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的风俗(5)
入赘
马庆洲
入赘婚姻,即指男女结婚后,男到女家成亲 落户的情形,这种婚姻多是女家无兄无弟,为了 传宗接代者招女婿上门。旧社会有一种陋习。男到女家成亲落户要随女家的姓氏,被称为“倒插门”,“小子无能更姓改名”等等。新中国成立后,为了改变男尊女卑或女尊男卑的观念,大力提倡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制,传统意义上的“ 倒插门”也大大弱化。
倒插门古来有之,在《 醒世恒言·李玉英狱中讼冤》:“ 玉英 女儿有如此美才,后日不舍得嫁他出去;访一个有才学的秀士入赘家来,待他夫妇唱和,可不好么?”
清 李渔《 凰求凤·媒间》:“乔老爷无子,只有这位小姐,不肯嫁他出门,要你过来入赘的。”
丁玲《夜》:“他也曾离开过这里,挟着一个小包卷去入赘在老婆的家中,那时他才二十岁。”
古时入赘仪式,入赘之日,由女家备四人轿,并用行人执事,专迎新郎,俗称“抬郎头”,或先一日由女家按去,宿新房中,正日,花轿鼓吹,抬新娘兜喜神方一转,似男家迎娶,到门拜堂。亦有新娘不坐花轿,届时男女拜堂成亲,礼节仪式从简。
入赘的婚姻仪式通常比较简单,不事铺张。但也有华侨或殷富之家,先让入赘的男子来家居住,而令女儿到外祖母家居住,到了婚娶吉期,照样有花轿到外祖母家去迎亲,照样担嫁妆和鼓乐伴行,家中照样安排等新人的队列,用热烈的炮声迎接新娘入门,照古例踢轿门、请出轿、牵新人上厅堂行交拜礼,同样鼓乐喧天炮声震地,大宴亲友和宾客,用热闹的场面把入赘形式加以掩盖,使男子堂而皇之地娶亲,女儿照样坐花轿“出嫁”做新娘。
男人入赘到女孩家,地位低下,及乎没有什么尊严,在举行婚礼时,由女方的家长及家族长者共同商议,为男方改姓起名,而后再举行婚礼。以后生孩子也用女方的姓,而不能用男方原来的姓。但如果男方以后发达了,财,权,势等足以“盖往”女方,也可能把自己的姓和孩子的姓名改成男方原来的姓氏。
入赘的男子,往往要由女儿亲自挑选,从这一点上说,比那些姑娘被蒙在鼓里,单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包办的婚姻更胜一筹。
中国传宗接代的思想是入赘的主要原因,入赘俗称招婿,它是男方到女方家入户,孩子随母姓。原为母系家族婚制,这是从妻居、服役婚等古婚遗俗的发展。入赘得以延续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女方需要劳动力,需要养老接代;二是男子家贫而无力娶妻,只能以身为质到女家完婚。秦汉时,入赘形式具有“赘婿服役”的性质。宋代以后,入赘变为“赘婿补代”、“赘婿养老”性质,女家没有男性子嗣,招婿上门接续宗祧,补充劳力,并赡养女家老人。
如今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制,姓氏也是双方协商决定,男娶女嫁,女娶男嫁都无所谓了,即没有所谓的“倒插门”了,只是居住地方不同而已。
男婚女嫁和入赘是两种不同的婚姻模式,殊途同归,结果都是两个人生活在一起,共同的目的都是为了孩子好。不过,受传统观念和社会价值观的影响,两者之间仍然存在差异。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入赘婚姻中的男人可能要承受更大的压力,付出更多的努力。一般来说,入赘婚姻是受到一些客观因素的影响,双方家庭存在不对称性,为达到平衡而采取的婚姻模式,因此这与男婚女嫁的婚姻模式相比,存在一定的特殊性,需要双方家人达成谅解,克服困难,而其中,入赘男人承担着更大的责任;另外,入赘婚姻中的男人入赘到女方家庭生活,男方要适应的就不只是妻子一人,还有妻子的家人,因此要付出更多。
入赘又称入舍,意即进入女家屋舍,成为女家的人。
入赘还有三种名称,一种叫“添偏肋”,偏肋,肋骨。没有男人的家庭也就可以说没有或少了“偏肋”,招了夫婿,也就添了“偏肋”。
另一种叫“冲滚水”,民间传说某地有一屠夫死后,其妻招一光棍为夫,接替屠宰工作,可因新夫对屠宰外行,妻子只得叫他冲滚水,故有此称。另一说“充滚水”即趁热在婚之意,再以中叫“叠墙卫”。借用建筑名词接叠半截不全的墙壁之意。一个家庭中的男人好比房屋的墙壁,有了男人,如房屋墙壁完整,也有了保障。
男人入赘,是迫不得已而为之,现如今生活好了,此类事情很少发生。但由于社会观念的改变和社会现实的变化,人们的婚姻观也有了很大的不同。特别是现如今独生子女多,又多在外地生活、工作、娶妻生子,男住女家是很普遍的事,但这与招赘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男方即使住在女方家里,也无需改姓换名。只是有些小俩口,时常会因为小孩子跟谁姓而闹矛盾,有的还为此打起官司。有的女方较强势,也会让孩子随女方的姓氏。但这样的事是“个案”,不影响大局。
社会进步了,人们的婚姻观、家庭观、爱情观等,自然会随着社会的进步而变化,这也是社会的发展所必然的结果!
婚姻中的风俗
(1)指腹为婚
(2)娃娃亲
(3)童养媳
(4)换亲
(5)招赘
(6)卖买婚姻
(7)一夫多妻与一妻多夫
(8)表亲的禁忌
(9)阴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