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5-3 王老七 王老七的美好生活
前几天有则题为《90后女演员因几句口角被醉汉刺死 生前正筹办婚礼》的标题党新闻吸引了我,事件发生在4月29日晚九点,昆明医科大附属第一医院的住院部楼下。而这位被醉汉刺死的女演员是迷你网络剧《陈翔六点半》的签约艺人——刘洁。据报道,事件冲突的原因很简单,醉汉撞到刘洁及其男朋友,醉汉对其骂骂咧咧,然后受害人还嘴,醉汉拔刀刺来,受害人一死一伤。
醉汉的结局报道没说,是不是被判死刑,我也不清楚,只是,我觉得,醉汉判不判刑,死不死对于刘洁及其家庭来说真的没有太大的意义,无论醉汉得到的结果怎样,刘洁能够回来吗?刘洁的家庭能再回到原来的样子吗?不能,因为,逝者已逝。而造成这悲剧的原因,我们看到了,只是一件很小很小的小事。
我们在感叹年轻的生命无辜消逝的时候,是不是该反思?这种悲剧本来是可以避免的。醉汉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难道刘洁及其男朋友的处理问题的方式就没有问题吗?醉汉撞了他们,也许他没道歉,也许他说话难听,可是,你跟个醉汉叫什么劲啊?就算你跟他争吵吵赢了,那你又能得到什么好处?他撞你的疼,你还能不疼?他骂你的话,你还能收回来?难道疯狗咬你一口,你还能反咬他一口?对,如果你力量够大,你可以用棍子打它,但是,你被咬了左腿,你还不死心,上杆子的递过去右腿看它敢不敢咬?它是疯的,你俩根本不在同一个频道上,在他心里,他是老大,才不管你的什么社会主义道德与法律规范,你敢不合我意,先伤了你再说,跟这种人你还讲什么理?你要做的不应该是赶紧跑了再说吗?
我们常说“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为什么?因为讲道理是需要前提的。李笑来在他的《把时间当作朋友》一书中说过,双方进行有意义的讨论,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双方必须共同遵守“理性讨论基本原则”。例如:没有确凿证据之前不能随意做出判断;有了确凿的证据,就算结论令人难以接受也必须接受;错了就要承认并进行改正;对了也好错了也罢,不许向对方进行人身攻击,对事不对人;谁有道理就听谁的;如果双方都有一定的道理,那就看谁的理由更站得住脚,谁的结论更实际;如果双方的提案都不好,那么只好“两权相害取其轻”……可是,“兵”手里有枪,“兵”随时都可以不守规则,拒绝与“秀才”合作,哪怕“秀才”再有道理也没用。所以,当手无缚鸡之力的我们这些“秀才们”,作为讨论的一方,发现对方根本不遵守“理性讨论基本规则”,那么就应该马上停止讨论,因为我们已经失去了讨论的对象。
有的人会说“可是对方不依不饶,我不跟他争岂不是丢了面子?”我想说“面子重要还是命重要?想想刘洁的悲剧”。明明看到对方是不按规则行事,垃圾人一个了,还上杆子的去理论,结果可想而知。针对这个问题,笑来老师也有办法,那就是“回避、回避、再回避”!因为你们争吵的结论如何,结果都将是互相伤害。
记得很久前就看到过一个真实的例子。一对男女朋友出去吃饭,一个醉汉对着女生吹口哨调戏,男生拉着女生离开,女生很生气,非要男生去找醉汉理论,说男生不够爱她,不是男人。结果就是,男生为了证明自己的爱去找醉汉理论,却被醉汉刺伤倒在血泊里,临死前还在问女生:“我这个算不算爱你?”
相似的情节却在不断上演,为什么还是不警醒?你为什么不“远离垃圾人?”你需要在垃圾人面前维持那一丁点可怜的尊严?生活那么美好,何必跟垃圾人较劲呢?远离垃圾人,保护自己和家人。跟垃圾人较劲,真的不值得!
最后,纪念那个在《陈翔六点半》里曾给我们带来欢笑的姑娘,一路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