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同舟,妙趣成河

最新读完一本名为《三人同舟》(Three Men in a Boat)的书。许久不得如此精彩、生动、幽默的阅读体验了,想要写点什么的冲动自然而然涌现,而一个自认为绝佳的标题也随即浮出脑海,要知道我向来都是先有正文再起题目的人,毕竟谁也不知道文思会带我走向哪儿。这一次不一样,随意而又精准,直击我心。

一句话概括,《三人同舟》讲述了“我”(作者Jerome·K·Jerome本人)与朋友George及Harris还有一条名为Montmorency的狗在泰晤士河上泛舟度假的真实经历。

三位年轻伦敦绅士/傻小子觉得自己过度劳累,决定驾小船漫游解压。他们带着一只好斗的猎狐犬(特意查了查资料,该品种以精力充沛、不受控制、喜欢争斗著称)一路上遭遇层出不穷的趣事或囧事。除此之外,“我”时而对所经之地抒发怀古之情,时而描绘沿途地貌和景色,时而回忆过往经历,时而点评本国文化,时而针砭时政或人性。。。。。。

没有跌宕起伏的故事线,没有尖锐的矛盾和对立,没有大是大非的考验,没有揪心动魄的爱恨纠葛,有的只是一堆堆普通的琐事与烦恼,以及只属于凡夫俗子的洋相与乐子:

反反复复制定计划、反反复复打包行李;

驾船事故、落水悲剧、失踪事件、雨中困局;

声势浩大的补给采购、食材丰富的爱尔兰炖肉;

搭船篷之困难、洗衣服之艰辛、削土豆皮之繁重;

岸边草地用餐被敲诈、河里撞翻渔夫遭咒骂、半夜求宿吃闭门羹;

与天鹅肉搏,与茶壶斗智,与罐头斗勇;

在童话村庄闲逛、在古老小镇喝酒、在浪漫夜色感怀;

争吵与和好,指责与互助,推脱与分担,嘲笑与接纳;

更别忘了那只到处挑事、同时也能被一只猫给吓退了的猎狐犬。。。。。。

正是如此这般三个人和一条狗同舟的故事。

全书充满活灵活现的描写和妙趣横生的情节,读者仿佛跟着书中人物一起架着小舟游历了一番泰晤士河。谁能想到一段想象中平静、放松、悠闲的泛舟之旅,在Jerome·K·Jerome的笔下竟呈现出如此刺激、精彩的面貌呢?

把芝麻小事讲得精彩绝伦,把平凡平淡画得闪耀无比,把杂物细碎写得引人入胜,我一向认为这是饱含人生底蕴的过来人才做得到的事,至少要拥有积年累月打造下的洞察及捕捉能力。而当我得知,Jerome·K·Jerome在年仅30岁的时候写就《三人同舟》这部作品时,不由感叹,有些人天生就是要出彩的料啊。

在我看来,要想写出如本书般风格清新,文字诙谐,笔调自如的作品,无比真实而又略带夸张,一定要归功于英国人骨子里的英式幽默,尤其是旅途中那种种让人头疼和烦扰的窘迫时刻与尴尬瞬间,如果作者没有异于常人的捕捉本领和自嘲能力,似乎不太可能将其成功化解为令人捧腹的趣事,并堂而皇之拿出来与众人分享吧。

《三人同舟》背后的Jerome·K·Jerome,就好像一个打着领结的英国绅士,板着一张卷福似的长脸,一本正经在台上讲自己和两个朋友再加一条狗在泰晤士河上的种种经历。段子一个接一个,笑点时而如雨点般密集,时而不积蓄良久方喷薄而出。观众则一会儿心有灵犀地会心浅笑,一会儿抑制不住地咧嘴傻笑。一切那么自然、天成而又巧妙到严丝合缝的地步。

