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湛蓝天里我来到这个叫做扶风镇的地方,来不及掸去一身风尘便往旅馆走去。那是一间大门极其窄小的旅馆,瘦长的门道挡住了身后的画板,我侧过身子,微微曲着膝盖横着走了进去。那一刹那我清晰的感觉到周围一圈人在仔细的打量着我,左边角落的那个眼神质问我为何这般破烂?那只掩在门后的眼神则坚定地认为我肯定是个乞丐,而他绝对不会施舍我一毛钱!也有些目光躲藏在暗处,不言不语。“喂,画画的住几天啊?”还是老板有眼力,很显然我只是一个穷画画的。
在客栈住了有些日子,我每天都会去路边支个画架画上几幅画挣个酒钱。今早,旅馆住进来一个姑娘,20岁出头面容清瘦腰肢纤细,我岔开两根指头在她腰间比了比,仿佛一只手就能掐断她的腰。最后一片肉吃完了,我从口袋里掏出手帕,在嘴角掖了掖,收好,背起画板转身出门。走至门前忍不住又回过头来看了姑娘一眼,姑娘眨巴着眼睛也看着我。我笑着对她点了点头表示问好然后转身出门。
看着眼前的姑娘,不禁令人想起年轻时的岁月。那会儿我20来岁,无忧无虑,不思尘事。荞走进了我的生活,成为了我生命中的第一个姑娘。夜晚,不起一丁点儿的风始终阴郁着脸,我抱着荞在樱草地里搅起一阵云雨,我卷曲杂乱的头发浸湿了荞的青丝,它们紧紧相拥在一起,空气中弥漫着春天的甜蜜。一阵翻云覆雨后,我盯着荞弹性十足的肌肤看的入迷。然而在灰色粗麻布衣裳下这片雪白却显得格外突兀。我对荞说以后要给她买好多漂亮的衣服,绫罗绸缎,锦绣华丽,每天变着法儿穿。荞却始终抿着嘴望着我笑。那晚之后,荞有阵子没有来找过我,我也懒得去找她,毕竟我连她住哪儿都不知道。就这样荞消失在了我的生活里,有时我会在一杯烈酒穿肠后想念她酥软柔弱的胴体,想念那晚麦穗上余留着的温热气息。
路上的行人神色匆匆,我和往常一样在路边支起画架,摆好画板等着生意上门。五月的太阳开始有了脾气,阳光灼在脸上有些生疼。一直到中午连一个客人都没有便收拾东西往旅馆走去。途中碰见了早上那姑娘,吸气、收腹让胸脯紧贴着墙壁示意她先过去,她瞄了我一眼,落下了将要出发的右脚,笑着说“替我画张像吧” 我先是心中一惊,随即便笑着对她点头点了点头。
姑娘坐在窗前双手托着下巴,高高的马尾一直垂到了腰间。鹅蛋脸,额头饱满,深灰色的柳眉下嵌着一双琥珀色的丹凤眼,鼻梁高耸,嘴唇丰盈粉若桃花。
“画画的”她突然说道“那些房客说你是乞丐,我看不像。”
我噗嗤一声轻哼“怎么就不像了?”
“虽然你的衣服没有那么光鲜,却十分干净”她停顿了一下又说“哪个乞丐会随身带着手帕呢?那这个乞丐还真是讲究呢!”
“观察的挺仔细”我将画好的画递给她,示意她看看“我也就是个画画的穷鬼”。
“有才的穷鬼并不多见”她接过画像仔细端详起来“少了点儿东西,不像我”她一把夺过我手中的笔,画了些什么“看,这就像了”原来是脖子右侧少了一颗痣。“画画的,聊聊你的故事吧”她一脸笃定的看着我,认定了我是个有故事的人并且会讲给她听。“你有故事,我有钱,讲吧。”这么看来,我的确是个有故事的人。
以前啊我有一个师傅,专门种花儿的。每天的工作就是浇水施肥、捉虫除草,闲暇时躺在摇椅上抽根旱烟,烟草味儿在花圃中热烈的弥漫开来。每年七、八月份正直花期会格外繁忙,其余时间挺悠闲,师傅说那花是治疗伤痛的一剂良药。
“什么花儿,这么神奇?”
“罂粟”
“…………”
师傅待我很好,不仅教会我怎么培育出优质的植株,更给了我一份安定的生活。师傅走的那年,罂粟花开满了整个院子。之后我做起了贩卖大麻的生意,满园的罂粟真真是上天赐予我的发财利器。逐渐我吸食成瘾,生意没了,身体也垮了,连把自尽的刀也买不起。
“你吸毒!”
