明她爱过,我也尊重她。 私以为这个男人真是四海八荒男人的典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