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就看到张靓颖母亲的亲笔信,我们先假设这封信是真实存在的,是真的张靓颖的母亲写的。
母亲,这个词语的存在就是先天性善良的,当我们听到“母亲”时,它被赋予的力量就是“母亲”做什么事情都是为了我们“孩子”好。“母亲”是不会害自己孩子的。但是,对“孩子”好与不好,不是你“母亲”说了算,是我们“孩子”的感受说了算。
看到张靓颖母亲的亲笔信,想起了我一个朋友的母亲也给我朋友写过厚厚的亲笔信。当时我这个朋友和她母亲的关系很僵,具体因为什么原因闹僵的我不太清楚。她母亲托我把这封厚厚的亲笔信交与我朋友。
我心里想,不论什么原因,我朋友不理自己的母亲都是错的,妈妈怎么能做到这个份上,连自己想告诉女儿的话都要交与第三人传达?
直到某一天,我接到我朋友的电话,在电话里面给我哭诉了两个小时。我终于明白,在外界看来的那些理所当然的好,其实本质往往都是利益。不是每个母亲都是先天的对孩子好。
很多表面的现象,真的都是很表面的。
张靓颖结婚都不通知自己的母亲,可见,现在她们母女的关系有多么不好,那又是什么原因变得那么不好的呢?原来相依为命的母女,不会一下子就变得形同陌路,中间经历了什么我们不得而知。是因为股权一再变更?母亲利益一再变小?看了整篇亲笔信,感觉重点就是,“母亲”的股权没有了,张靓颖的股权感觉又要被母女之间出现的第三者剥夺了。“母亲”说我争回来的股权都是给“孩子”留着的,钱财是身外物。既然是身外物,干嘛去争夺,靓颖结婚了,财产不都是她们两口子的么?只要女儿幸福就好了啊。就算那个男人都是欺骗,但是你的女儿愿意嫁他啊,可能之后会后悔,会发生不幸福的事情,那作为母亲现在在公众面前公布这些就会让张靓颖幸福么?
我所理解的父母的爱,不是控制与选择,是不论儿女做出什么决定,结果都会由儿女自己承担,孩子笑了,父母一起笑,孩子哭了,父母抱一抱。我们吃瓜群众永远不会理解当事人的痛苦与真实感受,但是我相信张靓颖现在的选择就是她最真实的选择,她选择爱情,她不在乎金钱。她选择结婚这个安全感,她的选择是感情至上,她不在乎钱财。她要的人生不是金钱堆砌的,就算爱到最后伤得一塌糊涂,她也会觉得自己存在过。单亲家庭的孩子就是那么缺爱,爱就是一切,大过于金钱。
不讨论,谁是真的对张靓颖好,张靓颖觉得他好,他才是真的好,你我都说了不算。
母亲是不会害自己孩子的,是一种道德绑架。孩子只要不做违法的事情,都是合理的,父母要在该教育孩子的年龄做好教育工作,而不是成年之后对孩子的生活指手画脚。
最后扯远一点,为什么英国会成为第一次工业革命开始的国家,最深层次的原因是,他们有财产私有化的群众基础。张靓颖的就是张靓颖的。张靓颖母亲的就是张靓颖母亲的。我们不要理解成,母亲争夺回来的,就理所当然的想成是张靓颖的了。
信件全文如下:
我不想让女儿再错下去————致社会公众的公开信大家好:我是张靓颖的妈妈张桂英,多年来有件很重要的事一直郁积在我的心里,令我寝食难安,这件事就是靓颖和冯轲的感情问题。现在我面临艰难的抉择,无奈之下只好把它讲出来,请大家帮我评评理、拿个主意,相信大家可以理解一个母亲的心情。
当你们昨天看到靓颖和冯轲即将于下个月在意大利举办婚礼的消息时,作为靓颖亲生母亲的我,也是通过媒体报道才知道的,家里的亲戚朋友来电话道喜时,我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那个报道里说,靓颖会邀请部分亲朋好友参加婚礼,现在,我属于“亲朋好友”里的“亲”?还是“朋”?还是“好友”呢?我不知道,因为直到现在,靓颖都没告诉我这个消息。
