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看了电影《第二十条》,非常好的电影,我觉得具有很大的社会意义,它在探讨见义勇为而造成他人受伤,是否应该判成故意伤害或者故意xx罪。在以往的法律判决中,这种案件一般是不利于见义勇为者的,这个原因我觉得很大一部分就是取决于最早判决的法律案例,他们给类似事件定下了一个基调和参考案例,这对社会实在是产生了不利的影响。
这让我想到了扶老人这个话题,至少在十几年前,网络上还是比较正义的,是支持去扶老人的。但从最近多年开始,网络上都在考虑自保,深怕被老人讹诈。因为这样的事情曝光的太多了,大家都不敢拿自己的人生去赌这么一件小回报甚至没回报的扶老人的事,不能怪人民,他们只想自保,他们有什么错?
昆山龙哥的判例真的是个里程碑,希望这会是一照阳光,鼓励未来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