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办印发《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此规定适用对象是厅局级以上干部,禁业要求领导干部职务层次越高的要求越严,综合部门的要严于其他部门。规定要求领导干部每年要如实填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
可能很多人会不太理解,为什么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会有严格要求呢?因为信息的不对称和掌握资源与权力的不平衡不仅会严重破坏市场经济法则,导致市场竞争的不公平,而且会严重导致腐败问题的滋生蔓延,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出台这些规章制度就是有效防止利益输送和以权谋私问题的发生。如何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呢?我有以下几点思考:
一是加强教育。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领导干部学习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搞好正面典型教育,加强警示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从思想上清醒认识到违规经商办企业的危害性,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守法意识,主动退出利益圈子,从思想上、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是强化监督、管理和检查。要充分发挥组织监督、权重监督等作用,加大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要明确规定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属个人重大事项,必须向组织如实汇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巡视工作、述责述廉和民主生活会内容,并定期开展专项核实,重点检查漏报、瞒报行为。
三是强化规范。实行职位限入和提拔限制,领导干部必须先规范后再任职,否则不予提拔和任用。同时,对存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退出经商办企业活动,拒不退出的,领导干部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予以调整职务。
四是严肃查处、强化追责。要坚决查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搞利益输送的、涉嫌违纪违法的,要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同时,对不报告、不如实报告的或者不及时予以纠正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