作为史上最幽默的50部文学作品之一,《三人同舟》显然已经达到了幽默的至高境界,如果境界可以分出层次的话。

境界第一层:本身已经无比好笑,只要艺术地、技巧地加以描绘和润色即可实现的幽默。比如书中那段关于“我”无情回绝被教堂工作人员邀请参观教堂墓地的轶事。前文提到很多人(英国人?)都有每到一处必要参观当地教堂墓地的热情和激情。一个晨光明亮的清晨,“我”悠闲地抽着烟,倚着一座小乡村教堂的石墙,正沉浸在一片祥和安宁的景色和心绪中,无比感叹世界的美好,并决心要度过一种无可指责、完美无缺的人生,做一个宽宏大量、平和温良的人。突然这片宁静被一个看管教堂的老头打破了。老头拿着一大把叮当作响的钥匙急匆匆从教堂墓地那边赶来,一边迫不及待要领“我”进去参观,一边为自己的瘸腿耽搁了“我”宝贵的参观时间而道歉。“我”挥手回绝无果,疾言厉色逐步升级为恶言恶语,甚至不惜以使用暴力进行威胁,老人家虽然全程无比惊愕(竟然有人不喜欢参观教堂的坟墓和碑文!),依然不折不挠地要带“我“参观,导致“我”坚定而恶毒地申明:这辈子绝对不会去参观任何陌生人的墓碑,只有等老头下葬的那一天,“我”定去拜访。听闻此言,老头伤心流泪,却还不忘向“我”介绍该教堂里这个墓碑的传说或那个的神秘。见“我“依然不为所动,老头终于使出杀手锏,低声诱惑“我”:跟我来吧,带你们这些找乐子的年轻人看看教堂地窖里的头骨。 “我”仓皇而逃,还听得见老头在后面呼唤“我”一起去看头骨的叫声。。。。。。

作者曾在本书前言中信誓旦旦:书中故事全部属实。如果以上事件由我来讲述,“笑”果还是有的,但在效果上一定大打折扣。段子的幽默感既取决于其自身属性,也离不开讲述人的艺术加工:如何创造一个恰当的背景时间与空间,如何技巧地控制好节奏、如何不流俗于表面而将其拓展开来,等等。

显然作者深谙此道。这是一种自知的幽默,平常如你我的人,仿佛跟随内在的节奏也能充分传情达意,但轮到高手的话,结出怎样的奇香异果也不足为奇。这有点像施特劳斯家族的音乐作品,由于太贴合当时的轻音乐潮流了,老施特劳斯和小施特劳斯们凭着一身的才华,应时而生顺势而为,作品一经问世就注定成为天然的万人迷,根本无须像前辈贝多芬们那样历尽磨难方得始终。

境界第二层:有趣抑或无趣?精准选择角度并加以提炼和萃取,方可升华其中蕴含的幽默。比如出发当日三人起晚了的那段:“我”和Harris被房东太太叫醒,发现早已过了之前预定的起床时间,正在两人不甘示弱地互相指责对方没能叫醒自己,George的打鼾声提醒了他们,正是这个四仰八叉一直酣睡的人,才是之前问两人要几点起床的那个。此时此刻,“我”心生怨恨:“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真的,反正如果我起床了,看到别人还继续睡,就会让我抓狂。看到他把生命最宝贵的时间—千金不换、一去不返的时间—浪费在猪一般的睡眠里,我感到震惊和痛心疾首!看吧。。。。。。他日后可有得后悔了。他本可以起床,把时间用来狂吃鸡蛋、狂吃熏肉、斗狗或调戏女佣,总好过摆成‘大’字躺在那,任灵魂沉入虚无的世界。想到这里我不寒而栗。”此处不只是“我”,Harris也有同感,这不过是共同的人性而已,因为Harris的眼睛里也露出了同样的担忧,于是两人一拍即合:“一定要从虚无中救出朋友—怀着同样高尚的决心们,两人的恩怨烟消云散,开始一同着手教训George。

