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前后后把《活着》读了有三四遍了,经典不愧为经典,总会有常读常新的感觉。首先小说的叙事方式很新奇,它是从一个旁观者——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的采风者的角度出发,先带我们领略了一番福贵生活的地方的民风民情,跟着作者的描述,仿佛我们就是那个采风者,仿佛我们坐在地头听了老福贵讲述自己的人生。在福贵的讲述中,用的是第一人称,但作者时不时会跳出来,仿佛在暗示,这是福贵的一生,与你我无关。
福贵的一生都在经历失去与离别,无论他赌博浪荡,还是踏实苦干,仿佛命运都是注定的苦痛,年轻的时候,福贵喜欢嫖,在作者笔下,这一时期的福贵很是有浪荡公子哥的做派,即使是看到自己的岳丈也不避讳,仿佛自己做了什么了不得的事。嫖久了的人,终究要迈上赌的道路,福贵在赌博时陷进了龙二的圈套,输光了家产,从地主一下子变成了的只有几间烂草屋的佃农,气死了父亲,岳丈也来接走了福贵怀有身孕的老婆家珍。福贵和老母亲、女儿凤霞,守着龙二租给的,原本是自己家财的五亩好地,开始了耕田种地的清苦日子。家珍是个好女人,不过几年带着儿子有庆回来了,一家团聚让人觉得日子有了盼头,就算苦,也甜。这时候的福贵也一心想着要踏踏实实过日子了,可是老天爷偏偏不如你意,福贵在去给母亲买药时被抓去当兵,一去就是好几年,挨过饿受过冻,也眼睁睁看着身边人死去过,好不容易在战场上捡回了一条命,回到家母亲已经死了,女儿凤霞也成了聋哑人,儿子有庆也不认识自己了。好在一家人团聚了,可死亡从未停止,地主龙二由于地主身份被枪毙了,是替福贵死的,原本应该是福贵的地主,福贵深感自己是捡回了一条命。苦难还在继续,人民公社化以后,家珍得了软骨病,一点力气都没有了,有庆在为县长夫人献血中,被抽干了血,死了。凤霞嫁给了城里的偏头二喜,但是在生产时候大出血死在了手术台上,留下了苦根,家珍在女儿死后不久也去世了,接着二喜在工地上被两排水泥板夹死,福贵的亲人接连死去,留下了苦根与福贵爷孙俩,可最后苦根也因为吃了太多豆子而撑死。
活着是人生在世的最基本要求,可是福贵的亲人却接连死去,福贵活着,却是死亡的见证者。小说中也有温情,家珍将死之时与福贵之间的温情,还有有庆宁愿不上学也不愿姐姐被送人,都满怀亲人之间的温情。有庆对于一手养大的小羊的依依不舍,是大人所不理解的,我们看到的是大人亲手毁去孩子的温暖与爱。有庆是作者塑造的最让人心疼的角色,他不仅要上学,还要早起给羊割草,走路太多磨破了鞋被福贵训,不去解释,以后上学路上脱了鞋光脚跑,没有人告诉他要保护好自己,因此为了争取荣誉去献血而亡,可他救回的,却是与福贵上过战场的春生的妻子,福贵的苦痛,在于儿子救了朋友,他的怨恨无处可泄,最后春生也死了,有庆的死无人感恩,无人惦念。对于福贵这个人,虽然他早年嗜赌,但是我们也会发现他也有他性格的闪光点,那就是说话算数,讲义气。他输了就是输了,赔光了家财也不赖账,得知儿子救回的是春生的妻子,虽然痛苦,但在春生落魄了以后还是希望春生能好好活着,他有人性的贪赌欲望,也有人性的善,他是普普通通的一个人,没有十恶不赦、也没有品德兼优。
小说中两次提到鸡变成了鸭,鸭变成了鹅,鹅变成了羊,羊变成了牛,一代一代就这样富了起来,福贵已经有了牛,但是福贵老了,不会有一代又一代了,这是福贵的悲哀,福贵将永远是停留在有牛的福贵。此外,作者所塑造的,无论是地主还是贫农,都是淳朴的,他们一代又一代,靠地吃饭,因风吹老,在文中,福贵父亲的双腿抖动、家珍肚子变大一圈,都有一个推动力,那就是风吹的,那是农民最朴素的表达,他们认为人的一生,是风吹着变化,更加体现了对生命、对活着的一种虚缈,抓不住的感觉。
人人都追求活着,可是活着能怎么样呢?不过是看着身边人死去。但不管怎样,活着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