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于2023年12月19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 2024年1月1日正式实施。六大纪律之组织纪律是规范和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以及党员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重要保证。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共17条,增写2条,修改7条。
一是严明组织纪律有力增强党员干部的组织观念。增强党员的组织纪律性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基础,党员的忠诚是保持最严格纪律的基本条件。要把组织纪律教育作为党规党法教育的必修课来对待,使党员干部把“应知应会”、“必遵必守”的制度规范内化于心、形成自觉。通过教育使党员干部都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应该这样做、哪些事应该那样做,在学思践悟中增强组织纪律性,不断强化全体党员干部的组织观念,引导党员干部摒弃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做到对党绝对忠诚。
二是严明组织纪律有力推动组织原则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强大优势。聚焦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四个服从”具体要求,通过民主集中及“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充分发挥党内民主、集中全党智慧,坚持科学决策。党的组织纪律健全,党的组织纪律执行得好,党的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才能得到有效发挥,党的正确的路线方针才能得到贯彻执行,党的事业才能兴旺发达。
三是严明组织纪律有力保障组织路线的贯彻落实。党的组织路线为新时代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提供了科学遵循,为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提供了重要保证。严明组织纪律,《条例》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服务国家人才强国战略要求,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推动各级党组织按照好干部标准选人用人,着力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良好氛围,更加全面规范地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