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秋玲爱自己第337天(7月20日)分享:
亲爱的你好,欢迎来到这个空间!今天我们继续分享《非暴力沟通》第五章的内容:感受的根源。
难以承受的痛苦
社会文化并不鼓励我们表达个人需要。对于妇女来说,尤其如此。长期以来,妇女的形象和自我牺牲联系在一起。一旦把照顾让人当作最高职责,他们也就会倾销与忽视个人的需要。
在一次研讨班中,我们就社会文化对妇女的影响展开了讨论。在社会文化的影响下,许多妇女在表达请求时感到别扭,好像做错了什么。例如,她可能不会说:“我今天累坏了,晚上想休息。”相反,她的话听起来也许就像辩护词:“你知道我一整天都没歇过,我熨了所有的衬衣,把这周的脏衣服都洗了,准备了午餐和晚饭,还出去买了东西......你是否可以......?”“不!”她委婉的请求非但没有被接受,反而马上被拒绝了。她试图正明她应当获得某种权利。然而,对方的拒绝似乎再次表明她的需要微不足道。如果我们不看重自己的需要,别人可能也不会。世纪上,如果直接说出需要,获得积极回应的可能性就会增加。
在另一次研讨班中,一些女士谈到对表达个人需要的畏惧。我母亲参加了那次研讨班。她突然站起来离开了房间,很久都没有回来。回来时,她脸色苍白。我问道:“妈妈,你还好吗?”
“还好,”她回答说,“刚才想起来一件事,心理极为难受。”
“什么事情?”
“36年来,我一直在生你父亲的气,我认为他不在乎我的感受。我终于意识到,我从没有和他说过我想要什么。”
是的。在我的记忆中,她总是委婉地表达自己,而不直接说她需要什么。
为什么会这样呢?她回忆说,小时候家里极为贫困,只要她想拥有一点东西,哥哥和姐姐就会教训她:“你知道家里很穷,怎么还这么贪心!你以为家里就你一个人?”于是,她也就不敢说她需要什么。
从“情感的奴隶”到“生活的主人”
对于大多数的人来说,个人成长一般会经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情感的奴隶”
在这个阶段,我们相信自己需要为他人负责——让他人快乐是我们的义务。如果别人不高兴,我们就会感到不安,觉得自己有责任做点什么。此时,我们特别容易把亲人看作是负担。
显然,这会伤害到彼此的关系。我常听人这样谈论亲密关系:“我真的害怕与人亲近。每次看到伴侣处于痛苦之中,我就极为沮丧,感到窒息,甚至认为自己是一个囚犯。于是,我就想尽快摆脱这段关系。”刚谈恋爱时,他们对恋人的关心是自发的。那时,彼此的相处是那么地惬意、融洽和美好。然而,随着关系变得“严肃”,他们开始认为自己有责任让情人过得开心。于是,爱情开始沉重起来。
一旦面临这样的情形,我就会承认:“在恋爱中,我无法忍受丧失独立性。如果恋人过得很糟糕,我就会认为自己做得不够。我可能会由于不堪重负而提出分手。”然而,如果意识不到感受的根源在于自身,我可能就会指责恋人:“你太依赖我了,我能力有限,我们分手吧!”此时,如果我的朋友能够倾听我的痛苦,她也许会说:“你认为你必须照顾好我。这样你觉得自己失去了自由,是吗?”如果她反过来指责我:“我的而要求过分吗?”那么,我们的关系很可能就会陷入僵局,甚至难以为继。
第二个阶段:“面目可憎”
在这个阶段,我们发现,为他人的情绪负责,牺牲自己迎合他人,代价实在很大。想到日子过得这么憋屈,我们可能会很恼怒。此时,如果遭遇他人的痛苦,我们可能就会无动于衷:“这是你自己的问题!和我有什么关系?!”虽然不再愿意为他人负责,但我们还心存疑虑。因此,我们的态度也就显得生硬。
这里我想讲讲我女儿玛拉的经历。她以前是个“有礼貌的小女孩”,对别人的要求,总是百依百顺。她习惯于委屈自己来迎合他人。注意到这个情况后,我想鼓励她大胆地说出心里话。当我告诉她我的看法,她哭了。她很无奈的说:“但是,爸爸,我不想任何人失望!”我回答说,真诚待人比委曲求全更为可贵。如果别人感到不安,我们可以认真地倾听,但无须责备自己。
不久以后,我就发现玛拉有了变化。有一次,她学校的校长打电话给我。他告诉我,他在学校和玛拉说“校内不能穿牛仔裤”,玛拉没好气地回答“见鬼去吧,你”。我很高兴,玛拉终于能够说出心里话。当然,她还要学会尊重他人的需要——相信我,这只是时间问题。
第三阶段:“生活的主人”
在这个阶段,我们乐于互助。我们帮助他人,是出于爱,而不是处于恐惧、内疚或惭愧。那是自由而快乐的行为。此时,我们意识到,虽然我们对自己的意愿、感受和行动负有完全的责任,但无法为他人负责。我们还发现,人与人互相依存,损人无法真正利己。非暴力沟通正是想帮助我们既表达自己,又关心他人。
小结
他人的言行也许和我们的感受有关,但并不是我们感受的起因。感受根源于我们自身的需要——非暴力沟通的第三个要素。听到不中听话时,我们可以有四种选择:1)责备自己;2)指责他人;3)体会自己的感受和需要;4)体会他人的感受和需要。
对他人的指责、批评、评论以及分析反映了我们的需要和价值观。如果我们通过批评来提出主张,人们的反应常常是申辩或反击。反之,如果直接说出我们的需要,其他人就较有可能性作出积极的回应。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个人成长一般会经历三个阶段:(1)“情感的奴隶”——我们认为自己有义务使他人快乐;(2)“面目可憎”时期——此时,我们拒绝考虑他人的感受和需要;(3)“生活的主人”——我们意识到,虽然我们对自己的意愿、感受和行动负有完全的责任,但无法为他人负责。与此同时,我们还认识到,我们无法牺牲他人来满足自己的需要。
亲爱的,今天我们就分享到这里啦!感谢你的陪伴和支持,明天我们继续分享,期待每天与你的相遇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