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两个家,却是孑然一身。乍听不合常理,却是真的。父母离异,重组了新巢,他的身份就变得尴尬起来。他不属于任何一方,也不想属于了。
他爱极城市生活,只因很合他的性子。在他看来,城市是大丛林,而我们都是原始人。原始到没有道德廉耻的概念,离欲望那么近,那么近。看到猎物只一味扑上去,不择手段,不计后果。
多么可爱,每每想及此,他总忍不住笑起来。正所谓耶稣以身殉道杀身成仁,他的子民却在笑他愚不可及。人心不可测,人性不可度。
生活是滚烫的油锅,我们想要的都在锅底。去他的厚黑学,去他的成功法则,他忽然厌倦了这般每日营营碌碌的生活。
沧海横流,淹没了汉唐的风流,魏晋的洒脱,却只留下“不得已”三个字沉沉浮浮。
一个黄昏,就那么一个普通的黄昏却改变了他。
他匆匆走过那个广场,一阵轻风吹过,太阳的光芒淡去,霎时晚霞染红了整片天空。他停下脚步,抬起头:绯红,桃红,胭脂红,暗红,嫣红,鸡冠红,紫红,绛红,血红,一切如神来之笔。
这是火烧云么?他不知道。只是惊诧于这突如其来的惊心动魄的美丽。
这样空旷而大胆,毫不掩饰的酣畅淋漓的轰轰烈烈的泼墨被那个叫作梵高的人窥去几分之一?这胜过“一道残阳铺水中,半江瑟瑟半江红”的艳丽吧?这比之“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又若何?他忽然很想知道。
似乎有一道光射进他阴沉的心里去,那里开始有了光,有了热,有了活力。他呆立着,如得神谕。那些阴谋阳谋,那些冷眼冷言统统退场,只剩下天空。
待他再抬头那些云却又不见了,只有一个明晃晃的过气的太阳挂在那里。他忙问周围的人看到刚才的景象了没,却只得到几抹鄙夷的疑惑的眼神,他急着辩驳“我真的看到了”。
没人理会,人们匆匆低头走过。走进办公室,大伙儿均忙得不可开交哪有闲心思听他讲那晚霞的事。
第二天他辞职了,他要画他的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