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民知神奸”出自《左传》,在我国历史上,是首次提出的中国绘画理论,说的是青铜器图文的社会作用。
“青铜器纹样种类繁多,有真实的动物形象,如虎、牛、象、蝉等,也有虚拟想象的动物形象如龙、凤、夔、饕餮等”。在众多的形象中,以象征的意义来说,基本可分为两类,即善的和恶的,善的称为“神”,恶的称为“奸”。这种分类以动物本身的温和或凶残的属性为依据,同时也代表着贵族阶层的主观意识。统治阶级通过铸鼎象物传达自己的善恶标准,“使民知神奸”论体现了艺术的政治功能和社会作用。
统治阶层,当然会希望他们统治下的民众都是顺民,最好温顺到只会乖乖听话,不要有任何要求;而那些有所要求的,统统是暴民,是“恶”的!
于是当人们习惯了逆来顺受,就很难再有维护自己利益的意识。每当有很多人实在是受不了时势的时候,就必须要找一个足够说服别人的借口,要么是“上天的意志”,要么说自己是明君之后,有龙的血脉;有的强说自己是“替天行道”、“为民除害”等等。
中国人习惯了,不到“再三”的地步,绝对不会有所行动。事情不到不得已的地步,不愿有所反应。
我今天才发现,我对婚姻的投资是失败的。我必须要有对自己和孩子负责的打算。其实,在另外一方面,这个现实也正好跟我不安分的性格相符合,我讨厌一成不变,讨厌看不到希望。我对不满意的,一定要改造,变成我喜欢的样子。若不能变,就忽视它,离开它。这是对我的尊重,我,首先得是我。
我要我的神奸标准,不向任何人屈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