“干嘛自杀呢,活着多好,困难终究都会过去的。”
我给自己点了根烟,继续说道。后来我去了戒毒所。在戒毒所的都是什么样的人啊,要么就是犯事儿被逮了进去,要么就是被家人强行送进去,自愿进去的我是第一个。
“你是去骗吃喝了吧?”
“这都被你猜中了?”
戒毒所里是集体生活,并且有规定的作息时间,每天中午有两小时自由活动时间。在一个宽敞的空地里,四周是高高的水泥墙,墙上印着‘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几个鲜红的大字。戒掉毒瘾靠的是意志力,有些内心脆弱毒瘾严重的毒友需要靠着药物治疗才能缓解痛苦。有一次,我亲眼看着一个毒友失控发狂砍了自己的手指。
“砍手指?这么狠?”
“你不狠,世界就对你狠。戒掉毒瘾实际是个漫长的过程,更重要的是戒掉心瘾。”
“后来呢,从戒毒所出来之后呢?”姑娘把玩着她的马尾辫,满心期待的看着我。
出来后,有段时间我去做了火夫,切切菜什么的;又去了歌舞厅当保安,每天拿根棍儿四处转悠;再后来端着小木凳坐在街头给人擦鞋,那些来街头擦鞋的人大多是没几个钱儿的,真正的有钱人会在街头擦鞋?多掉面子。
因为认识几个字,往后的日子我在一家画廊当起了理货员。
“这是要变好少年了么?”
“算是,也不全是。”我这么说又点了根烟。我每天负责清点出库与入库的画作,记录每副画售卖的价格。耳濡目染,久而久之我学会一些绘画的基本技能。闲来无事便捡起画师们扔掉的笔头、废纸,坐在角落里就这么画了起来,那时觉得画画很没趣,缺了那么点儿激情,后来才知道那份安逸是多么的可贵。
在画廊一待就是好几年,有30岁了吧。有段时间总会有热心肠的大妈跑来给我说媒,李家姑娘貌美贤惠,张家姑娘学识渊博,我自然是不去理会,若当真貌美广识怎么可能会看上我?一个有毒史的大龄怪异贫困男?那段时间我每天穿梭于烟花柳巷,安抚我内心饥渴的小野兽。
“那你手臂上的疤痕……”显然姑娘有些顾虑。
“当兵留下的,小伤。”我淡淡说道。
“哇,我最崇拜当兵的人,保家卫国,战场杀敌多威风啊~如果有机会我一定要嫁给兵哥哥,这样就不怕会有人欺负了我了。”
如果雇佣兵也算是正儿八经的兵?我在心里默默想到。
“幸亏我是一枚老腊肉,否则你不得马上扑上来,嚷着嫁给我?”姑娘脸蛋被我直勾勾的眼神看的通红,有些急促的说“画也画了,故事也讲了,给,你的酒钱,30来岁的人也不是很老啊”
“嗯?”
“没什么,我想休息了,明天见。”
窗外,月光收起最后一点光辉,星星欢快的蹦哒着,明日注定是个好天气。
第二天我没见到那姑娘,老板说昨天夜里就退房离开了,在房里留了点儿东西,给我的。
桌子上放着昨天画给她肖像,只是多了一行字‘留个纪念,如果我有下辈子也许会嫁给你哦!’失神三秒后我将画收进左边胸口的口袋里。
过了几天我背着画板离开了这儿,来到了东洲。长长的海岸,高耸陡峭,踏着细软的绒草,让我想起那个姑娘高耸的马尾辫。我在画纸上画了一艘渔船,碧绿的海里荡着一只棕红色的帆,天边有茂密的野菊和罂粟,海鸥绕着船久久的啼叫。海水打湿了我的胡子,我低低俯下身去亲吻岸边的岩石,随我设想是在和谁亲吻。也许我这生都在流浪,遇见一些人,画些画,没有稳定的收入,买不起名贵的衣服,有时甚至都懒得打理自己的面容。每一个途中都是我的家,每一个陌生人都是我的亲人。
也不知道当初为什么会选择这个旅馆,也许是闻到了店里油炸薯条的香味,也许是那天我一抬头,刚好它在眼前。谁知道呢,反正它有便宜的房租,老板也不那么令人讨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