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像余华那样谈恋爱,大概这辈子都要孤独终老了。

余华是一个把中国人的悲哀和善良都写绝了的作家。

但在这部《第七天》里他似乎有点着急了,急得去善恶分明,急得去复刻现实,多少带了些浓重的个人情绪,套用村上春树对小说的定义“小说家,就是以多做观察,少下结论为生的人。…………想必诸位知道,一旦小说家(偷懒,或单纯为了卖弄)不愿将权利委让给读者,亲自出马指手画脚地下结论,小说大体就会变得味同嚼蜡,内容缺乏深度,语言失去光彩,故事变得呆滞。”来说,余华更显得有点不合格了,但这并不能妨碍我一贯的爱。因为即使急了的余华,文字里边精悍的叙事和文笔仍然让我为之惊艳。

写书评之前就对这本书并不怎么叫好的网评有了准备,但着是出乎我意料的是竟会有大面积对文笔的批判。拔出萝卜带出泥,才发现对余华文笔的评论原来那么两级。

但我实在想不通一个开篇三个短句直接就把人胃口吊起来一直翻到最后一页的功力怎么就能被描述成不好。我读书少,不要逗我。忍不住再感受一下——浓雾弥漫之时,我走出了出租屋,在空虚混沌的城市里孑孓而行。我要去的地方名叫殡仪馆,这是它现在的名字,它过去的名字叫火葬场。我得到一个通知,让我早晨九点之前赶到殡仪馆,我的火化时间预约在九点半。

反正说文笔不好的一律不接受,就这样。

然后说我感触最深的点。不是被诟病的现实地照搬,也不是被肯定的细腻父爱。而是在第三天遇见的那一对小情侣——刘梅与伍超。

这件事的怪异好像就在于情节越悲情,相爱的画面就越显得珍贵。

刘梅和吴超的爱情就更甚了,把悲情玩得更6,什么感觉呢?就是一大堆冰碴子排队住到你身体里边招呼不打一声就炸开了。炸的你恨不得跑进书里边死命摇晃他俩:你俩他妈的给我分开,都给彼此一条活路行不行,爱情是能当一口水还是一口饭,分了行不行?他们偏不,在比惨这方面生怕得不了第一,怎么难受怎么来。

于是你就能看到都穷的要问鼠族的邻居借水喝的两个人,遇见能体面地活着的机会还是眼不带眨的放弃了(因为要彼此分开)。平白还让人生出一种亡命侠侣的豪情——哪怕还能喘一口气,咱俩就还得如胶似漆,焦不离孟的活着。一个要来的面包咋了,沾了水咱俩还能掰着吃呢。反正胃小,老天爷饿不死倔强的小强。成,那你们倒是一直活着啊,活的张牙舞爪的气死我们这些靠条件来决定谁对号入座的爱情俗人啊。

结果,你们一个跳楼,一个卖肾,卖肾的还是为了让跳楼的能用火烧了去极乐。嘛呀?你们这样草率的就死了,我们会大声笑你的,笑出眼泪那种。看,谁叫你不为了五斗米折腰,“生命诚可贵,自由价更高,若为爱情故,你命抛了试试”这么浅显的道理你们都不懂,难怪混成这副鬼样,活该。

后来你们阴阳相隔的那段日子,在阳间的说“她那么漂亮,很多人追求她,他们挣钱都比我多,可是她铁了心跟着我过穷日子,她有时候也会抱怨,抱怨自己跟错男人了,可她只是说说,说过以后她就忘记自己跟错男人了。”在阴间的说“我经常害他,在发廊的时候,把他好不容易能从洗头工当技师的前途毁了,就为了我小女生泛滥的吃醋跟经理吹胡子瞪眼,大半个月的工资不要就带着我辞职了;然后我们又去餐馆想着安分的做个服务员,结果又因为我跑去跟有钱的客人打架害的他唾手可得的领班没了”,

原来你们一个知道跟错男人了,一个明白会经常被害的没有工作,可还非要粘乎到一起,我知道,你们大约把这当爱情了。哈,这真是个天大的误会,你们这明明叫拖人下水。爱情是撒,是知道我们俩在一起不能变更好就可以分道扬镳的加法游戏。像你们这种即使生活的再绝望再苦难还想走一辈子的纠缠叫妄想。

所以,你看,你俩的结局——直接缠得阴阳合一了,哦,不对,不能叫合一,因为我记得,你们就是都到了阴间,也错过了最后看见彼此的机会了。在阴间的你穿着好心人送的肥大裤子改成的婚纱,笑成新娘的样子去墓地安息的时候,在阳间的那位才终于姗姗来迟,完美的错过彼此永生永世的最后一面呢。

你俩这种拼命要相爱的人看起来连我家门口那对正在旁若无人发情的狗都不如啊,我笑得眼泪都流出来了。

不过,要是你们来世想通了,也想做个俗世恋人,那我到是很推荐你们去看一档由金星主持的《中国式相亲》,里边会手把手的教你什么才叫“恋爱和婚姻”的。比如说人家第一步就走的特别好,要先过父母的眼,然后才看彼此之间。懂了吧,这才是恋爱婚姻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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