换做你我,如果要表现此段内容,估计也就到这种程度吧:当“我”和George发现Harris还没起床,无比生气,马上把他摇醒。。。。。。而在“尖酸刻薄”到了极点的作者笔下,一段浮夸与深刻并存的精彩叙述宛若新生。

拥有独到的发现幽默的眼光,还要进行深加工和精锤炼,在普通人手里可能会表现出一定程度的刻意与堆砌,而在巨匠身上则表现为一份唾手可得的从容自如。就像一个地道的英国老绅士,那些看似张扬、额外的“道具”(手杖、雨伞、呢帽、丝手帕。。。。。。),明明是精心搭配的结果,却不会带来丝毫的违和感,实乃幽默之高级境界。好比“钢琴之王”李斯特的音乐,有意识的钢琴炫技明明达到了一定程度,呈现出来的最终效果却能令听者忘却其外在的人为功力,而深深地沉醉于音乐美感当中不可自拔。

境界第三层:原本无奇甚至无聊的事与物,经神来之笔的无意点拨,幽默之气如天外飞仙般翩然而至。比如一段关于在船上烧水的描述,在我眼里就实属意料之外的惊喜。三人废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搭起了船篷,开始准备晚餐,并把烧水壶架上炉子,然后转身去弄其它东西,假装烧水壶根本不存在,根据他们的理论,要想在河上把水烧开,这是唯一该做的事!因为如果你热切地等待着水开的那一刻,那么水壶永远也不会叫。你必须走开甚至不能看它一眼,就好像根本没打算需要开水一样。如果实际上你非常饥渴地想喝口热茶,那么最好几个人之间大声谈论,你们是多么地不想喝茶,这一定要想办法让水壶偷听到。这次他们也机智地采取了这个绝佳的办法,结果的结果是所有的东西都好了,只有茶叶还在等待着热水。。。。。。(烧个水都能制造出其不意的喜感)

再比如,突然有一次风向不再永远跟船上的人作对,变得顺风顺水起来,“我”立刻意识到,显然是对方不小心犯了个错误,于是三个人谁也不吱声,赶在风向发现自己的错误之前,迅速支起了帆,随后以一种沉思之态四平八稳地躺在船上,好似陷入飞翔一般地梦幻之中。。。。。。(搭个顺风船也不忘机智一把)

化平常平淡为幽默,只在关键之处灵光一现,在完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猛地一击,令人大呼过瘾,算做幽默的至上境界吧。看似信手拈来或者出其不意,实则无比凸显大师本色。正如莫扎特的音乐一般,看似“套路”和“无聊”中,总能冷不丁冒出伟大的乐句,并经受得住世代的推敲和检验而经久不衰,这才是艺术的最高境界。

想来也会有人不喜欢这种文风,嫌它充满噱头,认为作者就是个喜欢贫嘴的话痨和戏精。我无所谓,幽默也分秘而不宣、绵里藏针、任你自行领悟的类型,和昭告天下、直击要害、随你爱乐不乐的类型。如果说《三人同舟》属于后者,那必定也是做到了一种极致。当然我觉得其实不好划分属性,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任何时候都适用,无需非要划个类别、分个高下。

我喜欢这本书另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便是贯穿始终的那浓得无法化解的英国味,值得对其感兴趣的人反复玩味。作者不单单是讲述三个人和一只狗跌宕而有趣有料的游历,通过适时穿插沿途人文历史,适地插播沿岸地理风景,适情引出往事与传闻,将泰晤士河畔的英国风情与19世纪末整个英国社会的大千气象结合在一起,徐徐地为今天的人们献上了一幅妙趣成河的画卷。

这是一幅充满味道的画卷,那包裹着我缠绕着你的英国味,令喜欢它的人陶醉其中。正如我这个曾在英国工作生活过两年的人一般,心底油然而生的喜悦感,也就无需多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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