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为,找到了那个对的人,便可以和他一起坐拥繁华,看天高云淡。
晓晓抛开在编的语文教师工作,抛开所有的亲戚和朋友,去了一座完全陌生的城市。那个城市里,只有他是晓晓熟悉的,其余的,便是未知。
离开了三尺讲台,当一个全职太太,这样的日子,晓晓是喜欢的。他也很喜欢。只因有他的爱,还有生活的无忧。
晓晓比他小二十岁,他看到晓晓的时候,总有一种错觉,感到晓晓既是他的妻子,又是他的女儿。他不需要晓晓出去工作,晓晓只需和他在一起就好。
他知道自己是有一点私心的。晓晓很美,是一种大多数人都会认可的那种美,美得很舒服;晓晓很活泼,跟别人很容易相熟,这样年轻漂亮的太太出去工作,实在是让人不放心的。好太太是应该自己独享的。
这样的日子其实并没有持续很久。
婚姻象一把迟钝的刀子,但终归具有巨大的杀伤力。
从一开始的闲适,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到百无聊赖,什么也不想干,晓晓空下来就给他打电话。
但他每天都很忙。作为大学教授,除了学校里的几节课,他每天都有一些自己公司的会议要开,有时还有一些学术活动要参加,所以大多数时候,他是不方便接听电话的。
晓晓打电话找以前的朋友,但朋友也很忙,忙着上班、上课、带娃,没有人闲着,没有人可以陪她打发时间。
晓晓不好意思找爸爸妈妈说自己的无聊。爸爸当初就反对自己远嫁,现在怎么敢再让他们担心自己。
翻遍通讯录,晓晓还是没有再打电话出去。
那天下午,晓晓莫名其妙地哭了一场,说不清楚是为什么。其实没有什么不如意的地方,只是心情变了。晓晓现在才知道,原来无所事事也会让人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