女儿出嫁,这对于一个母亲来讲算是人生中最最重要的事儿了,在外人看来,我女儿找到了如意郎君,终于有了一个好的归宿,但对于我来说却并不是。
靓颖出道已有10多年了,这10多年来靓颖是如何一步一步走到今天,相信没有人比我这个母亲更清楚了。当时家里的生活并不富裕,我在一家运输公司上班,那是我工作的地方,也是靓颖长大的地方,那段时光中,我们母女始终相伴,生活虽然清苦,但我们享受着幸福。靓颖喜爱唱歌,从小就是,每每放学回来,窗外就会传来她的歌声,我就知道她回家了。
随着长大靓颖对于音乐的热爱也越来越浓烈。她独自去成都的一家音乐房子做驻场歌手时是2003年,当时她只有19岁,就是那时靓颖和冯轲结识,这个男人走入了她的生活。当时冯轲通过音乐房子一个姓姚的女歌手来认识靓颖,觉得靓颖唱歌很不错,想要包装打造她,靓颖也不过是一个小女生,听了后特别高兴。过了一段时间,靓颖便把冯轲带到我面前,二人表示想要交往,当时冯轲跟靓颖说自己已经离婚三年了。我却并不太相信他的话,因为冯轲给人的感觉还算是有模有样的,我觉得他不可能离婚,但是靓颖却对我说:“信不信由你,反正人家已经离婚三年了。”靓颖从小跟我相依为命,每个母亲都想把自己的孩子保护得好好的,我当然不希望她被人骗了,对于冯轲说的话我也一直都是半信半疑,后来证实者一切都是谎言,而类似的谎言十三年来一直伴随着她。
女儿长大了,有出息了,事业成功了,做母亲的能不高兴吗?我和天下的所有母亲一样,盼着靓颖除了事业有成外,尽早有个好归宿,我的眼里也容不得她被人欺骗。说到这里,我举一个例子略见一斑,就是靓颖创立的“北京少城时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自2012年4月13日起至2013年9月6日期间原本注册资金为660万元,而当时三位自然人股东分别是我占股份的20%,冯轲10%,其余70%都归在靓颖名下。而就在2014年7月10日,我的股权被无缘无故变更为占公司的5%(33万元);同年8月公司注册资金从原来的660万元增长到1000万元,我的股权变得更少,当时只占公司股权比例的5%,而冯轲股权比例为60%,靓颖占股权比例35%;直到2014年11月24日,我手上的股权及股东资格被全部违法剥夺。这一系列的变更都是在我和靓颖不知晓的情况下发生的,并且我和靓颖没有签署任何文件协议。于是就这样冯轲便成了公司最大的股东,但更令我心痛的是对外冯轲还说靓颖是最大股东。
我老了,深深感觉到钱财都是身外之物,我的唯一希望就是靓颖今后能幸福地生活,我的所谓股份,股权,争到手里也是给靓颖留着的,那是她经过自己的天分和刻苦努力应得的。然而,这种非法的剥夺正在发生。我想告诉靓颖的是,生活中的冯轲作风也并不检点,经过十三年的观察,一件件事情让我不得不认为他并不是真正的爱着我的女儿,现在他想迫切的和靓颖结婚,作为母亲,我担心的正是他要名正言顺地继续掌控靓颖的财产,让我的女儿继续成为他的挣钱工具,他不是一个可以让我把女儿托付终身的男人。
说出这些实情并非我所愿,因为我知道只要把这些事情说出来,将无法挽回。作为母亲,我真的不能看着我的女儿以后悔恨交加,哪怕女儿可能因此记恨我,“见面怜清瘦,呼儿问苦辛,低徊愧人子,不敢叹风尘”,我还是相信有一天她可以明白我的用心,大家也会明白我的一片苦心的。