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世间只有两件事值得我们在意:一是我们喜欢的事,二是我们喜欢的人。其余种种,都是小事。
——题记
我得承认,第一次读《月亮与六便士》并没有如何大的震撼跟反思,支撑我阅读下去的纯粹只有有趣的故事情节跟生动又滑稽的人物刻画。在这里确实不得不赞叹一句,毛姆先生确实很善于讲故事,他也懂得故事的首要前提是有趣,并且正是这么要求他自己的作品的。
近日偶然再次翻开书页,不由被某段话深深的吸引住并反复捧读:
“我认为有些人诞生在某个地方,他们会认为那不是自己心甘情愿的。只是一个偶然的原因,自己就被随便扔到了某个地方。在这种环境下,他们却一直梦想着某个连自己都不清楚的地方,好像那才是他的故乡一样。在出生的地方他们像过客;从孩提时代就熟悉的绿树成荫的原野;同小伙伴一起玩耍的街道小巷,对他们而言都不过是旅途中的一个驿站。这种人在自己亲友中可能郁郁寡欢,在他们唯一熟悉的环境里也始终孑然一身。也许正是对乡土的生疏使得他们远走他乡,寻找一处可以永恒定居的寓所。说不定在他们内心深处仍然隐藏着多少世代前祖先的习性和癖好,引导他们回到他们祖先在远古时就已经离开的故土。有时候一个人偶然到了一个地方,会神秘的感觉这正是自己的栖身之所,是他一直在寻找的家园。于是他就在那个似曾相识的环境下,在那些素未谋面的人中找到了归属感,留了下来。倒像是这里的一切才是他从小就熟悉的一样。他在这里终于找到了宁静。”
而我的脑海里常常也有这么一个画面:某一天,自己突然动身去天涯海角寻找一个新世界;乌云在天空中追逐,大海在凛冽的寒风中瑟瑟发抖,浪花在甲板上飞溅,而我站在船舷欣喜的期待着自己的目的地:它可能是一座美丽的滨海港口,靠近地中海,阳光和熙,气候宜人。海湾环抱着一座洁白优雅的小城,港口中的帆船整整齐齐,大海在阳光下晶莹剔透。当地人热情好客,而每天都会有世界各地货船途径港口,每天都能见到形形色色的人……
我相信,应该不止我一个人有过类似的,天真的幻想。自然而然也引发了我的一些思考:人怎样才能宁静并且幸福,或者说怎么样才能去热爱自己的生活及其一切?难道让我们这些平庸的普通人也得像斯特里克兰那样:抛弃已有的安逸生活,抛弃温柔的妻子跟可爱的孩子,成为一个艺术家然后满世界流浪,最终在南太平洋岛上的某个岛屿上了结余生么?这肯定是荒唐的。再说了,斯特里克兰也不是因为喜欢流浪而去流浪,就像他说的:“我必须得画画儿,就像一个人掉到了水里,他如果不费劲儿的游起来他就得淹死。”
我想我们都会有那么一种时候:在某个瞬间,或是看到了一份别致的景像,或是邂逅了某个可爱有趣的人;会突然觉得原本单调的生活突然之间有了色彩,未来可期。其实这很好解释:就像我喜欢这本书,可能是从我喜欢文中的这段话开始的;然后我会喜欢上阅读很有可能是从喜欢这本书开始的;接着我会开始喜欢越来越多的书、越来越多的作者,喜欢上有着跟我有同样喜好的人。这是不是看起来很有趣也很合理。而这个世界上的绝大部分的人跟事对我们而言都是没有意义的,我们所喜欢的他们只是这个世界当中微不足道的一小部分,但他们仍旧构成了我们独特的,小小的世界。所以到最后,如果我说因为喜欢某本书中的某段话开始喜欢上这个世界,亲爱的你,是不是也应该觉得没那么突兀?一言蔽之,世间之事唯二不可辜负:一种是自己喜欢的事,另一种是自己喜欢的人。其余种种,都是小事。
这本书既然是在谈天才,那我至少尽我可能谈一下自己肤浅的看法,不过我的看法或许还远远达不到天才的标准:越是聪慧之人越是难以忍受单调平庸的生活,因为他们有着极其丰富的想象力跟感知力。但一旦他们从某件事中体会到了乐趣,那么这份喜悦之情无疑是非常巨大也是常人无法体会的。而这份快乐又促使他继续这件事,最终使得他登峰造极,出类拔萃。对于常人来说,因为专注所以喜欢;对于天才来说,则是因为喜欢所以专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