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真是一件令人头大的事,是不是?
那天在姊妹群里,哥哥姐姐们聊到了生活,哥哥说,一天一天熬日子……我说,那就过日子吧。
不论多大年龄,一旦肩上落了担子,必会感受到生活的苦涩,现实的折磨。为了自己,为了家庭,为了孩子,为了父母,为了很空白的幸福,我们说,因为你们,我才在拼尽全力的生活。
过日子,自然要把日子熬得有滋有味,汤是汤,骨是骨,佐料是佐料。要把辛辣熬成浓香,把痛苦熬成甜蜜。这该有多难啊,如果没有人和我一起相依为命,再开心的日子也难得有滋有味。
我有想过,为什么我们不可以是一个有信仰的民族,除了马克思爷爷,我们可不可以在精神上有共同的信仰。像基督徒一样,像犹太一样,因为有虔诚的信仰,我们在安息日心安理得的休息,在遇见脚边的蚂蚁将死之时,为它送上虔诚的祝福。信仰,是一个人的心灯,你最想去的地方,最想做的事,都是由你自己的信仰引领着。因为信仰,我才虔诚的沐浴自己的真心,为灵魂洗涤旧罪。
我也想过,因为什么人,我才会做什么事。
不能说是涉世未深,只是无心留恋罢了,一时想不起自己为了谁很认真的做过事,千里雨迢迢,也难寄乡音。
我注意到他,完全是因为他的一头长发和他穿着的一件卡其色夹克,还有随身背着的单肩包,刚开始以为他是藏族人,很高的个子,让人看了很害怕。一学期当中,我和他不是擦肩而过,就是我一直目送着他的背影。偶然机会,梅花说有他的QQ,我有点儿激动,想上天了已经。立刻验证好友,马上侵入空间,原来此人偏爱胡塞尔和尼采,空间里写满了奇奇怪怪的东西,作为文科生的我也很懵,慢慢的翻看他的日志,原来他竟然会做诗,现代诗,古代诗,都写得很好,一句一句品,我竟然看出些门道,觉得他的诗意境优美又不失底蕴。我开始关注他写的日志,每篇必看,只是话语深奥,看着有些吃力。回家以后,翻到席慕蓉,三毛的诗集,竟不觉得是暧昧懵懂的小青春了,这一句一句,连起来,看起来,没有排场,却不输气势,倒是极妙。我承认,因为他,我才不觉得那些文人墨客是酸才子。
因为什么人,你才会做什么事?听得最多的就是,因为他,我可以二十四小时开机,因为他,我戒掉了烟酒和狐朋狗友,因为他,我可以早起二十分钟去买早餐。
因为,所以,这是个因果关系,说到底,还是因为我愿意,所以我才做。李先生有时候会留言,多半都和好姑娘有关,唯梦想和好姑娘不可辜负,这句话他说了不下三遍,每一次,都是很认真的说,我也会很认真的看,但多数不知道该回什么,在爱情里,我不知道势均力敌最好,还是阴差阳错继续错最好,只要现在感觉好就好,要求太多,并不会让甜蜜的浓度更浓,反而会中伤他人,最后必然两败俱伤。
做事,总要有个理由。帮忙也好,利己也罢,总要有个因,才能知道果。因为我们是朋友,所以我要送你生日礼物;因为我嫉妒你,所以我喜欢说风凉话;因为我要利用你,所以我要说尽花言巧语来哄你;因为我真心喜欢你,所以我喜欢你喜欢的一切;因为我喜欢出风头,所以我必然事必躬亲。这是你以为的好和坏,也是我衡量对错的尺度,好就是好,坏就是坏,因为我和你的想法不一样,所以我不能把我以为的好,强加为你的坏。
因为你,所以我才做了这件事,因为我喜欢,所以我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